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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短篇合集

jojonas
2015-11-22 / 0 评论 / 0 点赞 / 4 阅读 / 0 字

这合集内短篇基本写自2014-2015年,很多如果不是看到文档,甚至不记得自己写过……虽然现在回看很emmm,但只要存稿还在的,都放了上来。做个纪念!

柳叶点着一根烟,半靠在公交站台上。

晚上十一点半,这个时候已经没什么车了,只有路灯兀自亮着,灯光昏黄,映照不清它下面女人的面目。烟雾袅袅向上散去,烧的发红的烟丝在灯光中对比鲜明地亮着。

一辆漆得黑亮的奔驰停在站台旁,车内男子摇下车窗,“上来吧。”

柳叶打开车门坐了进去,朝开车的男子亲了一口,“这么晚麻烦你了。”

“麻烦什么?”开车的男子看起来不过二十一二岁,黑色短发用发胶整齐地向后梳着,两侧耳朵打了银色的耳钉,“好歹你也是我前女友嘛。”

他接着问:“怎么这么晚?”

柳叶掐灭烟头从窗户里扔了出去,“欣欣丢了。”

男子一愣。

……

欣欣是一只猫,一只日本短尾猫。大学刚开始的时候柳叶出去玩,回来的晚,在路边看到一只猫蜷缩在那里,就把它带回了宿舍。舍友都说这猫常年在外流浪,身上恐怕会有不干净的细菌,而且看起来四肢粗壮、贼头贼脑的,完全不符合室友们来源于动漫的关于萌宠的幻想,一致要求柳叶把它送走。

柳叶舍不得。她给这只猫前前后后上上下下洗了十几遍的澡,哀求了一整个晚上,终于博得了室友的勉强同意。那个时候柳叶还扎着辫子,她抱着猫坐在阳台上。夜晚的风凉凉的,习习地吹,她摸着猫黄白相间的毛发,说晚风习习,我就叫你习习好不好?短尾猫不解的看着她,圆圆的眼睛像颗剥开的杏仁。

习习是不是不太好听?女孩自言自语,那就叫欣欣,欣欣好听吧。

她眨着眼睛望着猫,猫也张大眼睛看着她。夜里星光洒了下来,一片宁静。

欣欣就这样在柳叶的宿舍里生活了下来。室友们早出晚归,就没看过这只大猫睁开过眼睛。柳叶对床的女孩说它懒,整天就知道窝在寝室里睡懒觉,也不知道去捉点老鼠促进寝室卫生文明建设。可是每次柳叶准备要出去了,它就会警惕地竖起耳朵,一双眼睛有些散光地盯着柳叶的背影,知道柳叶消失在门口。等到柳叶回来的时候,室友们都睡了,黑暗里只有欣欣黄色的眼睛兴奋地闪着光。柳叶感觉到有个大大暖暖的东西朝自己扑来,欣欣呆头呆脑地往她怀里蹭着,一副女儿等待妈妈回家的样子。

柳叶确实把欣欣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大学里谈的第一个男朋友是同院的,不但成绩优异,多才多艺,还长了一张英俊帅气的脸。被大家称作男神的这家伙不知道怎么了就和柳叶好上了,惹得很多暗恋他的女生背后里偷偷地嫉妒柳叶。

柳叶也不知道他喜欢自己哪点,那个时候柳叶扎着土土的辫子,夏天天气再热也不穿裙子,整天一副短裤运动鞋的装扮。除了长得高了一点,实在找不出来哪些地方能和其他成熟漂亮的大学生相比。

然后他们吵架了。起因就是这只名叫欣欣的猫咪。男友送她到宿舍里,看见了这只趴在地上呼呼睡着的猫,男友噗嗤一声就笑了,说你怎么养了只这么丑的猫,柳叶不满,谁说它丑?我不也丑吗?那你别和我谈恋爱啊。男友没想到柳叶就这样爆发了,心里有点不高兴,也没说什么话,调头就从宿舍里走了出去。

然后他们就分手了。秋天是个分手的季节,落叶哗哗哗地往下掉,柳叶抱着她的大猫咪走在学校外的江边,有些忧伤地看着江面反射的、亮闪闪的波光。欣欣在她的怀里不安地甩着尾巴,她轻轻地抚摸着欣欣的头,抬脚朝着落叶踩过去,风凉凉的吹着,背后那根辫子跟猫尾巴一样,一甩一甩的。

