写作初衷
有人说,“金庸之后,再无武侠”,意思是金庸先生将武侠能写的不能写的套路都写了,后人再写,难免难逃藩篱。但是我想,金庸前辈似乎也有没写过的武侠呢。(先装个假逼)
大二的时候我看完了金庸先生的全部十五部作品。从《射雕英雄传》到《天龙八部》到《笑傲江湖》到《鹿鼎记》,从中可以明显察觉到作者写作上发生的变化。这一变化,用颠覆二字形容也不为过。金庸先生第一次让我认识到:任何文字都可以用来写任何事,关键在于你能否写好。
在那之后我接触到一些现代派文学与电影,现代派的支离破碎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开始尝试现代派与武侠结合的写作。
要写现代派,首先得了解现代人的精神状态。犬儒主义、全民狂欢……我尝试将这些了解到的观察到的都糅进去,在此基础上,我努力对人物的情感纠葛进行加工,希望能达到动人的效果——情与义永远是武侠小说的灵魂。
前言
廖芜喜欢杀人,更喜欢别人称他先生。如果你跟他打了照面,他会先从头到脚把你打量一遍,然后问:“先生可好?”这个时候你应该语笑嫣然、彬彬有礼地回一句“我很好。先生你呢?”,不然他会提着他那把血色长刀一刀砍掉你的头。
孟迟不喜欢杀人,也没有人称他为先生。但是孟迟还是杀了一个人,并且砍了他的头。砍完头后孟迟只好跑路,因为这个人是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但是孟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砍他的头呢?
为什么大家都喜欢砍头呢?
001 梦了
孟迟第一次和人打架,是在离家三十里外的树林里。那一年他十七岁。
对面那人拿着一把刀。刀身明亮,刀头锋利,林间透过的光打在上面,斑斑点点地亮。孟迟小心翼翼地盯着他看,因为他们俩离得很近,如果他不小心,他有可能被一刀砍下条手来。
孟迟手上也有把刀。他这把刀颜色古朴,刀身破旧,深棕的色泽让人以为是条木头。我们知道,刀是用铁做的,铁是银色的,为什么这把刀是深棕色的呢?孟迟并不觉得奇怪,因为他是从土里挖到这把刀的,而土是深棕色。这个逻辑很奇怪,因为土是深棕色并不代表刀也必须是深棕色,这就好比西瓜皮和西瓜瓤不是一个颜色。但这道理孟迟不懂。
事实上这是一把凶刀。当初锻造这把刀的人曾经被砍断一条胳膊,心里很愤怒,就在锻造好的刀上涂了漆。为什么愤怒就要涂漆呢?我们无从得知,也许是为了防止生锈。毕竟被砍断一条胳膊后,铸刀者没了生计,自然也寻不着什么好材料。不管怎么说,这把刀用的材料是货真价实的钢铁,是可以给人卸下一条手的。
这把刀名字叫寸草。造这把刀的人,就是当年杀遍天下、令人闻风丧胆的廖芜廖先生。廖芜喜欢杀人,更喜欢别人称他先生。如果你跟他打了照面,他会先从头到脚把你打量一遍,然后问:“先生可好?”这个时候你应该语笑嫣然、彬彬有礼地回一句“我很好。先生你呢?”,不然他会提着他那把血色长刀一刀砍掉你的头。
我们知道,廖先生是在一只胳膊被砍掉以后才开始锻造寸草的。在这之前他一直用的是手上那把血色长刀。长刀原本不是血色的,杀的人多了,也就染成了血色。这就是说,廖先生喜欢杀人,如果你不称他为先生,他就要杀你。如果你恭恭敬敬喊他一声“先生”,他就会用那把血色长刀拍拍你的肩膀,好像在说,小伙子很懂礼貌,别怕,我不砍你的头。然后他四处翻口袋,从里面找些碎银子送给你。如果找不到碎银子,他就低着头,用草鞋踢打着路面。也不说话。但是你不能大意,因为如果这个时候你不跟他说声“先生再见”就走,他还会砍你的头。廖先生就是这么奇怪,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冒犯了他,你冒犯了他就要被他杀。并且廖先生杀人跟杀猪一样,杀完刀也不擦,肉也不吃。廖先生的血色长刀从不生锈,这并不是说血不会使刀生锈,更非廖先生勤于打磨,实在是占了材料的便宜。
有人说廖先生这把刀所用材料,乃是产自不知何处的一种黑色的石头。这种石头坚硬无比,探囊击卵,落地为锤。这种说法可以作为不生锈的解释,却难以让人信服。也有人说这把刀是上古凶器,是吴国名匠干将所铸。干将这个人很邪门,他为了铸剑把老婆扔进了铸剑炉,而铸得干将、莫邪二剑。剑出之日雷声滚滚,天有异象。但干将说他没有把老婆扔进炉子里,掉进炉子里的是一只兔子。无论如何,剑铸好干将就被杀了,吴王拿着干将挥舞了几下,觉得不带劲,就把干将丢掉了。而干将的老婆莫邪就此消失,几十年后出来个叫赤鼻的人成功击杀吴王。赤鼻所持之刀,就是这把血色长刀。
这个故事莫名其妙。据说赤鼻是莫邪之子,击杀吴王靠的是一种“以头换头”的方法。具体过程如下:赤鼻找到一个人,说,你把我头割下来,就能领取千金赏赐。于是那个人就把他的头给割了下来。千里送人头,这是其一。赤鼻的头送到后,吴王竟然下令把头放锅里煮。不吃头而煮头,这是其二。煮了三天三夜还没熟,这是其三。吴王也觉得这颗头很难煮,就伸头看了看,然后他的头就掉进锅里,赤鼻的头反而从锅里蹦出来了,以头换头,这是其四。血色长刀在这个莫名其妙的故事里扮演着重要角色——砍下吴王头的那把刀。
自古君主为贵,砍了吴王的头,当然称得上是凶器。也有人认为,这把刀并非干将所铸。如果是干将所铸,为什么他不亲自去砍吴王的头?这些人觉得,王乃九五之躯,非凡兵可犯,能砍下王的头颅,这把刀定是源于上古,比如黄帝蚩尤之战。进一步地,有人指出,战神刑天就是因为被黄帝砍掉了头,才沦落到把乳头当眼睛,肚脐当成嘴,拿着宝剑盾牌卖艺谋生的境地。而黄帝砍刑天的头,用的就是这把血色长刀。
连神也如此境遇,血色长刀面前,谁敢造次?如此一来,没人敢面对廖先生不喊一声“先生好”了。
既然廖先生杀人这么厉害,他的武功肯定很高。大家都说廖先生使轻功像燕子一样,你一开始睁着眼睛,闭下眼睛再睁开,廖先生就能从院子的这头到那头。闭眼再睁眼,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呢?有的人想睁开眼睛看看,然后廖先生的长刀攸忽一下就过来了。那些没睁眼的后来睁开眼,就看到有几个人头掉了,断掉的脖子在冒血。廖先生衣袂飘飘,还是从院子的这头跑到了院子的那头。
后来有人不服,我命由我不由天,你连天也不是,凭什么你说杀就杀?有人在离廖先生三十丈远的地方挑衅,认为廖先生随意杀人的行为违反了江湖最基本的行事准则。那人穿着青布袍子,腰间系着条紫玉腰带,手持冷色长剑,很是气度不凡。由于距离太远,他怕廖先生听不到,就特意让家仆用深厚内力传音,只传了三个字:“廖先生——”他猜测凭廖先生的深厚内力和古怪脾气,只要听见这三个字,一定会用千里传音去搜索声音来源,那样就能听见他说的话了。
但是廖先生不喜欢有人喊他廖先生时隔得太远。面对面地叫先生对廖先生来说是最基本的一个尊重。所以廖先生生气了,廖先生生气就要砍头。廖先生突然就不见了,下一秒他就到了青衫公子的背后。“先生你好。”廖先生说。青衫公子愣啊愣地,头就掉了。然后廖先生闪到家仆身后,挥起刀来就要砍家仆的头,突然他停住了,因为他发现家仆内力深厚,可以比试比试。廖先生一直找不到一个人作他的对手,他很寂寞。
在廖先生停住的时候,他的刀也跟着停住了。他的刀跟着停住了,但是刀光没停。那条弧形的刀光弯弯的、撒着欢儿就朝家仆的脖子飞了过去。家仆反应也很快,那一瞬间家仆做出了他一生中所做过的最艰难的转体运动,他以脚尖为支点,整个身体直直地就往地上扑。家仆原本是蹲在地上的,因为青衫公子不允许有比自己高的人出现在周围。蹲的姿势不好发力,家仆果断地选择了最有生还率的躲避方式。因为如果他选择用蛤蟆功的姿势往上冲,就会一脖子撞在刀口上。
家仆的实力很强,他在千钧一发之际硬是躲过了那道刀光。家仆趴在地上的时候心里想,这个廖先生非常厉害,也就是说,他终于找到了值得一战的对手。在萧家隐伏十年,家仆甚至一度怀疑自己老了,因为他经常在炒菜的时候把锅铲捅进铁锅,劈柴的时候把地砖劈碎,或者是打水的时候弄坏水井。这些事情的发生让家仆觉得自己对力量的操控不尽如人意,然而从刚才的表现来看,他依旧风骚如当年。
家仆默运内息,随时防范着廖先生接下来可能会实施的攻击。廖先生会怎么做呢?从上翼,攻击头部?以廖先生所在的位置,只要身体微倾,伸出右脚即可,但是一旦他这样做,家仆就可以取其下盘,一招废了廖先生的裆部。如果廖先生攻击他的胸腹,则必须弯腰,而只要廖先生弯腰,家仆有信心一击爆头。如果廖先生攻击裆部,家仆似乎无计可施,但是家仆相信,以廖先生的身份与头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这么出手的。
家仆把一切都想了清楚,心中已是泰然,他静静躺在地上,微笑地看着廖先生,只待廖先生出手,便给予最漂亮、也最华丽的反击。那一刻家仆似乎看到自己站在百尺高台上,台下群众热火朝天,疯了一样地鼓掌。大家都会说,家仆他为民除害,家仆他武艺高强;家仆他身怀绝技、却甘屈于家仆之位,实在是淡泊明志。会有人将一顶紫金羽冠戴在他的头上,他会成为江湖里最具荣耀、最有威信的人。随之而来的金钱、美色……
廖先生一直站着没动。廖先生不是不想和家仆过招,但他后悔自己先出了手。寻常人只知道廖先生的刀会砍头,而且砍得很快,但是没人知道他的刀会拐弯。也许有人知道——在那些被砍头的人里,会有这么几个人有所领悟。他们会发现刀不是像杀猪那样直接剁下去的,而是绕着脖子在转,跟削苹果皮一样一圈一圈往里钻。领悟到这一点后他们就死了,并且从脖子里面一圈一圈往外喷血。廖先生的刀不仅砍头的时候在转,砍不到头也会转。因为砍不到头的时候转一下就能砍到头了。
所以家仆正在意淫的时候廖先生的刀光就到了。那刀光在空中呼啦一转,画出一道完美的弧线。伴随着这道完美的弧线,家仆就像朵花一样凋谢了。家仆凋谢的时候眼神里幸福和痛苦交替着,像一头半死的禽兽。廖先生看着家仆的头从脖子上跳下来,在地上蹦啊蹦,突然就很伤心。廖先生一伤心就想杀人。所以廖先生把青衫公子带来的那些人全杀了。
那些人本来可以跑掉,但是他们知道,离开的时候要和廖先生打招呼,要说“先生再见”,不然就会被砍头。谁也不肯先说,大家都怕砍头,于是大家就都没说。廖先生也没给他们说的机会,他很伤心,所以他要砍头,而且廖先生伤心的时候砍起头来更快了。
孟迟和对面那人过了一招。那人斜身逼近,看样子是要一刀从裆部把孟迟给劈成两半。孟迟抬手格挡。这个时候他发现天上有一片树叶,树叶通体金黄,纤细的脉络在阳光中流动。等他把刀挥出去,那树叶正好落在刀尖上。那人的攻击被孟迟这一刀给挡住了,孟迟的刀也被劈地轻微颤动。刀一颤树叶就落下来,分成了两半。
那人不服气:“你的刀有问题,不公平!”
孟迟这把刀是捡来的。他离家出走,跑到一条荒凉的小河边。河水汩汩地流,岸边都是荒草。这个时候孟迟肚子饿了,左右找不着食物,就想从土里挖蚯蚓烤着吃。师傅说,一个人只要饿了,他什么都肯吃,蚯蚓也不例外。但是孟迟不这么想,他觉得烤蚯蚓很好吃。孟迟就在土里挖到了这把刀。刀刚挖出来的时候又钝又黑又丑,硬邦邦的倒是像条蚯蚓。孟迟用手握住刀把,捋干净上面的泥,再用河水来来回回地洗干净,最后发现这把刀本来就很丑。孟迟不满意,他觉得一定可以挖到更好的东西。后来他在发现刀的地方挖了很久,却什么也挖不到了。
廖先生杀了家仆以后很难过,就一路往西跑。我们知道,廖先生跑起来很快,看到他跑的人都要被砍头。所以廖先生跑一路,人头就跟着掉一路。如果你站在廖先生屁股后面看,你就会发现廖先生始终跑在一条直线上,不断地有人头从这条直线两边掉出来,廖先生的背影看起来像一头勤恳耕地的老牛。
002 王朝
廖先生到了西域以后就不跑了。因为西域的葡萄又大又甜,很好吃。廖先生坐在客栈门前的板凳上喝着小酒,桌子上摆着一大碗紫葡萄。每次廖先生拿一颗葡萄放进嘴里,上一颗葡萄的籽就会从另一个方向喷出来。这样廖先生吃的就很快。廖先生吃完以后没付帐,因为他把店老板和小二的头给砍了。廖先生砍完头以后店里的其他人就很害怕,他们是西域人,不懂廖先生的规矩。所以廖先生顺便把他们的头也砍了。
被砍头的这些人里,有一个戴着金丝的帽子,衣着华贵,是西域的王子。这王子长得很帅,是西域和波斯的混血,而且武艺高强,可以用一根手指头单挑一头野猪。我们知道,野猪的獠牙是很锋利的,如何用一根手指对付两根獠牙难以想象,所以毋庸置疑,王子的实力很强。西域的很多姑娘都把王子当成是梦中情人,千方百计要和王子睡一觉。江湖小道传言,王子的鸡巴很大,当初王子之所以能够单挑一只野猪,其实用的不是手指,而是鸡巴。这让少女们心怀憧憬,每天早晨、中午、晚上都要把王子的鸡巴给想象一遍。姑娘们想象力很丰富,所以王子的鸡巴成了各种形状:木棍、九节鞭、丈八蛇矛……由于姑娘们整天想着王子的鸡巴,王子经常半夜三更地醒过来,发现鸡巴兴奋地挺着,龟头红扑扑的。
廖先生的刀却让王子毫无防备,因为谁也料不到喝个酒也要被砍头。西域里打架前要先互报名头,抱个拳以示尊敬。等到双方都准备好了才能打,谁先出手就要被割掉鸡巴。西域人认为先出手是因为性子不够沉稳,也就是精力太旺盛,只要把鸡巴割掉,把精血放一放就可以了。但是廖先生这一番头砍下去,却没人能割到他的鸡巴了。甚至有人怀疑廖先生根本就没有鸡巴,如果廖先生有鸡巴,为什么不去强奸良家妇女呢?
孟迟也想砍对面那人的头。他原本是不想砍头的,但是打着打着就想砍了。起了砍头这个念头以后,他就盯着对面的头看,怎么看都像一只又大又红的苹果。对面那人被孟迟的眼神给吓到了,因为这眼神里有贪婪,还有疯狂。那人不愿意和疯子打,所以他晃了一个虚招就想跑。
我们知道,无论做什么事情,最怕的就是临阵退缩。好比两军对峙,我方大将一声令下,所有兵都跑了,那么这个将军一定会被活捉,并且严刑拷打。如果敌军还没有开化,说不定会把他放在火上烤来吃了——烤活人是蛮族表示尊敬的方式。打架也是,本来势均力敌,你突然不想打了,那就只好伸出脖子表示诚意。如果对方不接受,那就只好割了你的头。
于是孟迟大手一挥,就把对面的头割了下来。割完头以后他很后悔,也很害怕。这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人脖子里温热的血喷了他一身。孟迟身子一哆嗦,手上的刀就掉了下来。然后孟迟抱头痛哭,哭了好久他才发现抱的不是自己的头。死人的血把孟迟的衣衫都染红了,他觉得自己应该处理一下现场。于是孟迟捋开袖子开始埋人。
杀人这事,孟迟是新手;埋人这事,他也是新手。但是与杀人不同,因为人可杀的地方太多了,可以砍头,戳胸口,或者割小和尚。而埋人,第一步永远是挖一个坑。挖坑需要一把铲子。孟迟没有铲子,只好趴在地上用手刨。这个时候他屁股翘得老高,所以没瞧见后面有人。那是路过的一名农夫,肩上挑着红澄澄的苹果。农夫哼着小曲,一晃一晃地在路上走,突然发现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个屁股。农夫之所以一眼看出来是屁股,而不是土坡或者熊脑袋之类,是因为他和老婆经常在小黑屋里面搞研究。发现屁股以后农夫想起了他的研究,小和尚直挺挺地就竖了起来,脸也红成了苹果。
但很快农夫发现这个屁股的主人是男性,因为屁股外形刚硬巍峨、矫健有力,和老婆的不一样。农夫有一种被骗的感觉,但这个时候他还硬着在。后来农夫看到了地上的人头,人头上两只眼睛正色眯眯地盯着他看。农夫一下子就软了,而且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硬起来过。
孟迟还在卖命地刨坑的时候,农夫已经把这件事报告给城里的老爷了。说城外的小树林里有一个人头。那老爷腆着肚子坐在椅子上,一双胖手不停地在肚子上摸。老爷慢吞吞喝了一口茶,然后开口:“小树林不是经常有人头吗?你一个种苹果的,莫非也想到里面爽一下?”老爷这话说的很粗俗,但是意思很明白。意思就是:小情侣恩恩爱爱,你一个大老粗,别管那么多。这也怪农夫自己又气又急,没把话说明白。气是因为他有预感自己今后再也做不了研究了,急是因为他迫切需要一场研究来摆脱心理阴影。自从看了那颗头以后,他的小和尚一直软趴趴的,他害怕。
农夫终于说,是一个人头,被砍掉的头。老爷听了这话猛一拍桌子,砍头你他妈不早说?就把农夫拉出去打了三十大板。农夫挨板子的时候才发现事态严重,因为以前他挨板子,小和尚都会挺起来,狠狠戳在板凳上。但是这次没有。农夫挨了这么多年的板子,第一次流下了眼泪。
杀了王子以后,廖先生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天下第一美女惦记上了。这名女子花容月貌,体态婀娜,名叫潮生,是王子的老相好。事情是这样的:王子生前喜欢旅游,他短暂的一生里去过东方的十二座城市,并且在每座城市的青楼里流连忘返。我们说,王子东行极大地促进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从那以后,西域的很多体位传入了东方,对东方的传统生活方式与文化观念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当时潮生在洛阳城里,有一天突发奇想,想女扮男装混进青楼,体味一下禁忌之恋。
潮生家里很有钱,有钱的好处是:她可以什么事也不干,光吃。吃累了潮生就躲到自己的香闺里,从床底拿出画册看。这种画册很难买到,因为画的人只敢画,不敢卖。画上内容很敏感,被官老爷逮到了就要砍头。但是因为很多人想买,很多亡命之徒就从画家那里批发,再偷偷卖给有钱人。这种经销模式很古朴,因为亡命之徒可以随意加价。一文钱的画卖到十两也没人管,因为买的人不知道,卖的人也不知道。卖的人会因为有钱可赚而高兴,买的人也高兴,因为有画可看,可以填补寂寞了。有钱是多么的寂寞。
潮生就是从画里知道了男女之间的事。第一次看的时候她面红耳赤,只觉得心扑通扑通要跳出来。后来看的多了没那么刺激了,潮生就不高兴了。潮生曾一度斥问亡命之徒,为何画中人物所做之事千篇一律,毫无新意。为了顺应市场要求,画家们绞尽脑汁,给画中男人折去男根,而添上几缕秀发,一对乳房。新奇的画风与创意让潮生坐立难安,因为没有地方嫖男人,但是有地方可以嫖女人。
后来潮生女人没嫖上,反而被男人嫖了。那个男人穿着西域的蚕丝服饰,眼神飘忽,像画中的一夜十三郎。男人走进青楼的时候潮生正在二楼的屏风前吃西瓜:西瓜被切成很多小片,每一片上都精心雕刻着花朵和诗句。我们知道,西瓜瓤很软,轻轻一碰就会变成水,而这个雕西瓜的人竟然能将巴掌大的西瓜雕出细节与风格,着实难能可贵。但是我们又知道,一小片西瓜只有两文钱,除去西瓜本钱和青楼收的场地费,留给西瓜匠的寥寥无几。
男人踏进青楼的一霎那,总共有三个人将眼神转了过去。第一个人是潮生,她在二楼实在无聊,眼睛就不断往那些嫖客身上瞅。嫖客们大都长成一团,两只小眼睛在鼻子前吃力地眨着。这几乎直接覆灭了潮生对男人的兴趣。但是潮生男扮女装到青楼来,不是来找男人,而是来嫖女人的。青楼里的妓女一个个胭脂抹面、花枝招展,说不尽的骚。潮生不喜欢骚的,她喜欢画册里那种淫荡的、能把她按在地上舔的。这说明潮生被征服的欲望很强烈。
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我们会发现潮生的这种欲望是可以解释的。潮生妈年轻的时候前凸后翘、风情万种,诗书礼乐样样精通,是洛阳城里有名的女子。人们说,谁能和潮生妈睡上一觉,谁就是洛阳城里的大哥。因为能够和潮生妈睡觉的人,一定又帅又聪明又有钱。后来潮生从天而降,引起轩然大波。潮生父亲是谁,至今尚无定论。传说潮生妈在海边天人交合,有感而发,写下《海浪》一首:
千帆逐日落,
春海碧潮生。
重楼遮云翳,
孤雁入瀛洲。
潮生妈对这首诗很满意,顺便就给怀了的崽取名叫潮生。潮生妈长得漂亮,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潮生也应该很漂亮,除非潮生爸是癞蛤蟆。潮生落地的时候潮生妈躺在床上喘气,硕大的胸脯不停地起伏。帮着接生婆打杂的小女孩看到没忍住,就趁大家不注意在上面摸了一把。后来女孩迁居天竺,在民间散播秘法,使天竺女性的乳房平均变大了很多,对天竺女性地位的提升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003 长安
潮生妈看到潮生的时候,乳房都吓瘪了。因为潮生特别丑,和潮生妈简直就是反着长的。潮生妈在床上愣了两个月,然后悠悠地叹口气,就死了。潮生妈一走,潮生就没奶吃了。家里没有奶妈,因为潮生不仅不吃别人的奶,还要在别人的乳头上咬两口。潮生的牙齿又尖又硬,被咬过的乳房跟中了毒一样会肿好几个月。
后来潮生的外婆从野外找了头老虎,让潮生喝虎奶。潮生不喝,并且还要咬老虎的奶头,老虎吃痛,狠狠地叫起来。老虎的声音雄浑有力,潮生被吓得不敢咬了。潮生长大后,那只老虎也产了三个崽,每个崽都瘦不啦叽的,因为奶都被潮生喝掉了。
潮生从小受家庭教育的熏陶,知道长得好看的女孩有饭吃。但那时她是长这样的:长得很丑。所以小时候潮生喜欢蹂躏自己的脸,哪里不满意揉哪里,每次都揉得鼻青脸肿——像在揉面团。我们知道,面团越揉越有弹性,潮生的脸也是这样。潮生十六岁那年,她的姿色已经不下于她已故的母亲了。
潮生活了十六年,光顾着揉自己的脸,一个朋友都没有。所以潮生第一次接触那些画册的时候,她整个人都升华了。莫名的欲望在她身体里燃烧,甚至驱使她去猥亵家里的公狗。但是潮生的外婆管的很严,不允许潮生踏出家门一步。潮生的外婆一生最骄傲的事情是生出来个漂亮女儿,最后悔的事情是没管好女儿,让她在外面找了野汉子。
我们知道,潮生的母亲在海边天人交合,但是外婆不信。外婆相信科学,她知道没有男人潮生妈是生不出来娃的,既然她不知道那个男人是谁,他就是野汉子。潮生妈偷了野汉子,所以死得早,因为她不尊重科学。假如潮生妈尊重科学的话,就应该跟大家说:“天和人是不能交合的!”这样野汉子就会灰溜溜跑出来,她也不会死得那么早了。综上所述,如果不想死得早,就不能在外面找野汉子。潮生妈是这样,潮生也是这样。
现在我们知道,潮生女扮男装,是偷溜出来的,假如被外婆发现,就要打断她的腿。所以潮生这次出来铁了心,一定要体会体会画中的事情。假如她没有体会到画中的事情,却还因此被打断腿,那就不划算了。在青楼里找个女人。潮生是这么想的,但是看到那个穿着西域服饰的男人的时候,潮生把一切都忘了。那个男人长着好看的眉毛,好看的眼睛,好看的鼻子和好看的耳朵。那个男人披着长发,脸上有西域男子特有的粗犷,让潮生心里满是被征服的欲望。后来她和男人在城外的小树林里交合,爽得不能自已,差点死在那里。
第二个注意到男子的,是楼里的老鸨。我们知道,每一座青楼都有一名肥胖妇女,职业叫老鸨。老鸨每天拉嫖客,最后就和嫖客长差不多了。这叫近胖者肥。嫖客不一定都是肥的,偶有长得俊的嫖客,总是会被妓女们打折抢售,从密道直接进去二楼。只有长得丑的嫖客才会从正门进入,受到老鸨的热情招待,并且影响着老鸨的体重走向。既然长得俊连嫖娼也可以打折,为什么那些嫖客要长得丑呢?老鸨很想问他们,但是老鸨没有问。 老鸨为什么能做老鸨,而不是妓女或者挑大粪的,靠的就是一张好嘴巴。假如老鸨问:“你为什么要长这么丑?”嫖客就会生气,生气就不会来嫖娼,说不定还会把老鸨打一顿。老鸨知道这后果,所以反其道而行之:“哥们今天怎么这么俊!”嫖客一听很高兴,嫖得也就更厉害了。
在嫖客挑选妓女的时候,老鸨得随时注意嫖客的体征反应。假如在面对一个妓女的时候面露喜色,或突然抖动,这说明嫖客对这名妓女很中意,老鸨就要注意适时加价。偶有嫖客深藏不露,从不将喜色写在脸上,老鸨就从他的声音来推断。表情可以挤住不变,但声音里总能听出端倪。这说明老鸨不止有一张好嘴巴,还有一双好眼睛和好耳朵。老鸨之所以是老鸨,而不是妓女或者挑大粪的,原因就在于此。如果老鸨长得好看,说不准就要去做妓女,那样就得被另一个老鸨管着。这说明长得不好看也有不好看的好处。
老鸨注意到:男子身着西域特产的蚕丝服饰,说明身上有点银两。因为天蚕丝产自天山腹地,采蚕丝的人要跋涉很久才能找到。而且天蚕丝如果不能在足够的温度下保存,其内部的蛋白结构很快就会破坏。所以那些人会把蚕丝塞进裤裆,通过小和尚源源不断地提供热量。为了使蚕丝不至于有异味,在放入裤裆前,他们要把小和尚来来回回洗很多遍,直到脱皮为止。小和尚脱皮是一个很惨重的代价,所以天蚕丝很贵。假如天蚕丝便宜,小和尚就会更便宜,最后只能有价无市了。小和尚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是不可能便宜的。
蚕丝的加工程序也很麻烦。我们知道造纸首先要切麻,就是把树皮破布等原料当成蔬菜来切,切好了以后要洗涤几遍,之后要浸灰水、蒸煮、舂捣、打浆、抄纸、晾纸,最后才能把纸给拿下来。这个过程有点像做土豆泥,蒸完煮,煮完又给捣碎,捣碎完又要给黏一块,反正就是拼命折腾。花这么多精力造纸,最后还是穷了读书人。蚕丝也要这样折腾,但蚕丝最后卖的很贵,这是因为蚕丝长得比纸好看。假如蚕丝没有纸好看,大家就不会穿蚕丝而会穿纸,这样蚕丝只能被用来写字。但是书法家们会觉得蚕丝太软,写字的时候总是动来动去,就会把蚕丝扔掉。假如蚕丝没人用,那些小和尚就白白牺牲掉了。为了对得起小和尚,蚕丝只有努力让自己长得漂亮。因为它知道,只有长得漂亮,才能活得漂亮。
蚕丝服饰产量很小,所以只有西域的有钱人才穿得起。这并不是说东土的人就没有钱,只是老皇帝搞了贸易限制,不准买蚕丝。老皇帝说,这是为了保有西域男人的生殖能力,延续西域种族。这叫做站得高看得远,老皇帝只要站在皇座上,就能看见天山脚下那些脱了皮的小和尚。但老皇帝其实是这么想的:蚕丝就是西域人的小和尚,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西域人的小和尚穿在身上。假如大唐的男子穿着西域人的小和尚,大唐国不是落到了西域人的裆下?从蚕丝进口推演国际关系,这体现了老皇帝作为一个老人心思缜密的一面。
综上所述,老鸨知道了男子来自西域,并且很有钱。既然男子来自西域,在洛阳城人不生地不熟,正好可以宰一顿。男子跨进青楼的时候,老鸨就发现这个人很不寻常。像是经历风花无数,却又能从眉眼间发现那么一点青涩。这给老鸨的感觉像她六岁时睡过的那张床,又像她十岁时翻过的那堵墙。
老鸨的意思是,墙那边有很多风花,并且都开始结果子了。老鸨甚至幻想自己从床上爬起来,从越墙而过的枝条上摘一枚青涩的果子,然后放进嘴里。老鸨想,那该就是这个男人的味道了吧。