她决定换个打扮。周围的同学都是披肩长发,英伦风格的碎布小裙走起路来像河里的波光一样娇笑抖动着,她觉得自己的运动裤似乎不太能显示出女性的特点。室友瞪大着眼睛望着她的新样子说,想不到你这么漂亮。她笑。可她还是每天在外面玩到很晚才回到宿舍,她还是每天抱着猫咪傻傻地坐一会儿,她还是觉得有个辫子猫尾巴一样跟在自己后面转啊转着。

其实她没有变。可是大家都叫她女神了,好多男孩子红着脸给她塞情书,或者是给她发消息问能不能有幸请吃个饭。柳叶趴在床上,把那些告白的信封一点点排在枕头上,然后让欣欣伸爪去抓。欣欣挺着肚子半睁着眼,看都不看就从中摸出一张塞给柳叶。柳叶撕开一看,是一行写的龙飞凤舞的楷书,下面两个字是他的名字:丁鑫。

柳叶很喜欢这个“鑫”字,决定和他见一面。那天晚上丁鑫带她去西餐厅吃了晚饭,两个人一起去江边散步。路上她问,丁鑫,你喜欢猫吗?

丁鑫一愣,然后笑道,你喜欢我就喜欢。

这是明显奉承她的话,可是她听了还是很高兴,又问他,那如果是一只长得很丑的猫呢?

丁鑫有些莫名其妙,猫还能长多丑?

柳叶笑了,它很大,会吓人!

是你是胆小鬼吧?

我才不是胆小鬼!

“什么时候丢的?”开车男子问。他想起那只大大的、会吓人的猫。

“就是今晚我下班回家,开门就发现不见了。”柳叶回答,她转过头来问,“你觉得它会到哪去呢?丁鑫?”

“欣欣平时很黏着你的……”丁鑫显然也不知道,“这么晚了,要不明天再找吧?”

“我怕出事……”柳叶皱紧眉头,从包里翻出一包烟来。

丁鑫右手按住她的手,“抽烟对身体不好你知道?”

“知道,”柳叶将他的手拿开,“你现在又不是我男友,别管我。”

丁鑫没想到柳叶会这样说,只好自顾地开自己的车。

柳叶向窗外吐出一口烟,眉头紧皱着。

“柳叶,我出去一下,需要给你带什么东西吗?”办公室的小张经过柳叶的位置时低声问了句。

“没啊。”柳叶慵懒地说了句。

小张哦了一声,夹着资料快步走出了办公室。柳叶看着他瘦削的背影转角消失在门口,对着电脑屏幕笑了笑,顺手给丁鑫发过去一条短信:

今晚有时间吗?

“你别喝了。”酒吧里灯光昏暗,丁鑫有些担心地看着柳叶。她一杯一杯地往下灌着鸡尾酒,酡红的脸颊上凌乱披散着头发,眼睛疲累地微闭着。

“没事,兑了果汁,喝不死人。”柳叶趴在桌子上,迷蒙的看着丁鑫,“你知道吗?欣欣就像是我的女儿一样。”

“我知道。”丁鑫说。他这样说着,心里呼呼地有些难受,“它不仅仅是你的女儿。”

“鑫鑫,”柳叶迷糊中抓住他的手,“别离开我好吗?欣欣已经走了,你别走……”

丁鑫有些惊讶地望着趴倒在桌子上的柳叶,鑫鑫,那是大学的时候她给自己取的名字,那个时候她总是说自己一边欣欣一边鑫鑫,欣欣鑫鑫傻傻分不清楚。他想走过去将她紧紧抱住,可是却沉重地挪不开脚步。

我不走,不走。他轻声说。

柳叶扬起头傻乎乎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倒头栽在桌子上面睡着了。

柳叶醒来的时候,头嗡嗡地疼,她发现自己躺在酒店大大的床上,被柔软而有弹性的被子包裹着。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上的衣服,柳叶出了一身冷汗,她看到自己的衣服整齐地叠放在床头,而身上穿的是酒店提供的衣服。她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重重砸了下去,仓促爬起来拉开窗帘,耀眼的阳光拥挤着照射进来。

这让她感觉好受了点。

手机响了一下,柳叶拿起来,那是丁鑫发来的短信:醒了吗?她有些烦躁地将手机扔在床上,双手胡乱地揉着头发。

公司里新转来的名叫张文腾的职员,因为业绩突出被升调作部门经理。很多人对此议论纷纷,大多数人都觉得一个刚调来一个月的职员就这样跳到了部门经理的位置上,肯定是背后有关系。邻位的芳芳朝柳叶挤挤眼睛问,张文腾为什么总是停在她前面跟她说话。

看着芳芳目光里说不出的深意,柳叶懒懒地耸耸眉,谁知道他要问什么。从大学过后,她就对男生没什么感觉,每天空闲时就抱着欣欣说悄悄话,现在欣欣不见了,她更是什么都懒得管了。

短信提示声又嘀嘀地响了起来,柳叶迅速拿起手机,看到的时候她有些失望,是张文腾发来的:昨晚没什么事吧?莫名地恼怒起来,她回过去:你跟踪我?