这是个俊小伙。
敏锐的职业嗅觉告诉老鸨,这个男人很抢手,妓女们为了和他上床会竞相打折,甚至都不会要钱。妓女可以不收钱,但是老鸨要收。老鸨手里握着的,是一家青楼的经济命脉和文化风向,她必须谨慎对待每一名顾客。如果开了不收钱的先河,就会败坏青楼的风气,甚至会影响到整个老鸨行业的兴衰。
男子四处张望,老鸨迎上前去,摆出招牌笑容:“客官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男子看着她,嘴里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说什么。
老鸨才发现自己不会说西域的语言。
这就尴尬了。
现在我们来看第三个人。那个人戴着斗篷,坐在二楼的一个包厢里喝酒。包厢装饰典雅,连门楣都用的是紫檀木。我们知道,紫檀木很贵,所以这个人很有钱。但是他没有叫妓女,他只是一个人静静地喝茶。青楼里的声色犬马在他看来不过是浮光掠影,廉价的生命在肆意狂欢,在虚无的欲望中消耗时间与生命。
他不说话,他在等一个人。
那个人走进来了,披着长长的头发,穿着华贵的长衫,长着好看的眉眼。大家都说这是一个无比尊贵的生命,是天神的宠儿,可他就是要杀他。因为有人付钱了,三万两黄金,可以买下一座西南部的小城市。这样的城市不多,甚至可以说屈指可数。假如那个人付四万两,他就可以多一些选择了。
但是没有关系,即使不付钱他也会杀他,因为看到了他的样子后,他就无法抑制心中杀他的欲望。他看着杯子,杯中茶水如玉,黑色衣袖下伸出的手指细腻纤长。
天神不会有两个宠儿的。
孟迟杀人的时候没有想太多,因为他们俩在打架。打架的原因不记得了,但是对面那人先拔了刀。师傅说过,你可以先杀人,但永远不能先拔刀。孟迟牢牢记住了这句话,所以他没有先拔刀,这就是说,他可以先杀人了。埋人的时候孟迟在尸首身上发现一块青紫色的玉佩,看起来很值钱,所以他把玉佩给收了起来。后来孟迟填好了坑,跪在坑前磕了三个响头,磕头的时候孟迟很用力,所以把头磕破了,留下一道小小的伤口。
奇怪的是,那道伤口愈合之后一直没有消失,成了孟迟头上一道永远的疤痕。在这之后他又杀了不少人,成了一名具有极高辨识度的罪犯。
很多年以后,孟迟才知道自己在小树林里杀的第一个人,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
有关长安城我们知道,这座城市经常被定为首都。首都是皇帝老儿住的地方,张员外既然敢在长安城里称个员外,可见他还是有点本事的。这就好比美猴王如果不会飞,也不会自称齐天大圣丢人现眼。
长安城很大,皇帝和他的老婆们住在城正中央,老百姓围在四边。据说长安城的设计者曾经去过倭国,从倭国男女日常所作勾当中获得了灵感。后来倭国建造京都,反过来模仿长安城,并且为长安城的浑然天成剖腹叹服。
我们知道,长安城规划平整紧凑,方方正正的土地给人一种磅礴大气的感觉。这来自于倭国女人。设计者当时在倭国和倭国女人做爱,屋子里很热,所以他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滴。气氛紧迫而焦躁,所以设计者很快就完事了。完事后他躺在地上,忽然发现倭国女人的胸部方方正正,一马平川。倭国女人的肩膀与腹部肋骨之间很干净,只有两颗小小的乳头,两颗乳头之间便是心脏所在的位置。
那一瞬间雷声滚滚,大雨倾盆落下,设计者觉得身体里的某部分被打通了。
这两颗乳头后来成了长安城的东市和西市,被永远定格在了历史的河流中。
设计者将皇宫放在城中央,表面上是将皇帝他的老婆孩子置于重重保护之中,实际却是暗藏祸心。因为如果长安城里的居民不爽了,就可以把皇帝围起来,玩一个叫关门打狗的游戏。
设计者这么做是有原因的,他的老婆被皇帝强奸了。但是不能叫强奸,而应该用宠幸。设计者的老婆长得很漂亮,追求者中不乏王公贵族的子孙,但是她最后嫁给了设计者。因为设计者是艺术家,艺术家让人无法捉摸,无法捉摸让人想去捉摸。后来设计者的老婆拿着设计者的小和尚捉摸了很久,也没捉摸出个名堂来。
皇帝实施强奸以后,赐了设计者的老婆一座房子,配了两名丫鬟。那个时候的长安城像普通的村落,城内除了皇帝的屋子前站着俩兵,其他地方畅通无阻。设计者半夜跑到老婆那里去,看着老婆流下眼泪来。设计者的老婆满头的金钗玉饰,画得浓郁的睫毛眨呀眨地看他。后来她拿起桌上的鎏金角杯喝了口,点了胭脂的朱唇轻启,只说了一句话:“有钱,真好。”
设计者蔫了。
设计者从倭国回来以后,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研究了三个月。三个月后,他把长安城的图纸交给匠人,一个人拖着行李往西边走了。他走的那天夕阳正好,余晖染红了整个大地。设计者长长的背影软绵绵拖在地上,像一具无法勃起的生殖器。
004 青楼
王子走进青楼的时候,他发现有三个人盯着自己。
第一个人坐在二楼喝茶,肤色白皙,一身洛阳城里常见的公子打扮。但是这位公子屁股很翘,腰部纤细绵柔,从王子所在的角度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公子看着王子,面色酡红,目光温柔,坐在椅子上竟相生出一股柔弱之感。王子判断这是位姑娘。
第二个人在隔着不远的地方,又矮又胖,脸上擦着浓厚的脂粉,衣襟看似不经意地翻开,露出半对硕大的胸脯。王子发现这个女人手中拿着一把扇子,扇子上绣着幅不知名的春宫图。王子推测这个人是老鸨,因为她不可能靠做妓女立足于青楼,扇子上的春宫图也说得明白:女人应是青楼之人。
但是第三个人,王子看不清了。那个人也在二楼,但那个人的目光更深、更冷。之所以说更,是因为王子觉得自己的目光很深、很冷,却比不上那个人。虽然隔了一道墙壁,王子依旧可以确定那是一名杀手。如果那个人不是杀手,为什么来青楼只喝茶不嫖娼?王子不排除那个人有阳痿的可能,除了阳痿患者,没有人比王子的目光更深、更冷。
但王子相信他不是阳痿患者,因为阳痿患者不会来青楼,阳痿患者该去找医馆里的白胡子老头。青楼。青楼。青楼。青楼。青楼里的声色犬马在他看来不过是浮光掠影,廉价的生命在肆意狂欢,在虚无的欲望中消耗时间与生命,在旖旎的缠绵里等待解脱与救赎。
那个人是个杀手。杀手。看着杯子。杯中。茶水如玉。黑色。衣袖下。伸出。的手指。细腻。纤长。
在那个人看向自己的时候,王子若无其事地收回目光。我们知道,那个人戴着斗篷,王子是不可能知道那个人看向自己的。但是我们又知道,人眼可视范围是一个扇形,很多东西是我们通过余光瞄到的,比如偷看别人洗澡。那个人戴了斗篷,余光就被挡住了。所以他要看王子就得转头。他的头一动,王子就发现了。这说明王子像一位老人一样心思缜密,心思缜密的人往往会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比如千里之外的天山,比如戴着斗篷、手指细腻纤长之人的转头。
王子从西域向东驰走,骑了一匹青髯骅骝。骅骝是一种赤红色的骏马,曾被称为“八骏”之一,据说一日可行千里。这话不是马说的,是造父给周穆王献马的时候说的。造父给周穆王献马,但是他只有六匹马。
我们知道,周穆王坐着二乘的车,一乘要四匹马,一四得四二四得八,所以还缺两匹马。骅骝很不幸地就在这个时候被抓住了。骅骝本来不是红色,但是献给天子的马须品种统一毛色无杂,所以就染成了红色。当时情况很胶着,因为七匹马中有三匹红色三匹青色,还有一匹没有毛,肉色的。造父斟酌许久,最后决定染什么颜色得看最终捉到的那匹马。那匹马名叫“騄駬”,本来是白色的。三匹红马为了保持竞争优势只好自残,用血把騄駬染成了红色。这很不公平,因为骅骝没法用血把騄駬染成青色。
那匹没有毛的马被拖到医馆进行植毛手术。手术进行了三天两夜,马从医馆出来时浑身雪白,英姿飒爽。白胡子老头倚在门边,没有了胡子也精神了许多。后来周穆王平徐偃王之乱,有人说靠的就是这八匹骏马。因为它们跑得很快,徐偃王刚起兵,八骏就跑回京城,周穆王就知道消息了。
徐偃王。猝不及防。
还有人说周穆王坐着马拉车见到了王母娘娘。从此周穆王与王母娘娘在瑶池上饮酒对歌,尽情欢娱,乐而忘返。后世有诗人就此叹道:“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意思是红颜祸水,周朝早晚要亡。
这个诗人很聪明,因为他知道周朝已经亡了。假如周朝没有亡,他就该说“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反正无论如何总有得诗写。
从上面这个故事我们知道,八骏的共同特点就是日行千里。只要日行千里,长得丑点奇怪点都没关系。因为颜色不对可以染,没毛也可以植。但如果日行不了千里,你会吟诗作画也没用。这就好比“竹林七贤”,最后死的死散的散,留下一片孤单的竹林,没人打理也黄了。假如凑一个“绿原八骏”,最后死的死散的散,留下一片孤单的草原,没有马吃长得更旺了,这倒是很好。总之马还是要做点实事,不然容易被宰。
在赚钱一事上,人靠的是嘴,马靠的是腿。我们说一匹马很厉害,会说它一骑绝尘、日行千里,但不会说它才高八斗,器宇轩昂。假如我们说一匹马才高八斗,就会令人很不解:这马才高八斗……
八斗是多高呢?有个有名的隐士,虽然住在山旮旯里不想出名,但是不为五斗米而折腰,最后还是出名了。这说明斗是重量计量单位。但是又有篇文章叫《五斗先生传》,大概是“五个先生的故事”的意思。这说明斗又是数量单位。现在看来,斗也可以用来表示高度。虽然表示高度,但是用了副词“才”,似乎并非一个很高的高度。如此可见,斗的用法博大精深,常人根本无法体味这其中的精髓,真是才疏学浅,惭愧惭愧啊。于是活学活用:这马才高八斗,所以我八斗不到……
王子到达的第一座城不是洛阳,而是阆中。阆中城是巴蜀之地的军事重镇,进城前要搜身,搜到匕首就用匕首割被搜者的肚子,搜到剪刀就用剪刀剪被搜者的龟头。因为阆中城内很破,如果不在进城前做好防范,犯罪分子就会溜进去砸烂城主的脑袋。
王子骑着骅骝盛气凌人,拒绝从马上下来。因为他是西域的王子,王子就应该有王子的风范。假如王子从马上下来被搜身,就意味着王子的玉体受到了侵犯。王子的玉体受到侵犯就是皇室的尊严受到侵犯,皇室的尊严受到侵犯就是西域受到大唐国的挑衅,西域受到大唐国的挑衅就会挑起两国的战争,于是连年战火,民不聊生。所以王子不愿意被搜身。
这可以理解,因为他身上藏着把剪刀,假如被搜到了,就要被剪掉龟头。王子不愿意被搜,守城的士兵也没办法,因为王子武功很高,他们打不过王子。但是他们可以不让王子进城,因为城门很矮,如果王子骑着马进城,就会被城门给撞下来。这叫“自动卸载法”,想出这个方法的就是长安城设计者戴树林。戴树林出品,必属精品。既然如此,双方只好僵持着,士兵靠在城墙上,王子趴在马上。
其实王子本可以从马上下来,把剪刀塞马屁股里,然后牵着马进城。但是他比较笨,竟然没想到。后来王子在马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他发现眼前站着一个绿衣服的女孩,女孩水灵灵的大眼睛汪汪地看着他。王子一下子就硬了,王子一硬,把马也给戳醒了。
我们知道,骅骝身为“八骏”之一,好歹是有点脾气的。于是骅骝一声嘶鸣,就把王子给甩飞了出去。王子摔断了两根肋骨。
005 绿衣
绿衣女子把王子带到家里,因为她觉得如果不是自己唐突,王子的马不会突然发疯。她之所以盯着王子看,是因为王子太帅了。每次给王子喂药的时候,绿衣女子的心都扑通扑通的。绿衣女子一边给王子喂药,一边吃吃地笑。绿衣女子的意思是,买药花了这么多钱,希望可以睡回来。
王子何许人也?每到一座城市,必先逛其青楼,嫖其妓女,安可不知绿衣女子想什么?于是王子说,把我那匹马杀了吧。王子说的是西域话,女孩听不懂。如何让女孩听懂呢?王子找来笔墨纸砚,将宣纸在桌上摊开,舒展平整,然后王子和女孩各持一笔,相对而坐。
既然是写字交流,就得用书面语。于是王子在纸上写:杀吾马。王子的意思是,用这匹马肉偿。绿衣女子不说话。绿衣女子的意思是,不用马,你就可以了。王子说,你对我这么好,我无以报答,只好请你吃一顿马肉了。这话写下来变成:大恩无以为报,愿共食马。
王子的意思是,我的肉很贵,偿不了。绿衣女子说,不行的,它是你的爱马啊。在纸上写:不可,汝爱之。绿衣女子的意思是,我不要吃马,我要你陪我睡一觉。一觉就可以了,租比买要便宜不少吧?王子摇头,在纸上写下三个大字:实同也。王子的意思是,租与买同价。绿衣女子摇头,意思是,这么贵,我不买了。
王子沉思良久。点头。于是起身,取道。击筑,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垂泪涕泣。
王子的意思是,我缺钱。
绿衣女子迷醉了。王子趁势把绿衣女子揽在怀中,朝她的脖子亲过去。这个时候绿衣女子全身酸软,神色迷离,已是任由王子摆布。
于是王子成功睡上了第一个东方女人。
后来王子和绿衣女子端着瓷碗,喝着马汤,坐在城外的小土坡上。阳光正好,坡上野草硬硬地扎着屁股。王子对女孩说,我爱你啊。当然这话是写在纸上的,但假如王子给女孩拿一张纸,上书“我爱你啊”四个大字,就显得很没气氛。
其实与异域人交流,只需找到共通之处即可,不一定要靠写。假如王子看不懂汉字,总可以通过画画来表达心意。如果连爱人的画也看不懂,又如何能说他们相爱呢?总之王子对女孩说我爱你的意思是,他要跑路了。女孩看着王子温柔地笑,满面桃红。女孩的意思是,跑吧跑吧,偿了肉的男人泼出去的水,我也拦你不住。
于是第二天王子就跑了,还偷了女孩的首饰,在城外村庄里买了匹棕黄的老马。
老马跑得很慢,跑了两天还没跑过一个山头。王子眯着眼睛测算着老马的速度,发现老马还没自己跑得快。于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王子磨好刀,一刀刺进了老马的心窝。当时老马眯着眼睛在睡觉,刀刺进去血也不流,这让王子以为自己刺的是一座雕塑。后来老马一下子睁开眼睛,同时心窝里的血一下子喷出两米多远,把那把刀都射了出去。
在刀射出去的同时,王子使出燕子回巢抓住刀,然后反手一个突刺,砍下了老马的头。所谓燕子回巢,是指王子跳起来,在空中完成两个角度不同的180度转体,与此同时借转体之力向上腾跃,在抛物线最高点反身向下,最后落到地上。这招不好打人,但是可以接刀。用这一招接刀,会显得接刀之人身形潇洒、功力深厚。
老马死了以后,王子又吃了一顿马肉,他惊讶地发现这次的马肉比骅骝好吃,而且连骨头都可以嚼碎。对比千里马虽然跑得快,但是肉不一定好吃。所以姜是老的辣,肉也是老马才好吃。
吃了马以后,王子只能一个人在路上走了。但是王子有一张英俊的脸,而且他很会利用自己这张脸。每当有马车从身边过去,王子就撅起屁股、挺起胸膛,用一双英俊的眼睛忧郁地盯着前方。很快王子就搭上了一辆马车,马车里的女孩很合他的胃口。
不出意外,王子在马车车厢里度过了欢快的夜晚。在这之前王子从来没有在马车上做过,所以他觉得无比刺激。加之马车颠颠簸簸,窗外景色飞逝,王子很快就完事了。完事后他躺在车上,忽然发现女孩的胸部方方正正,一马平川。女孩的肩膀与腹部肋骨之间很干净,只有两颗小小的乳头,两颗乳头之间便是心脏所在的位置。
那一瞬间雷声滚滚,大雨倾盆落下,车顶的木板连接不够紧密,于是滴答滴答地漏起雨来。
王子看向车窗外,无绵无尽的野草在雨中疯狂地生长着,满世界窸窸窣窣的声音。王子倚在床边,背靠着车厢壁,回想自己从西域出走这么多的日子,想一个人的长途跋涉,想绿衣女孩,想骅骝和老马,心中满是感慨,然后就睡着了。
王子睡着了,但是女孩想说话。女孩没人说话,只得看着车厢外面的大雨出神。刚才他们做爱的时候没有下雨,等到完事了又下起了雨,所以这个雨让她觉得很有象征意义。但具体什么意义女孩又说不上来,只好不满地瞅瞅王子,抱着他睡了。
第二天王子和女孩告别,女孩送了王子一匹健硕的白马。女孩的意思是,你像白马一样快。王子收下白马,但拒绝领会。
王子骑着白马跑得飞快,后来他想起老马的香味,便开始好奇白马的味道。等到了洛阳城外,王子就支起篝火,把白马宰了吃了。但是这次他吃的很不痛快,因为总是吃马让他觉得很腻。我们知道,吃饭讲究荤素搭配,总吃马会吐的。
王子确实吐了,吐得稀里糊涂,把篝火都浇灭了。王子呕吐的时候闭着眼睛,恍惚看到了那匹被自己吃掉的老马。老马心窝里插着一把刀,一动不动死死盯着他。过不久那把刀被弹射出来,于是王子一个燕子回巢把刀接住。但这次老马的血喷了王子一身。王子吐得更厉害了。
王子就这样一路嫖到了洛阳,并且他计划在洛阳多嫖几个。王子站在洛阳城外往上观察,看到洛阳城头的城旗猎猎而飘。那个时候正是黄昏,落日又大又圆,从王子这个角度来看,落日正好在洛阳城的正上方,像一枚搭在土堆里的鸡蛋。事情就这样发展下来了——王子走进青楼,看到了潮生。潮生一身洛阳城常见的公子打扮,肤色白皙,坐在二楼的栏杆边吃西瓜。但是她面色酡红,目若桃花,并且傻傻地看着他。
从看到潮生的第一眼开始,王子就知道她是自己要嫖的下一个女人。王子觉得潮生不仅很漂亮,而且很骚。后来他和潮生在小树林里做爱,一片黑暗里他看到了潮生的眼睛。那双眼睛温柔、好看,眼眶里满溢着的泪水闪闪发光。那一刻王子爱上了潮生,并且永永远远地爱上了她。自那以后,王子再也没有嫖过任何一个女人。
孟迟被追杀了。追杀他的人穿着帅气的深蓝色制服,戴着乌羽帽子,体型俊朗、神色端庄,并且每个人都配备了一把三尺来长的大砍刀。这些人有个统一的名字,叫做捕快,之所以追杀孟迟,是因为他杀人了,杀的是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虽然张员外不认识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但是敢杀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就是折了张员外的面子,折了张员外的面子,就要逮起来斩首示众、凌迟处死,或者剥掉包皮。
一开始孟迟不知道有人追杀自己。那天他照常骑着头毛驴、哼着小曲儿,突然身边就多了一个人。这人剑眉星目,长得很是俊朗,而且骑着匹英俊的红毛马。孟迟一直想有匹马,但是他没有钱,从家里带出的那点钱只够买头驴。驴跑得不快,却胜在持久。马跑得快,吃得也多。孟迟综合研究了各项因素,最后选择了驴,因为钱不够。
孟迟发现这个骑红毛马的男子穿的衣服也很漂亮。深蓝的底色上绣着两只英气逼人的鸟,鸟的嘴巴向下弯曲,像一把锐利的钩子。并且男子还戴了帽子,帽子两边伸出两根长长的帽翅,一左一右得意地摇晃着。孟迟瞅了瞅自己旧得发白的衣裳,想想自己散乱的头发和空荡荡的头顶,突然就难过起来。这个时候男子说话了:“你认识常迁吗?”
“常迁?”孟迟一脸疑惑。常迁是谁?常迁是谁他孟迟又怎么会知道?并且关他屁事?孟迟觉得这人有神经病,于是拍拍驴屁股,不想和他说话。但是很快孟迟发现,驴跑的比马慢,这是拍屁股无法改变的。
孟迟当然不知道常迁是谁,因为他已经把常迁杀了——常迁就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但是孟迟不知道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叫常迁,而且他杀人的时候,既不知道那人叫常迁,也不知道他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如果他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为什么不说自己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就算他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杀了也就杀了,管他是不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而且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又不姓张,谁知道他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
006 马户
“我不知道常迁是谁,你烦不烦啊。”孟迟骑着驴,满头是汗,因为他发现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好像已经被自己砍了头,埋在了小树林里。
“不好意思,你长得很像嫌疑人。”男子从容跟着孟迟,“还是先跟我们走一遭吧。”
“我长得像就要被抓?你们讲不讲理?”孟迟嘴上强硬,心里却在不停琢磨如何脱身。因为面对一名捕快,除非你的拳头比他大,不然是脱不了身的。
“不好意思,还是先跟我们走一遭吧。”男子重复道。
“真不讲理。”孟迟只好伸出手来,“是不是要绑人啊?”
“是啊。”男子从怀中掏出根麻绳,弯腰就要把孟迟给绑住。
这时孟迟伸出脚来,一脚踹在男子骑的那匹红毛马的屁股上。
我们知道,孟迟和那名捕快一只是并肩而行的,一个骑驴,一个骑马。由于驴跑得比较慢,所以捕快一直勒着拴在马脖子上的缰绳,这样红毛马就跑不快。红毛马喜欢跑得快,但是捕快不让它跑得快,所以它生气。红毛马生气却不敢发怒,因为捕快手里拿着一把大刀,如果它贸然加速,捕快就一刀割下它的头来。红毛马一想到自己发怒就要被砍头,心里更憋屈了。所以孟迟踹它屁股的时候它很爽,因为这一踹给了它一个借口。于是红毛马蓄足了力,一步就跨出了几丈远,把孟迟远远甩在后面。并且它还在不停加速,因为它想把捕快也甩下来。
捕快惊慌之间啥也没想到,后来他回头看过去,看见孟迟骑着驴在朝自己挥手。这让捕快很恼怒,抽出长刀就要砍红毛马的脑袋。但是如果他砍了红毛马的脑袋,红毛马就会往前喷血,也许会喷得很高,根据运动的分解原理,血最后会落到他身上;而且没了头的红毛马站不稳,会把他给一把摔出去。这次任务他已经砍了三匹马了,每次报销都要给老大揍一顿。所以捕快把刀收回刀鞘,随着红毛马远去了。
孟迟送走了捕快,才发现事态严重,因为他砍了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外甥的头。孟迟不知道这对张员外重不重要,但是对他很重要,因为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是他杀的第一个人。
我们说,要看一个人的成就有多高,就得看他杀的第一个人是谁。百年前有一名杀人爱好者名叫廖先生,据说杀的第一个人是洛阳城兵部侍郎的儿子。从这一点来看孟迟是不如廖先生的,因为对于洛阳城兵部侍郎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廖先生连看也不看一眼。廖先生只杀直系亲属,并且杀完儿子杀老子,最后整个兵部都被杀差不多了。
那天傍晚光线很好,天地间亮如白昼。侍郎府外出买菜的小丫鬟提着菜篮子踏进府里,只看到满地乱滚的人头,每个人头的眼睛都眨呀眨地,从里面流出的鲜血呼呼冒着热气。小丫鬟尖叫一声,菜篮子扑通一下落到地上,从里面落出来生菜、黄瓜和豆腐。不一会儿府里就弥漫着豆腐的香气,生菜和黄瓜泡在血里不停翻腾着。但是小丫鬟没有食欲,因为她已经被吓死了。
孟迟知道,杀人要偿命,何况他杀的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既然来了一个捕快,肯定会有第二个捕快。并且孟迟不能保证每次都能遇到不同的捕快,也不能保证每一个捕快都这么笨。所以他迟早会被抓住,然后被绑在柱子上,先让狱卒们虐待一会儿,然后他们会找来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外甥的父母。这对老人一定很恨孟迟,会拿着三尺长的大刀狠狠戳他的胸口,等到戳得累了,就找来衙门门口的石狮子往他头上砸。如果砸完还没死,就可以斩首示众、凌迟处死,或者剥掉包皮。如果孟迟被斩首示众,就是和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落得同样下场。但是孟迟和张员外没有二舅妈孙女外甥的关系,也就没有人来偿他的命。这就很亏本了。
孟迟发现自己并不能找到一个有效的办法来躲避捕快们的抓捕。首先他没有一身好看的衣服,这从一开始就让人缺乏斗志;他没有一把三尺长的、发着亮光的大刀,他只有一把丑得像木棍的刀,并且才用它砍过一个人头——这很晦气。最让孟迟沮丧的是,捕快们骑红毛马,他却只能骑一头老驴。这就意味着,捕快们打不过他可以跑,而他打不过捕快却只能被围殴。所以孟迟慌了,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绷紧肌肉。白日里阳光刺眼,树叶不经意间落下,孟迟咬紧牙关,眯着眼睛。他已经做好随时弃驴逃跑的准备了,只要跑进森林里,就能化解坐骑所带来的劣势。
但是很多天过去了,孟迟再也没有能见到一个穿着深蓝制服的捕快。有时孟迟把驴拴在树边,然后一个人躺在地上。他看见阳光透过树叶缝隙斑驳洒下来,干枯的痕迹顺着树干往上蔓延,一直到看不见的地方。后来有树叶坚持不住了,无力跌落下来,擦出细微的风声。孟迟细着耳朵去听,听到林间知了不知疲倦地叫着。那些时候孟迟只想着来个捕快好好打一架,但是他从正午等到黄昏,等到老驴都不耐烦地绕着树打起转,捕快们也没来。
捕快们不是不想来,而是来不了,因为他们都被杀了。
那是一名戴着斗篷的蒙面人,身姿迅捷,步伐轻盈。此时捕快们正骑着红毛马意气风发地赶路,彼此间你追我赶,偶尔偏个头相互问候一番。但是他们突然发现前方站了个人。这人轻飘飘地,在空中摇摇晃晃。不过他站的位置很好,正好可以拦住其中一匹红毛马。如果这匹红毛马选择避让,必然会影响到其他红毛马;问题在于,即使大家的反应很快,一个接一个地避过去了,岂不是丢了面子?这就好比老皇帝的车队从来都不让人,因为挡路的人都已经死了——老皇帝的车队只踩尸体。而捕快作为天朝的执法机构,如此避让一个站都站不稳的家伙,就算自己不要脸,也不能丢了老皇帝的面子。于是大家就当前面没这个人,继续有说有笑地骑着红毛马。
离得很近的时候那个人说话了,声音很怪,“诸位请留步!”