那边沉默了一会,我只是看你早上来的很晚,而且精神不太好。

哦,谢谢关心。她把手机装进口袋里,站起身来向外走去。

江边的风轻轻吹着,吹到人的脸上有一丝凉飕飕的感觉。和几年前一样。柳叶想起那些时候,她和丁鑫幸福地牵着手在江边散步,路过卖糖葫芦的摊点时她撒着娇非要丁鑫给自己买一串。丁鑫用手指弹她的额头,你多大了啊?她嘟着嘴,反正比你小。后来丁鑫当着她的面买了一串糖葫芦,然后张开大嘴在上面狠狠咬了一口。

知道丁鑫劈腿的那天,她正在宿舍里和欣欣说着话。室友风风火火闯了进来说,我看见丁鑫和另一个女孩子在一起逛街。她不信,那不是丁鑫。室友坚称就是,她不肯听,她拉着室友要她证明给自己看。于是在人群的缝隙中,她看到丁鑫和另一个女孩站在一个卖糖葫芦的老头面前,丁鑫拿着一只糖葫芦送给女生。女生笑着接过,张开嘴在上面甜甜的咬了一口。

像是被一道闪电击中一样,她呆呆立在那里。女孩张嘴的样子那么美,混合着阳光狠狠地留在她的心里。她疯了一样往回跑着,埋头蹲在宿舍门口。猫咪不知什么时候从阳台上跳了下来,定定地来到她面前,用尾巴轻轻碰着她。她一把抱过欣欣,眼泪不受控制地掉到欣欣身上。

丁鑫没有解释,这让柳叶坚信,自己喜欢上的是一个败类,败类中的人渣。她又扎起了辫子,每天泡在图书馆里不想出去。大学以后,柳叶犹豫了很久,最终选择留在这座城市,她说不出心里的感受,可是她觉得自己应该留在这里。

很多时候柳叶站在租住的小屋门前,朝江边的方向看去,会再看到三年前两个活泼快乐的身影,在江边蹦啊蹦的。拍完毕业照,同学们回老家的回去,读研的读研,出国的出国,基本上没有什么人选择留在这座城市里继续打拼。每天一个人感到难过的时候,她就给闺蜜打电话,边看着欣欣在一边爬上爬下的样子。

再见到丁鑫时,柳叶已经不想再去追究他背叛自己的事情了。她坐在江边看快要落下去的太阳,夕阳余晖把天空染得红红的,也把她的脸照得红红的。丁鑫慢慢走了过来,只是说了句,你好。

一句话就够了。柳叶无法扒开自己的心去看它到底长什么样子,她轻而易举地原谅了丁鑫。在丁鑫的帮助下,她渐渐在这座迷茫的城市里扎了根,和始终陪伴在她身边的欣欣一起。

她不想去思考自己和丁鑫之间的关系,她觉得太过仔细的思考不适合她随性散漫的生活,她也害怕太过明了的事实会让她失去某些重要的东西。她像一只肥大慵懒的猫咪一样,想要稀里糊涂地混下去。

可是终究到了要做决定的时候了。她没想过丁鑫会对她那样做,她不忍心也不情愿这样下去了。她问丁鑫,你对我还有感觉吗?丁鑫没有回复她,这让她觉得心里空空的,像是江水在其中将要翻涌的感觉。

几天都没有见到丁鑫了。那天下班习惯性地打开手机,柳叶看到两个小时前丁鑫的留言:我快订婚了。那个时候她觉得世界仿佛一下子变静了,一个人慢慢在江边走着,她突然有一股想要跳下去的感觉。张文腾,一直“骚扰”她的男同事突兀地出现在他跟前,想心事呢?

嗯。她回答。

吃过晚饭没?张文腾仔细整理着措辞。

她摇头。

再见丁鑫,是他给柳叶送邀请函的时候。丁鑫穿着酒红色的西装,看起来比任意一天都要精神。他把邀请函塞给柳叶的时候,头却拐向别处。柳叶安静地盯着他的样子,没有伸手去接。丁鑫终于转过头来,目光中带着点惊诧,这是我订婚宴会的邀请函,我很希望你能过去。

哦?柳叶不屑地回了句。我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呢?