留个屁啊,捕快们想。红毛马不仅没减速,反而跑得更欢了。
那人无奈地叹气,然后从怀中掏出一把细细的银针。接着红毛马们矫健的前蹄停在了空中,在捕快们仍来不及反应的时候,所有红毛马一齐软倒——这并不奇怪,因为每一根银针,都直接从红毛马们的鼻孔插入了大脑。这种死法很残酷,但毫无痛楚。
捕快们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聚在一起瑟瑟发抖。
“请不要追捕他了。”那个人说。
捕快们才知道蒙面人拦路的原因。但是命令是张员外发出的,如果他们贸然答应眼前这个人,回到长安城里就不好交代;不仅不好交代,而且屁股上还要吃板子。长安城除了张员外,几乎每个男人都吃过板子。吃板子不仅屁股会疼,鸡巴也会疼。因为打板子的人力道很奇怪,每个吃板子的人吃到一半就会勃起。勃起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这个时候他们趴在板凳上,鸡巴一勃起就顶在板凳上,硌着很难受。后来有人提议在板凳上挖个洞,这样在吃板子前就可以把鸡巴伸进洞里。这个提议被张员外一票否决了,并且张员外亲自把提建议的人按在板凳上,用板子打他的鸡巴。
长安城的女人也不好过。男人们吃板子,她们就看鸡巴。从犯了事到出狱,每天晚上看一次,把长安城的大官小官都看个遍,看得最多的还是张员外。这并不奇怪。看鸡巴这个习俗本是张员外提出,并且强制每一名政府在编人员执行,连户部下一个收田赋的小吏也不例外。很多人不想被看,张员外就命人脱了他的裤子,等到被看完再拉到板凳上吃板子。张员外来了兴致的时候会去监狱里视察,一踏进监狱他就会勃起,然后脱下裤子顺着监狱走一圈,让沿路每一名女犯人都看一遍他的鸡巴。受此大辱后,很多女犯人都自杀了,女犯人自杀喜欢上吊,监狱里找不到绳子,她们就用自己的腿缠住脖子,一个接一个地断了气。
女犯人一死,他们的丈夫、兄弟或者子女就要报仇,但是大部分人都打不过张员外的侍卫队,最后一个个被按在板凳上吃板子。还有一部分人武功高强,这些人或是强攻或是行刺,却都在接近张员外的一瞬间被劈成了两半。内脏、鲜血飞溅,而张员外神色怡然,依旧慢悠悠地走着。
这就是说,得罪张员外的人都没好日子过,捕快们之所以追捕孟迟,就是因为他杀了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如果他们不接着追了,得罪张员外的就是他们。可如果他们不答应,说不定死的更快,因为蒙面人杀马技术很高,可以推断他杀人技术也不差。比起把人劈成两半,全尸而死更让人死不瞑目,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所以捕快们很犹豫。
007 泥巴
捕快们一直在犹豫,蒙面人就一直在等。捕快们不说话,蒙面人也不说话。最后蒙面人有些累了,就靠在一棵树上。黑色的纱布遮住了他的大半个脸,没人清楚他在想什么。
蒙面人可以靠在树上,但是捕快们不敢休息。这就好比屠夫杀猪的时候累了,可以坐一会,或者喝口牛奶,但是猪不敢坐,因为坐在地上的猪容易最先被抓到;也不能跑,因为屠夫对待逃跑的猪有一套自己的办法:他会先把这头猪的肠子掏出来晒干,再把其余部分和盐一起塞进这肠子里。我们知道,肠子里一般只装屎,怎么能把自己装进去呢?这样的恐惧让再勇敢的猪都屈服了。
现在捕快们不敢回答,又不敢跑,只好聚在一起抖腿。腿抖得很快,因为紧张,因为害怕。
后来天渐渐黑了,蒙面人靠在树上一动不动,看起来就像死了一样。捕快们紧急商议,决定由他们之间最勇敢的人偷偷跑出去,如果蒙面人没有发现,那就说明他是真的睡着了,这样大家就都可以逃命了。但是有关谁是最勇敢的人这一点,大家颇有争议。有人说长得最高的人最勇敢,有人说杀的人最多就最勇敢,还有人说鸡巴越大就越勇敢。
最后大家发现最高、最能杀、鸡巴也最大的竟然是同一个人,于是问题完美地解决了。那人很不情愿,走之前低声狠狠地骂道:“一群缩头乌龟。”他说这话的时候每个人都像乌龟一样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因为大家都发现蒙面人不见了。
但是那个鸡巴最大的人没有发现,因为这个时候他很气愤,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他突然发现鸡巴太大也不是一件好事。那根曾经让他引以为傲的大鸡巴,这个时候软软地耷拉着,成了大家让他送死的理由。在走了不远的地方,这位大鸡巴的捕快悄然无声地倒下了。
大家终于熬不住了,一齐跪到地上磕头:“不追了不追了,大侠饶命吧……”
每个人磕头的方向都不一致,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蒙面人在哪里。蒙面人不出现,就没有人敢停,谁也不知道最先停的人会怎么死。磕啊磕啊,后来蒙面人淡淡的声音传过来,大家才松了口气,一个个躺在了地上。
蒙面人说的话是:“希望你们记得说过的话。”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你们不追了,就放你们走。捕快们争先恐后地点头,至于还追不追,这都是以后的事情,关键是现在大家都活过来了。每一名捕快都很高兴。
这个时候天刚刚亮,林间突然刮起了大风。这风来得突然,走得也突然,就狠狠地刮了一下,偏偏就把蒙面人脸上的面纱给吹掉了。更巧的是,面纱刚掉下去,朝阳就爬到了蒙面人脸上,把他那张脸照得金黄耀眼,生怕没人看见。事实上每个人都看见了,不但看见而且看得非常清楚,清楚到所有的捕快都瞪圆眼睛、张大嘴巴、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这种表情让他们看起来似乎很惊讶,又很快乐,并且成为了他们一生的定格。
因为下一刻蒙面人无情的银针就贯入了他们的脑门。
蒙面人之所以下手如此之快、如此之狠毒,是因为他不想别人看到他的脸——这也是他戴着面纱的原因。但是面纱有风险,因为面纱随时可能从脸上滑下去,而面具就不会。蒙面人之所以不戴面具,是嫌面具太闷,戴着难受;而且如果他的面纱掉了,他只要把看到他的脸的人全都杀掉就好了。
蒙面人不让人看自己的脸,可能有三种原因。
第一种是长得美而且不想被人看到,这就好比一只善良的美杜莎,你看她一眼就会变成石头,但是她不想你变成石头,所以只好把自己的脸蒙起来了。
第二种是长得丑所以不想让人看到,这很容易理解。如果一个人丑到会把人吓死的程度,他应该把自己的脸挡住。因为大家看到他以后都死了,最后就会只剩他一个人,他会很孤单。一个人如果孤单了,他就会去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比如自杀,比如杀人,但是他没人可杀,所以只能自杀了。
第三种是就不想让人看到。大家都是人,我为什么要让你看我的脸?你看了我的脸给钱吗?如果你看了我的脸不给钱,你为什么要看我的脸?就好比一个人面对着廖先生不喊一声“廖先生”,廖先生就会把他的头砍掉。你为什么不喊我廖先生?你不喊我廖先生我会不杀你吗?如果我不杀你,你为什么不喊我廖先生?
王子在洛阳城里呆了三个月,然后收拾行李回了西域。因为潮生,洛阳城成了他在东方滞留最久的城市。洛阳城头的大旗、洛阳城内的大街小巷,那座耸立在洛水河畔的青楼,这些事物和潮生曼妙的身影在王子的记忆里缠绕、重合,并且永远地刻在了那里。
在遇到潮生之前,王子以为嫖娼是世间最美妙的事情,但是当他牵着潮生的手、亲吻着潮生的脸时,才明白爱情才是这个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潮生的声音萦绕在王子的耳边,比他听过最美的乐曲还要动听。
王子离开的那天潮生和他同骑了一匹马,从出城以后一直跑了很久。王子握住潮生的手说:“等着我。”潮生看着他,面色酡红,漂亮的大眼睛里满是不舍。王子接着说:“等着我来娶你。”那一刻天火辣辣地红,满地的野草疯狂地摆动。那一刻有鸟儿从天空飞过,世界默不作声。那一刻潮生紧紧盯住王子的眼睛,软在了他的怀里。
我们知道,王子说的是西域话,而潮生是洛阳人。但潮生能够听懂王子在讲什么。这是说潮生有语言天赋,不必靠在纸上写字来和王子交流。潮生和王子刚认识时带王子去吃萧家馄饨。长安萧家的馄饨味道鲜美,汤汁肥而不腻,是著名的美食。萧家做馄饨赚了钱,便在洛阳开了分店。王子站在萧家馄饨的门口,指着招牌对潮生叽里咕噜了一堆,把店小二看得一愣一愣的。
店小二听不懂,但是潮生听懂了,王子的意思是他很喜欢吃馄饨,这一次要吃两斤。两斤是个不小的数目,我们假设一两五个饺子,两斤就是一百个,假如不是廖先生边吃葡萄边吐籽的吃法,就得吃上好些时辰。但是王子是高手,高手都可以像廖先生那样吃东西,并且饺子不用吐籽,所以王子很快就把饺子吃完了。如同廖先生吃葡萄一样,王子吃饺子不看数量,更注重效率。
除了馄饨,潮生还带王子吃庾家粽子、樱桃毕罗、冷胡突鲙、醴鱼臆等,这些菜名里有些字潮生不认识,所以她自己胡编了几个。比如吃醴鱼臆的时候,潮生就跟王子说这叫“酒鱼”,王子夹了一口,然后张大眼睛不住点头。
王子的意思是,这鱼有酒味!潮生就胡扯,是啊,这鱼可以酿酒。王子说,鱼也可以酿酒!潮生继续胡扯,说鱼肉本身鲜香肥美,又兼具麦子的甘冽,如何不能酿酒。王子点头称是,二人交谈甚欢。
王子也向潮生推荐烤驼峰。潮生问,驼峰不是骆驼的奶吗?王子说不是,说驼峰全是肉,骆驼的奶头在下面。潮生说,骆驼怎么这么多奶头。说这话时隔壁桌的吃客全朝潮生瞧,大概全没搞明白骆驼有几个奶头。王子朝他们解释,说驼峰不是奶头,是用来贮水的,他在家里研究过。但是吃客没有语言天赋,听不懂。吃客看王子叽里咕噜,心里害怕,一窝蜂跑了。
王子和潮生在洛阳城里四处吃喝,很快就把自己多嫖几个的计划抛在了脑后。
后来王子和潮生在马上狠狠地做爱。
那匹马不是青髯骅骝,不是老马,那匹马什么也不是,那匹马只是一匹普通的马。潮生趴在马身上,王子趴在潮生身上,潮生张开双臂抱住马脖子,王子张开双臂抱住潮生。马在跑,但是跑得不快,王子就在颠簸中来回抽动,并且坚持了很久。
等到做完爱要分开的时候,潮生才发现自己没有马可以骑了。因为他们从洛阳城出来只骑了一匹马,而且没有想到会骑这么远。之所以骑这么远,是因为他们在马上做爱,并且做了很久。现在只有一匹马,但是他们要去往不同的方向。如果王子让潮生骑马回去,他就得徒步走到西域,除非在路上能够再买一匹马。但是他的盘缠用光了,又没好意思找潮生要钱。后来潮生说,我们都别走了,把这马吃了吧。王子难以置信地看着潮生,却听见她接着说,你不是喜欢吃马嘛,吃完我们一起再去买两匹,我给你买匹好的。
于是王子又在东方的土地上吃了一次马。杀马的时候马把脖子伸过来,一声不吭。马死的时候血没有喷出来,而是垂直地往下掉,这使得马不像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而像一只盛满了血肉的容器。马的血从容器里溢出来,比它撒的尿还无精打采。
王子呆呆地盯着血流,眼前突然出现了青髯骅骝,和那匹被自己吃掉的老马的身影,它们站在不远处一动不动,只有两对马眼睛直直看过来。
这顿马肉吃得王子心里发慌,嚼起来像掺了屎的泥巴。
王子回西域以后先去了一家客栈,因为他还没想好怎么和父王说求亲的事情。西域的皇族从来都是近亲通婚,以保证血种纯正。并且王子的祖先定下律法,严禁族人与东方民族结婚,理由是东方民族体力不够,会影响整个民族的后代素质。
王子的祖先之所以这么认为,完全缘于他十七岁时的一次经历。那个时候他身强力壮,并且性欲旺盛,偷偷跑到了巴蜀之地的一个小村落里。那天晚上月亮很圆,王子的祖先看见了一个牵着大黄狗的少女,少女刚开始发育,却在纤瘦中有一种别样的美感。王子的祖先扑了上去,先解决掉黄狗,然后强奸了少女。那是他的第一次,只知道狠狠发泄体内蓄藏的精力,完全忽略了少女痛苦的声音。等到完事了以后,他才发现少女已经死了。
王子的祖先长吸一口气,就跑回西域做国王了。那个小村庄找不到强奸犯,只好将这一切推给了牛鬼蛇神。村里建起了寺庙,并且从此成为了和尚们宣扬佛教的根据地。
王子点了一杯酒,他在思索自己的东方之行。在去东方之前,他是王子,是西域万千少女的宠慕的对象;后来他在东方的城市里做爱,在城市间的荒野做爱,在花开花落、月枯月圆时做爱, 在清晨的雨露与黄昏的虫鸣里做爱;后来他与山川、与河流做爱;后来他面朝东方,与太阳做爱。
后来他爱上了潮生。