丁鑫不敢看她,过了好久才小声说道,还有。

这个答案让柳叶的脸色更冷了,所以你就对我做了那种事?她起身离开,走了一段后回头朝丁鑫看去,我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丁鑫傻傻地愣在那里,看着柳叶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好久他才回过神来,不明白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柳叶转过身的时候,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哭,她却知道这个时候应该好好哭一回了。她不顾迎面而过的人的目光,一面昂头走着,一边任泪水决堤般划过脸颊。

夜晚城市的霓虹灯光交错变幻着,映在她的脸上。人们在黑暗和光明的缝隙中尽情地狂欢,焦急匆忙的城市转瞬间忘记了这个伤心的女人。

铃声响起。

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被子露出一角,一双白皙的手从里面伸出,接听了电话。

“柳叶?”电话那头是一个男人略微焦急的声音。

“你是谁啊?烦不烦?”柳叶把电话拿近耳边语气不耐地说道。

“……是我,张文腾,”那头的声音解释道,“我看你这么晚了还没来上班……”

“谢谢,我头疼。”柳叶毫不留情地接嘴道。

“……哦,去看医生了吗?你多注意点身体。”

柳叶挂掉电话,眼前隐隐又浮现丁鑫将订婚宴会邀请函拿给她时的样子。她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真是讨厌,应该上去给他一个响亮的耳光,而不是死皮赖脸地要他回答自己的问题。他又是怎么说的呢,有,所以欺骗了她,所以穿的人模狗样来告诉自己他要订婚了吗?

柳叶觉得命运跟自己开了个巨大的玩笑,而她没有资本和勇气与其抗争。下班的时候张文峰再一次在她身边停住,这次她主动开了口:“去吃个饭?”

他看到站着的男子眼中喜出望外的神情。

柳叶和张文峰迅速好上了。她觉得自己就像只四处流浪的猫咪,遇到巴着眼睛望着自己的,就要留下来认作自己的主人。她想起了欣欣,这只一直陪伴自己的猫咪,已经丢了一个多星期了。柳叶觉得欣欣一直以来都是靠自己喂食,没有了她,欣欣会活不下去的。可是它为什么会突然消失呢?捡到欣欣之前,它是一只流浪猫,现在它离开了自己,又回到流浪的生活了。它挨饿的时候,会想自己吗?

会的。一定会的。柳叶安慰自己,男人将他送到楼梯口,转身要走的时候她开口了,这么晚了,要不留下来睡一晚吧?

灯光旖旎。柳叶坐在床头呆呆望向窗外,张文峰非坚持要在沙发上睡觉,这让她觉得很没意思。这个时候他在干嘛?是不是和未婚妻躲在床头说着悄悄话?或者彻夜不眠在哪个地方正玩的开心?她就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堕入梦乡。梦里她感觉欣欣大大、杏仁般的眼睛紧紧盯着自己,她朝欣欣招手,她想问欣欣为什么会突然走丢,可是她像是被定在那里一样,嗓子拥堵着发不出声音。慢慢地欣欣的身影模糊了,只剩下那双眼睛在无边际的梦里寂寞地点亮着。

柳叶觉得自己是病了。欣欣的样子总是在她面前摇晃着,像是不紧不慢跟在她身边的影子。她想起抱着欣欣走在江边,随着江风一摇一摇的辫子。她突然怀念起刚上大学的时候,傻不拉几地甩着辫子,招摇过市般地从宿舍走到教室去,没心没肺的感觉。

张文峰对她很好。作为部门经理,他基本上没给柳叶安排什么活儿,忙的时候也只是对着电脑发发邮件处理处理文案。这让柳叶很不适应。每晚下班张文峰都要亲自送她回家,有的时候在她家小坐一会儿,有的时候留在沙发上过夜。

柳叶觉得张文峰这个人特别木讷,戴个眼镜,一副呆头呆脑的样子。好几次她把张文峰留在家里,故意洗完澡后穿着透明暴露的衣服,可是这小子完全不为所动。说是勾引未遂吧,连柳叶自己都觉得丢脸。柳叶害怕生活再这样下去会变得毫无乐趣,她准备出去转转。