现在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他要迎娶潮生,打破祖先传下来的规矩,他要在以后的每个清晨和夜晚,都和潮生做爱;并且要做上十年、二十年,做到周围的一切都老去。那时他会牵着潮生的手说,看啊,我们做爱的时候,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王子发现眼前出奇地亮,大地在他面前缓缓展开,未知而朦胧,花香扑面而来。
这个时候廖先生坐在店外吃葡萄。也就是说,廖先生和王子两大高手辗转了这么久,终于相遇了。在他们相遇之前,廖先生不知道王子,王子也不认识廖先生。在他们相遇之后,王子端起酒杯喝酒,廖先生砍了王子的头。
008 海浪
相遇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孟迟说。
他的对面站着一个女孩,女孩身穿淡青色纱衣,栗色的长发卷在肩头,大大的眼睛在孟迟身上扑棱棱打着转。他们站在树林里,树叶婆娑摇晃,所以阳光打下来也斑驳在一起。阳光不停地斑驳,这让孟迟的注意力不能集中,所以他想了很久,才说出了这句话。
孟迟之所以在茫茫人海中一眼记住了女孩,是因为她独特的发型。我们知道,发型对女子很重要,不管官宦富贾,或者平民百姓,每一名女子从小就要开始练习梳扎各种发型——因为随着年纪增长,头发会越来越长,如果不会扎发型,最后就只好被自己的头发给勒死。
一个发型由鬓、髻、丱组成,其中髻是最能体现其变化的部分。什么是髻?髻就是把头发盘起来做成的各种形状,比如双平髻、百合髻、凌云髻……长什么样就叫什么髻。既然髻如此千变万化,人的创造力又如此无穷无尽,所以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个女子头上顶着鸡窝,请不要害怕——说不定她是一名先锋艺术家。做艺术需要耐得住寂寞,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扎一个好看的发型,你必须一个人钻进小黑屋仔细研究一番。
曾有诗人言:“懒起画峨眉,弄妆梳洗迟”,说的就是女子化妆梳头的事。本来起得就迟,还要扎发型,等到做好发型就是半下午了。这个时候只要叉着腰到屋子外面吹吹风,一天就可以过去。这说明艺术家的生活过得很惬意,正是因为艺术家的生活如此惬意,才会有很多人挤破了头想当艺术家。
女孩的发型很简便,甚至可以说没有发型——她的头发直接在头顶分开,然后由两边披下来,在肩头处微微卷起。孟迟活了十七年,第一次见到有这种发型。这有三种可能:
一,女孩是一名先锋艺术家,不仅如此,她的先锋已经超越了时代。因为她没有在头上顶鸡窝,而是直接让头发披了下来。孟迟隐隐觉得,女孩的发型竟然暗合先贤“无为而治”的思想,这让他大吃一惊。
二,扎发型与她的日常生活有冲突。比如她是一名职业杀手,如果发型扎得太高,在秘密行动的时候就会撞到东西;又或者是一名剑客,剑客通常都是披头散发的,因为剑客们经常相互比试,比试的时候如果不小心就会把盘的髻给削下来。
三,没有时间扎发型。这有可能是女孩很忙,也有可能是她很懒。其实还有一种可能:这种发型并无特别之处,只是孟迟见识短浅罢了。
但是自孟迟看到女孩的头发的那一刻起,他的眼睛就再也没能从那上面移开过。女孩长长的头发像瀑布,像雨点,像飞扬在空气里的思绪。当微风将头发吹起的时候,孟迟感觉有一股鲜活的力量从内心深处升起,在他的身体里呼啸、沸腾,并且盘旋在他的脑袋上方旋转不息。
两天零四个小时前,孟迟和女孩相遇。
那个时候他们在洛阳城外,女孩夹在进城的人群中,腰间佩着一把剑。孟迟没看到女孩的脸,他一直在看女孩的头发。头发像瀑布,像雨点,像绵长的藤蔓来回缠绕。女孩淡青色的纱衣在孟迟眼前变幻晃动,他感到自己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忽然间女孩回头,时间定格,世界变成无声的颜色。
孟迟憋了好久:“你的发型好漂亮。”
女孩眨着眼睛看着孟迟,她发现孟迟的头上有一道小小的疤痕。这疤痕不偏不倚,正落在额头正中,像一颗大大的痣。在女孩的印象里,只有天竺国的妇女会在额头上点这种痣,所以她噗嗤一声笑了。
女孩笑的时候眼睛眯成月牙形,嘴角扬起,露出一颗小小的虎牙。那颗虎牙白白的、方方正正地落在嘴角边上,只在女孩笑的时候才露出来。孟迟盯着那颗虎牙出了神。
在他之前十七年的生活里,他没见过女孩,也没见过虎牙。在他与女孩相遇后的第二分钟,女孩露出了虎牙,而孟迟彻底爱上了女孩。那个时候他不知道女孩的名字、女孩的年龄,不知道女孩的性格,不知道女孩来自哪里,不知道女孩喜欢做什么喜欢吃什么,但是他疯狂地、汹涌地爱上了她。
我们知道,王子和潮生也是这么爱上的,王子看见了潮生的眼睛,而孟迟看见了女孩的头发。这很奇怪,因为爱情不是说来就来,头发或者眼睛不能让一个人立即爱上另一个人。但是没有办法,王子必须爱上潮生,孟迟也必须爱上女孩——就是这么奇怪。
在孟迟与女孩相遇后的第十分钟,孟迟站在原地,才发现女孩不见了。守城的士兵挥舞着大刀、赶车的马夫挥舞着鞭子,进城的人匆匆地进城,出城的人匆匆地出城。洛阳城外黄沙纷飞,孟迟站在黄沙里,看见洛阳城头的旗子在风中猎猎而飘。
相遇是一件奇妙的事情。
在相遇之前,你不知道将要发生什么;如果知道将要发生什么,或许就不会相遇。你可能在相遇里爱上一个人,也可能被砍头。王子和廖先生相遇,廖先生砍了王子的头。如果王子没有遇到廖先生,他会跪在家里用羊毛毡制的毯子上,跪一个月、两个月,最后爬起来抹眼泪。因为王子要同潮生结婚,但是家里不让;如果王子坚持要同潮生结婚,就会被赶出家里。也许王子会和家族决裂,然后一个人骑着白马,不远千里去找潮生。但是王子身上没有钱,后来他把白马给吃了,又买不起马,只好步行。那个时候王子会发现自己很缺钱,所以某一天,为了抢钱,他会砍了某一个人的头,会像孟迟一样为那个人挖一个大大的坑,然后在坑前磕三个响头。
孟迟在砍头的时候没想抢钱,也不知道自己砍完头之后要做什么。只是在那个时候,那颗头像一颗大大的红苹果,在他眼前不停摇晃,让他心烦意乱。如果孟迟没有砍了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外甥的头,他就不会被穿蓝衣服骑红毛马的捕快追杀。也许他会在长安城外转转,在长安城里转转,然后回家;也许他会参加长安城里的比武比赛,也许会被打得很惨,也许会夺得头魁;也许他会一路向西,去见识见识西域的美酒、黄沙和葡萄。但是他不仅砍了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外甥的头,还把那颗头埋在了小树林里。所以骑着红毛马的捕快们要一路追杀他,从长安城外一直追,边追边挥舞着三尺长的大砍刀。
但是后来孟迟骑着驴跑了好久,也没发现有捕快追上来。那些捕快遇到了一个蒙面人,并且死在了他的针下。如果捕快没有追杀孟迟,孟迟不会来到洛阳城,也就不会和女孩相遇;如果那些捕快知道他们会送命,也不会再兴奋地追杀孟迟了。也许他们会反过来砍张员外的头,然后被抓住,趴在板凳上吃板子。
自从廖先生杀了王子以后,他的身后就多了一双眼睛。这双眼睛又大又漂亮,并且想像美杜莎一样把廖先生变成石头,狠狠砸碎然后丢进粪坑里。这双眼睛的主人叫潮生,是王子的情人。王子死了以后,他的头从客栈里滚出去,滚到一条大河边。王子的头立在岸边,流下浑浊的眼泪,然后跳进了河里。
那条河叫黄河。
王子的头泡在黄河里,血水流尽了,并且灌了一脑子的沙。很快王子的头到了洛阳城边,它奋力一跃上了岸,就朝洛阳城直直滚过去。那个时候潮生躺在床上,边看画册边回忆和王子做爱的场景。所以王子的头出现的时候潮生并不惊讶,而是兴奋地说:“你终于来了。”在潮生的想法里,下一秒王子会扑在她的身上,亲吻她的耳朵、脖子、身体,并且开始与她疯狂地做爱。
但是王子没有。那颗头冷静地看着潮生,久久没有说出一句话来。潮生从王子的眼神里发现怜爱、不舍,还有很多复杂的情感,却全然没有性的欲望。“你怎么了?”潮生放下画册,轻轻走过去。她发现有些不对劲。
直到越过床边那扇矮矮的屏风,潮生才看清王子。准确地说,是王子的头。王子的头立在窗户上,窗户外风凄凄地吹着。潮生身体一软,倒在地上。
王子死在潮生的怀里。
在被杀后的第六天,王子孤零零一颗头跑到了洛阳城,跑到他和潮生初会的地方,说出廖先生的名字,然后死在潮生的怀里。在死之前,王子盯着潮生看了很久。潮生也盯着王子看,看了很久,并且一句话也没有说。六天前王子的头从西域的客栈里滚出来,在河里翻滚、搅动,吃满了沙流尽了血,还要随时注意来往的鱼群。现在他在潮生的怀里,他们相互凝视着,仿佛那样时间就会定格,他就可以活下去。他多想再和潮生说话,再和她做爱,但是不行了,因为他只是一颗头,一颗要死的头。
潮生抱着王子的头一直哭。哭完潮生从房间里走出来,老了十岁。十年间太阳照常升起、落下,风来来回回地吹。潮生的眼泪流到街上,流到城外,流入黄河,一直流进了海里。潮生突然记起了自己出生的那一刻,阳光耀眼,妈妈光着身子,躺在沙滩上。天地很安静,只有海浪一遍又一遍冲击的声音。
009 洛水
十年不是一个很短的时间。
如果一件事我们做了十年,即便成不了专家,也可以说精于此道。潮生抱着王子的头在房间里哭了十年,等到哭完她就老了十岁。这十年里潮生悲痛莫名、一心一意地哭,竟然练就了泛泪成河的绝技。
泛泪成河的意思是,只要潮生哭上一分钟,就能保证洛阳城一天的供水。时下老皇帝迁都洛阳已经十余年,无时不在招揽各类人才,意图解决洛阳城的供水问题。老皇帝治下国力昌盛,人才济济,这其中不乏名闻天下的有识之士,比如著名的探案爱好者、好使令牌的某。但多一个人才就会死十个平民,因为洛阳城缺水,而人才喝的水又比平民多。
我们知道,洛阳城位于洛水河畔,为什么会缺水呢?这得从十年前的一场怪事说起。
原来十年前一个农夫在洛水边准备过河。农夫哼着小曲,一晃一晃地在路上走,突然发现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个人头。那个人头漂在河面上,随着河水的波动艰难地起伏。农夫之所以一眼看出来是个人头,而不是鸟窝或者草球之类,是因为他经常看到情侣在小树林里搞研究。情侣在小树林里搞研究的时候头漂在灌木丛上,也是摇摇晃晃、起起伏伏。发现人头后农夫想起了那些研究,小和尚就直挺挺地竖了起来。
但很快农夫发现了问题所在。因为研究总是在小树林,从没有在河里搞的。在河里搞研究,水势湍急,不好把握体位。溺水了怎么办?小和尚被鱼咬掉了怎么办?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所以农夫就走近要瞅个究竟。
农夫看到一个人头。
看到人头并非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即使水势湍急,也阻挡不了游泳爱好者的热情。但是这个人头面无表情,以双耳连线为轴,在河面上来回翻滚。若是仔细观察,便可以看到脖子断口处泛着寒光的白骨。农夫吓得一屁股坐到地上。这个时候人头自河中飞起,落到不远处,急急地朝洛阳城里去了。农夫看着人头打在地面上的影子,幽幽的一团,寡淡而阴郁。
农夫一下子就软了,而且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硬起来过。
潮生躺在床上看画册的时候,农夫已经把这件事报告给城里的老爷了。说洛水河里有一个人头,并且飞了起来。那老爷腆着肚子坐在椅子上,一双胖手不停地在肚子上摸。老爷慢吞吞喝了一口茶,然后开口:“飞了起来?人头还能飞起来?”老爷的意思是,这不科学。凡是不科学的事物须加以消灭,于是老爷下了命令,把农夫的头砍了。
刚砍完农夫的头,就有人来报,说有百姓喝了洛水河的水死了。老爷不信,慢吞吞喝了一口茶,然后开口:“喝水死了?洛水还能有毒吗?”老爷的意思是,这不科学。凡是不科学的事物须加以消灭。于是老爷不顾部下阻拦喝了一口洛水河的水,过了一会就死了。
这事惊动了朝廷。
老皇帝派验尸官查验老爷的尸体,验尸官围着尸体取样切片观察了半天,最后竟一无所获。这个时候老皇帝头簪钿合金钗,身着紫金凤袍,眼波流转,身形婀娜,与平时不大一样。所以验尸官颤颤巍巍汇报观察结果的时候老皇帝没有生气,而是微微一笑,甚是妖娆。笑完老皇帝下令让验尸官喝洛水河的水,于是验尸官也死了。
城老爷和验尸官都喝了水而且都死了,所以老皇帝推断出洛水有毒。
老皇帝命某彻查此事。但洛水有毒的消息已经在洛阳城传开,城内人心惶惶,乱成一锅粥,眼见没有水喝,老皇帝也没有办法。这说明即使是老皇帝,也有办不到的事情。老皇帝没有水的时候可以抢别人的水喝,但是大家都没有水的时候就无处可抢。假如别人没有水你却非要从别人那里抢水,就有可能被打。但是老皇帝不能被打,所以老皇帝很无奈,别人也很无奈,大家都很无奈。当大家都很无奈的时候,就需要一股神奇的力量来打破僵局。
这个时候城内一座高楼里传来潺潺水声,有很多的水从楼中溢出。这些水流到街上,流到城外,似乎无穷无尽。
老皇帝见到有水可以喝,心中十分高兴。作为一名老皇帝,当突然有水的时候应该第一个品尝一口,以显示圣帝明王的尊贵身份。但假如水里有毒,就会和城老爷和验尸官一样死掉。所以这水他不能喝,而是应该让亲信来喝。假如亲信不喝,那就证明亲信不是亲信,就可以拉出去砍头;假如亲信喝完死了,那连头也不要砍了;假如亲信喝完没死,则存在两种可能:要么水里没毒,要么亲信可以抗毒。假如亲信可以抗毒,就可以把亲信的头砍掉,放血救民。假如水里没毒,那只好找个机会再杀了。
那亲信生得十分俊俏,听得老皇帝这话,立马露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亲信的意思是,你忘了这些日子的床笫之欢了吗。老皇帝并没有理睬,水很快就灌进了亲信的肚子里,亲信跪倒在地,双手捂住胸口,紧皱眉头,面色痛苦。
但亲信最终没死。面色痛苦可能是因为喝冷水坏了肚子。这说明水没毒,但是亲信可能有毒。于是老皇帝下令把他扔到了洛水里。
这之后洛阳城的居民靠潮生的眼泪聊以度日,连老皇帝也是如此。老皇帝坐在皇座上,夜不能寐,便取出潮生的眼泪,小品几口。潮生的眼泪被装在秘色瓷制的杯子里,晶莹透亮,甘甜微苦,让老皇帝尝到了爱情的味道。
老皇帝想起在她寄人篱下时那个帮助她的男子。她叫他某哥,他叫她某儿。老皇帝其实有个很好看的名字,但是她不让人知道。假如有人说出了她的名字,那个人就要被砍头。所以关于老皇帝,我们知道的事情其实并不多。我们只知道在查验城老爷尸体的时候老皇帝头簪钿合金钗,身着紫金凤袍,眼波流转,身形婀娜,与平时不大一样。
不仅老皇帝,每一个喝了潮生的眼泪的人,都会想起自己的初恋。花前月下,帐前饮酒,昼听笙歌夜醉眠。这十年,对于洛阳城的居民而言,好似梦境一般。十年间太阳照常升起、照常落下,天上的白云卷起来又舒回去,而风来来回回地吹。十年间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酒楼茶色生香、小贩沿街叫卖,繁华衣巷,笙箫相和。十年后潮生从房间里走出,看太阳升起又落下,看白云卷来卷去,风来来回回吹。然后潮生抹抹眼睛,从梦中醒过来。
潮生醒了,也就不哭了;潮生不哭,洛阳城就没了水源。这水不是突然没有的,因为潮生不哭了以后,已经出来的眼泪还没有流完。等到大家发现没水了以后,一个个都睁大了眼睛。酒楼不茶色生香、小贩不沿街叫卖、衣巷不繁华,也没有笙箫了。
所以我们可以说:水流杳杳而止,方知潮生一梦。
没有了水,但生活还是要继续。洛水还在流淌,但没人敢去喝。假如有个人喝了洛水没死,这样大家就都可以喝,这个人就会成为洛阳百姓心中的试毒者,以后有毒都让他上;假如他死了,大家就会说:“看,那个傻瓜”。
死了还要被骂,所以没有人敢喝。于是大家比谁最耐渴,不一会儿就有人渴死了。但是渴死总比毒死好,因为毒死还要被骂。所以大家一个接一个地渴死了。很快大家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洛阳城的人口正在以指数速度进行衰减。假如继续渴下去,洛阳居民这一种族就有可能灭绝。当问题上升到种族存亡的层次,任何问题都已经不再是问题了。于是大家一齐朝潮生跪下,因为那个时候潮生站在阁楼比较高的地方,看起来很像神仙。
但是潮生有点懵。在屋里哭泣的十年,犹如深埋于海底,耳边没有任何声音,眼前也只有深蓝的颜色。十年后见到的第一缕阳光,犹如将头伸出海面,大口大口呼吸的新鲜空气。
潮生一直在想自己出生的时候,想妈妈光着身子躺在沙滩上。妈妈说,她没有爸爸。妈妈在海边生下她,身旁只有天和海。她伴随着碧潮而生,是海的女儿。潮生不信,因为外婆说潮生一定有爸爸,那个爸爸藏着不出来,名字叫“野男人”。潮生没有见过爸爸,妈妈也死了。后来她遇到那个来自西域的男人,才相信妈妈的话。她和男人做爱的时候,天地很安静,模糊间只听见海浪拍击的声音。
那个男人死了。
潮生看见在深蓝的海水里孤零零的一颗头颅。那颗头颅没有鼻子、没有耳朵,空荡的眼眶了无神采。头颅悬在海水中央,静止不动,阳光透过海面照射进来,头颅开始发光。潮生擦了擦眼睛,她想起男子生前英俊的眉眼、想起一片黑暗里男子的眼睛,仿佛还能再嗅到男子粗犷的味道。
王子的头在潮生的怀里呆了十年,每日经受潮生泪水的洗刷,逐渐褪去了头发、眉毛和胡须,变得光秃秃起来。由于潮生的防腐措施做得不到位,王子的眼珠和牙齿慢慢腐败消失,耳朵和鼻子被潮生的泪水磨平,成了一个只有眼眶和嘴框的怪物。这只怪物生前是一个英俊风流的男人,从西域向东土,一路风花雪月、四处留情。这只怪物曾经和山川河流做爱,和日月星辰做爱,和花虫鸟兽做爱,最后在一家客栈败给了不知做爱为何物的廖先生。
廖先生从不做爱。廖先生只杀人。
当做爱的王子和不做爱的廖先生相遇时,必然要有一番争斗。我们知道,王子本可以用燕子回巢接住廖先生的刀,但是他没有。那个时候他在想潮生。这便是王子与廖先生的差别之处。廖先生无所牵挂,只要有人不喊他先生,他就砍那个人的头;而王子在动手前要先想一下潮生,这就慢了一步。假如王子在爱上潮生前和廖先生相遇,总可以使燕子回巢接住廖先生的刀,也不会那么轻易地被砍头了。同为高手,胜负只在一念之间。
王子死了,即使贵为高手,贵为皇族血脉,他的头也只多活了六天。王子死后,他的尸身逐渐腐烂,英俊的相貌在岁月的侵蚀下也不堪一击。廖先生还活着,但是他在一路往西跑。
还有比西域更西的地方吗?西域的那边是什么呢?廖先生不知道,所以杀完王子后,廖先生吃了两把葡萄,又原路返回了。
十年可以发生很多事。
廖先生从西域往回跑,跑着跑着就不见了。廖先生消失了十年,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跟着廖先生跑的还有一个人。这个人戴着黑色的斗篷,披着长长的头发,长着好看的眉眼。这个人曾经坐在青楼里喝茶,黑色衣袖里藏着一把锋利冷冽的匕首。
这是一个杀手。杀手杀人喜欢用匕首,贴近目标,感受恐惧的温度。如果用刀或剑,总会和对方隔着什么。那是战斗,战斗能带来的只有死亡。而对一个杀手而言,恐惧才是最让人兴奋的东西。
010 陷阱
相遇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孟迟说。
他的对面站着一个女孩,女孩身穿淡青色纱衣,栗色的长发卷在肩头,大大的眼睛在孟迟身上扑棱棱打着转。他们站在树林里,树叶婆娑摇晃,所以阳光打下来也斑驳在一起。阳光不停地斑驳,这让孟迟的注意力不能集中,所以他想了很久,才说出了这句话。
问题在于:相遇的确是一件奇妙的事情,但是你不能说出来。假如你说出来,就会让对方无话可说。这就好比你和某人做爱,完事以后说:做爱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对方也许会回答:嗯,的确如此。但如果你的表现不能让他满意,他就会说:哦,是吗?这样就很尴尬。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不能明确说出我们心中的感受。这就好比你站在廖先生面前,心里想他是一个没有鸡巴的砍头怪,但是嘴上还是要说先生好,不然砍头怪就要砍你的头。
有关廖先生有没有鸡巴这件事,我们讨论了很多。我们之所以推断廖先生没有鸡巴,是因为假如廖先生有鸡巴,就应该去强奸良家妇女。为什么廖先生有鸡巴就一定要去强奸良家妇女呢?因为廖先生打架很厉害,强奸良家妇女很方便。很方便不代表就一定要去做,但是这一点在我们推论的时候被忽略了。
于廖先生而言,强奸良家妇女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其不道德程度并不比砍头要低。相比于男人,廖先生更喜欢女人。因为从没有女人不喊廖先生先生好。这也就是说,廖先生没有杀过一个女人。廖先生此举被认为是为个人基因繁衍所作出的极端主义行为,成为了众矢之的。不过廖先生并不在乎,谁矢就砍谁的头好了。
事实上廖先生是一名处男。
在廖先生这个年纪仍能保持处男之身着实不易。这归因于廖先生的砍头功。假如廖先生谈了恋爱,对方却不得不时刻称呼廖先生为先生。二者做爱,行至高潮之处却要叫一声“先生好”,实在是大煞风景。不仅如此,每日清晨睁眼第一句话不是“睡得好吗”或者“爱你”,而是“先生好”,活像睡上了私塾里的教书先生。
此外,廖先生面目不详。
面目不详的意思是,没有人知道廖先生长什么样,知道廖先生长什么样的都死了。可那些已经喊了“先生好”因而没有死的人呢?有人说廖先生有三只眼睛,有人说五只,还有人说廖先生有十二只眼睛,这十二只眼睛以左右鼻孔连线中心为圆心顺时针排列,每过一个时辰就睁开一个,这样你看着廖先生的脸就会知道现在什么时辰,上课有没有迟到。不管有没有迟到,一声“先生好”还是必要的。
综上所述,廖先生是没有谈过恋爱的。和十二只眼睛的砍头怪谈恋爱很累,因为不管什么时候,这十二只眼睛里总有一只眼睛是睁开的,这只眼睛看着你吃饭,看着你拉屎,看着你熟睡的面容露出奇异的微笑。
对于廖先生来说,没谈过恋爱终归是件好事,因为谈恋爱容易上瘾。谈了恋爱的廖先生,可能就砍不动王子的头了。
关于王子和潮生的爱情,我们可以设想一个浪漫的结局:王子带潮生回到西域,说服族人,迎娶潮生,然后不停做爱。王子是一个做爱高手,风花雪月,雨露虫鸣,山川河流,日月星辰,但凡叫得上名字,王子都做过。王子完事后会点燃一根枯草,看着袅袅青烟说:做爱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对方会回答:嗯,的确如此。
然后二人盘腿坐在床边,静默无言。
每一个和王子做过爱的人,都能感受到王子体内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她们会在一片寂静里漂上天空,看到天空里浮起一座巨大的荒岛,然后听见野草破土而出的声音。这个时候王子的脸边会笼罩一层朦胧的微光,模模糊糊看不清楚。即便如此,也没人会说王子有十二只眼睛,因为做爱远比砍头要快乐的多。也就是说,假如你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就会得到别人的认可。
孟迟正是如此。
尽管他说了一句蠢话,但这并不妨碍他头上的疤痕让女孩开心了一下。尽管他头上的疤痕让女孩开心了一下,但他还是说了一句蠢话。关于这句蠢话的回答,女孩既没有说“嗯,的确如此”,也没有说“哦,是吗”,因为面对着眼前这个奇怪的男孩,她的内心并无波澜。
女孩生在一个特别大的大家庭,特别大的意思是前面有六个姐姐,后面有十五个妹妹。女孩排名第七,所以名字就叫阿七。以此类推,最小的那个就叫二十二。
用数字作名字是一件让人很没有存在感的事情,这就好比王二张三李四,听起来像是猪圈里捡回来的。因为数字只是一个代号,不具有字面上的象征意义。关于象征意义,我们可以如此举例:假如一个女孩名字里有月,我们会觉得她像月光一样皎洁纯净;假如一个女孩的名字里有雨,我们会觉得她像雨一样轻盈缠绵。但假如一个女孩名字叫二十二,我们就会猜想她是有二十二个鼻子,二十二条腿,或者是二十二根头发。没有人会觉得二十二是第二十二个孩子,因为这对夫妻的生育能力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
关于用数字做名字,在一部分人看来,却又是另一回事。比如老皇帝就喜欢叫自己九五之尊。我们知道,九加五等于十四,而二加十加二也等于十四,这说明二十二应该和老皇帝一样受人尊敬。对于以数字为信仰的人来说,这样的一个推理已经足以让他们对二十二拜服了。
阿七此次离家,是奉父亲的命令寻找一个宝物。
此物形状、色泽不详,但据说是一枚青色的珠子。至于它到底是不是珠子,又是不是青色,没有人能够确定,毕竟没有人见过。传说海中有一种神秘的生物日夜修炼,吞吐天地气息,待到功成就会死去,从嘴里吐出一枚珠子。该珠可以将海水中的盐分结晶出来,大大提高生产力。对此很多人表示怀疑,因为这种神秘生物在死之前不可能把珠子喷到天上去,珠子从嘴里出来就是进入了海里。
既然珠子在海里,又可以让海水的盐分结晶出来,那海水怎么没有变淡呢?此外该神秘生物把珠子吐出来就死掉,实在是活得很没尊严。生物皆有追求自由之权利,神秘生物会甘愿用一生吐一枚奇怪的珠子吗?
只需稍加分析,我们就知道这样的传言根本说不通。但阿七的父亲对此踌躇满志:反正不找白不找。有人会说,这说明阿七的父亲很有钱,有钱人才爱找闲事做。严谨一点说,这也不一定,因为阿七的父亲有二十二个免费劳动力,阿大和二十二的年龄差可以保证延续二十多年的劳动力供应。每当阿七的父亲预测到数年后可能会出现的劳动力不足,便会琢磨着再生几个。
阿七由长安行至洛阳,旅途劳顿,便在洛阳城内休息了两天。于是两天零四个小时前,阿七和孟迟在洛阳城外相遇,那个时候阿七要进城,而孟迟在洛阳城外徘徊;两天零四个小时后,阿七和孟迟再次相遇,这个阿七要离开洛阳城继续向东了,而孟迟仍旧在洛阳城外徘徊。
孟迟之所以在洛阳城外徘徊,是因为他杀了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靠城门太近容易被抓;更主要是没钱,假如有钱,大可以雇一辆马车四处驰走,岂不潇洒快活?所以说钱是个好东西,孟迟之所以窝在城外的小树林里,就是想抢劫,从而变得有钱。因为从洛阳城出城向东,这里是必经之地。
孟迟在树林里精心布置了两个陷阱:陷阱一和陷阱二。因为是陷阱,所以不能说,一说别人就会知道。孟迟布好陷阱后斜靠在树干上,耷拉着脑袋,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耷拉着脑袋可能是因为耍酷,也可能是撑不住脑袋。毕竟吃了两天的毒蘑菇,脖子上的神经差不多都麻完了。
这个时候阿七来了。
阿七不紧不慢,步履轻盈地来了。
孟迟眼睛一亮。
在孟迟的印象里,阿七有着大大的眼睛,绵柔的长发,并且总是孤身一人。阿七也是这么想的。
但实际上阿七的父亲给阿七配了三十名保镖。这三十名保镖的职责就是保卫阿七这名免费劳动力的人身安全并且不被发现。保镖们尽职尽责,所以在阿七没进小树林的时候他们就发现了孟迟这么个奇怪的家伙,半死不死地倚在树上,嘴里咀嚼着一株奇怪的禾本科植物。这三十人里有军事家物理学家生物学家之类,可以全方位保障阿七的安全。发现孟迟后,他们立即召开第十九届三十人会议,以决定孟迟此人的生死。
这些事情孟迟一无所知,所以他笑得十分开心。第二次偶遇更加坚定了孟迟追求女孩的信念。关于如何追求,孟迟暂时没有办法。但只要决定追求,总会有相应的办法。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紧跟着女孩,毕竟一旦走散,可没有那么多办法再遇见了。
他忘记了自己设的陷阱:陷阱一和陷阱二。
三十人会议对孟迟提出了两个完全相反的处理对策。军事家认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可以先对孟迟进行暗中观察,待到充分了解后再出手,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物理学家则提出了非典型作用定律,即两个物体之间距离越小,发生碰撞的概率也就越大,因为异性之间是相互吸引的,所以应趁早除去孟迟以绝后患;生物学家通过孟迟咀嚼禾本科植物推断出此人的杀戮欲望较高,也同意直接处理掉他;医生却认为,孟迟此人歪头斜脑,远看阳气衰弱,定是脾气不足,并不具有威胁能力,所以不应滥杀无辜……
说是这样说,但是提出的意见有没有人听,又是另一回事。三十人中有一名杀手,这个杀手从不露脸,也从不参加三十人会议,他只是静静观察着猎物。当他觉得可以出手的时候就会出手。所以经常出现这么个状况:三十人会议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突然发现讨论对象已经暴毙。
学者们通常会大怒,因为觉得自己的学术权威受到了藐视。然而他们没有办法,因为他们手无缚鸡之力,只能搞搞学问。假如在这荒郊野外被杀手宰了,似乎也讨不到什么好处去。学者们只好一个个唉声叹气,说些世风日下,文人势轻的气话。这个时候杀手从天而降,遥遥立在远处,在飒飒世风下衣袂飘飘,很是潇洒。
杀手确实出手了。
因为他察觉出孟迟对阿七具有多余的想法。
011 杀手
杀手是一个对情绪很敏感的人。我们知道,杀手杀人喜欢用匕首,贴近目标,舔舐恐惧的温度。我们又知道,对于一个杀手而言,恐惧才是最令人兴奋的东西。如此看来,杀手是一个变态。因为恐惧没有温度,能把恐惧都能感觉出温度,自然不是常态的了。
杀手其实是一个很吃力不讨好的活儿。因为杀完目标后,他们就变得无所事事了。所有与杀手有关的,纠葛、欲望、恐惧,一切在目标的喉管被割开的那一刻溘然而逝。一瞬间杀手就成了被世界遗弃的孤儿,不知要做什么,不知自己身处何方。
杀手作为一个职业而言于其从业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没有人知道杀手的名字,没有人愿意与杀手做朋友,没有人会因为一个漂亮的杀人手法而拍手称赞。杀手天生就注定要活在黑暗里。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参考杀手某某。
杀手某某便是那个刺杀王子的人。那个将纤长手指藏在黑色衣袖之下的人。这样的人,总归有个名字,比如夜华,比如寒枫,名字既要突出其无情与冷漠,又要突出在这无情与冷漠中的,那份静静开放的凄美。
但是很可惜,他是个杀手,杀手不该有名字。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他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我们可以叫他某。
我们又知道,老皇帝也有个好使令牌的手下叫某,所以为了区分,杀手就只能叫某某。同理可得,三十人中的那个杀手,就可以被叫做某某某。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二十二取名方式的阿拉伯数字应用,通过叠字来表现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差异,利用人物出场次序来安排叠字个数,从而达到数字与汉字语法的完美结合。
杀手某某三岁死了娘,四岁死了爹,从小吃禾本科植物长大,因此无情冷漠。又因要和鹿马牛羊等素食动物抢禾本科植物吃,练就了一身绝世武艺。杀手某某的成长经历很曲折,他没有一个朋友,他有两个:猴王塔塔和老马途途。可惜二者都不会说话,没能陪他度过一生中最关键的青春期,并且做出正确的价值观引导。而某某之所以认为塔塔和途途是朋友,也只是因为他经常和塔塔骑着途途沿着草原和森林的交界线闲逛罢了。
我们可以想见:杀手某某是永远无法融入到人与人之间的,他只属于大自然。杀手某某对人类抱有一种天然的仇恨,这种仇恨如野草一般在他的身上疯长,终归会有破土而出的一天。
杀手是可以忍住仇恨的。对于杀手来说仇恨是最好的滋养,唯有留住仇恨、隐忍不发,杀手才能够获得更强大的力量。仇恨在杀手的体内发酵一日,杀手的冷漠无情就会更重一分,其出手就会愈发干净利落,以及残忍。仇恨是杀意源源不绝的动力。
然而某某失败了。作为一名杀手,他本已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他本已枕戈待旦,他本已做好了仇恨爆发的准备……匕首还没掏出来,人就死了?对于杀手来说,这并不是任务已完成,而是任务中断,职业尊严受到藐视。
因为杀手有一个原则:他不允许自己的目标被别人给杀掉。
廖先生杀了杀手的目标,所以廖先生就成了杀手的目标。我们知道,廖先生是一个出刀很快的人。在王子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廖先生就砍掉了王子的头。杀手能否成功刺杀廖先生,对此我们存疑。杀手的匕首能否比廖先生的刀快,这是其一。
我们又知道,廖先生有一个古怪脾气。这也就是说,杀手出手前必须先喊一声“先生好”,不然在他出手前头就要被砍下来。但是杀手会说吗?杀手从不说多余的话。这是其二。
我们还知道,廖先生连恋爱也不谈,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廖先生也确实一个朋友都没有,连塔塔和途途也没有。无情的人出刀更快,所以王子败了。比起廖先生,杀手是否足够地无情?这是其三。
这些杀手都不知道。
杀手只知道廖先生杀了自己的目标。所以第一,廖先生成了他的目标;第二,廖先生功夫不差;第三,他找不到廖先生。因为廖先生杀了王子后吃了两把葡萄就跑了,廖先生跑得飞快,跑着跑着就不见了。杀手某某跟在后面,心中一片迷茫。
由此可见,杀手某某的实力,与廖先生之间是有一定差距的。我们说,要看一个人的成就有多高,就得看他杀的第一个人是谁。廖先生作为一名杀人爱好者,其成绩是洛阳城兵部侍郎之子;而要杀廖先生的杀手某某,他杀的第一个人,姓名不详。
但是这并不阻碍他成为一名优秀的杀手。因为决定杀手能力的,不是他杀死的第一个人,也不是第二个人,更非什么杀人方式杀人技法,只有仇恨而已。而杀手某某,比任何人都更好地做到了这一点。
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说,杀手和他的目标之间,存在着一种爱情。爱情的意思是:杀手黏上了目标,却又杀不死他,只好日日夜夜,形影不离。并且杀手的原则是:他不允许自己的目标被别人杀掉。所以当别人来杀时,杀手还会对目标进行保护。如此一来,将杀手说成爱人也不过分了,所谓相爱相杀,大抵即是如此。
我们知道,孟迟背倚着树干面对阿七,脸上挂着开心的笑容。这个时候杀手某某某从天而降,遥遥立在远处,衣袂飘飘。而阿七留着长头发,睁着大眼睛,不紧不慢地向前走。
从阿七的角度,是能够看到孟迟的,可惜看到和认识是两回事。
孟迟与阿七的第一次相遇,是在漫漫黄沙的洛阳城外。孟迟盯了阿七很久,然后说,“你的发型好漂亮。”这句话很奇怪,因为发型漂亮就代表着人不漂亮,假如人也漂亮,为什么不说人漂亮而要说发型漂亮?直来直去让人误解,拐弯抹角同样让人误解。鉴于此最好的方式莫过于闭嘴不说,这样对方就会记住你:他是个哑巴,真可怜。
孟迟与阿七的第二次相遇,就发生在这片小树林里。那个时候阳光很斑驳,所以孟迟春心荡漾……孟迟盯着阿七的眼睛说:“相遇是一件奇妙的事情。”
前面我们分析过,这是一句蠢话。因为没有人会管相遇是不是一件奇妙的事情,他们只会觉得你是一个奇怪的人。综上所述,在孟迟与阿七的两次相遇中,他并未能展现出自己身上良好的一面, 因此没能在阿七心中留下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是现在问题很棘手,因为阿七马上就要走进陷阱一里去了。
假如陷阱一被触动,阿七就会被一根粗大的草编绳给倒吊起来,漂亮长发就会全部垂下来,不复其美了。所以孟迟一个箭步冲了出去。孟迟吃了两天的毒蘑菇后,还能以箭步冲出去,这有两种情况:
第一,毒蘑菇可以强身健体。这不科学,因为假使如此,毒蘑菇定会被附近居民挖去换铜钱,用不了多久就可以绝种。
第二,箭步冲是孟迟的天赋技能。这个解释比较合理,就好比王子的天赋技能是燕子回巢,天赋技能的存在是赋予生命多样性的重要因素。
箭步冲作为孟迟的天赋技能,自然是不受任何非自然因素影响的。这就好比王子施展燕子回巢,无论你朝王子扔什么东西,石子、暗器、甚至是一个头,王子总可以轻轻松松地接住,同时潇洒地落地。孟迟也是如此,孟迟箭步冲的时候能够躲过任何飞向他的东西,比如石子、暗器,或者是一个头。
所以杀手某某某的暗器被躲掉了。
杀手某某某很愤怒,对于一个杀手而言,失手是一件很没脸面的事。杀手某某某手一抖,连续五枚暗器又朝孟迟飞过去。这五枚暗器形状各异,飞行角度各异,分取孟迟身上五穴,具体哪几穴无需知道,反正打中就死。
假如打不中呢?
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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