她一个人去的海边。那天下了班以后她谁也没说,避开张文峰自己一个人偷偷跑到火车站,买了张去厦门的票。火车很颠簸,柳叶一路上看窗外的山山水水,觉得以往的回忆一幕幕地在眼前重现。欣欣像是又回来了,乖乖地坐在她对面,乖乖地看着她。

她把手机关了机。她就想自己一个人,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地跑去另一个地方,另一个和她的生活毫不相干的地方。像是想被世界遗忘一样。她在厦门的街头小巷买芋包,喝鱼丸汤,她在鼓浪屿傻傻地看天,有那么一刻她觉得自己爱上了这个城市。

也许是渴望另一种生活吧。一种没有人陪伴,也没有人在乎自己的生活。就像是丁鑫带给他的感觉,若有若无,却又不可或缺。她真的觉得自己越来越像欣欣了:懒惰、情绪化、无所事事……

打开手机的时候柳叶被吓了一大跳。一连十几个电话和留言,最后一个留言里张文峰还说自己已经报了警。柳叶抚抚额头,觉得头有点胀,她感觉那个世界总是朝自己伸着触手,无法逃避。

她回去了。回去前她给张文峰发了条短信,说她只是出去玩玩,没有出事。柳叶边发短信边想其实张文峰这个人还是不错的,她想起大三有一次发烧躺在寝室里给丁鑫打电话,当时丁鑫在忙,一直拖到太阳下山才一身臭汗地赶过来。柳叶心想,这样一比,张文峰似乎更算是个好男人了。

可是只有和丁鑫在一起的时候才有那种自由的感觉啊。柳叶又有点怀念和丁鑫在一起的时候了,她想抽烟。火车上不准吸烟,她跑到厕所里关紧了门点着了烟,透过朦胧的烟雾对着镜子看自己。她觉得自己好像没变老一样,眼角光滑、皮肤细腻,活脱脱就像刚满十八岁的少女。这让她很满意,对着水池按灭烟头,有些得意地整理着头发。

张文峰对她的态度冷淡了不少。柳叶觉得他是在生自己的气。柳叶觉得自己做的确实不太好,可是她也没有想法去给张文峰道歉。打心底里来说,她对张文峰这个人没什么太多的感觉,只是觉得人还不错,况且还是他先追的自己。

柳叶对着镜子往自己脸上敷粉,突然想起来今天是丁鑫订婚的日子。上次那样拒绝了丁鑫,可是现在她又特别地想去看一看。她给自己找着借口,今天又没什么事,不去能干什么呢?

电话响了。是丁鑫。

柳叶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心情,她只是颤颤地拿起电话,手有些发抖,电话那头丁鑫对她说,特别希望她能过去,对之前柳叶的话,不管他做错了什么,都希望柳叶能原谅他。

柳叶有些自嘲地笑笑。他从来不就是这样吗?只管自己的想法,觉得错了就道歉,而从来不去追究,从来不问为什么。当初觉得是自由,现在却莫名地觉得有些遥远。柳叶看向镜子中的自己,语气淡淡地答了一句,我会去的。

那我现在就来接你。丁鑫挂了电话。

柳叶有些哭笑不得,不去接未婚妻反倒跑过来接我,怎么还像大学那样做事那么随意呢?可是这样想着,她心里又有一股暖暖的感觉,不知不觉笑了出来。

丁鑫开了一辆白色的新车过来,那是他买来专门为订婚接未婚妻用的。柳叶刚出来的时候两个人都愣在那里,谁都没有看过对方穿的这么成熟过。还是丁鑫先打破了沉默,“我先带你去试件礼服吧?”

柳叶觉得时间一下子变得好漫长。一路上两人话不多,只是每次她试穿出来的时候丁鑫的眼底都会涌出莫名的情绪。柳叶记得脱单一百天的时候丁鑫带她去商场买衣服,一路上两个人叽叽喳喳地吵闹着,像一对衔泥报喜的喜鹊。丁鑫拉着她的手一件一件给她分析,说她穿哪件好看。现在丁鑫坐在那里不说话,可她突然想让时间变得更慢一点,突然好想这一刻永远不会结束。

“好看吗?”柳叶换上一件米黄色鹅绒礼服,走出来问道。

“好看。”丁鑫朝他笑。

柳叶转过头,她好像看到当时那个一直对着自己笑的男孩,露出整齐的、白白的牙齿,“就这件吧?”

丁鑫似乎有些诧异,“不再多看看?”

“不了。”柳叶回答。

丁鑫认真地看着她的背影,然后去收银台付了账。

坐在车里,看车窗外的建筑行人飞快地往后倒过去,柳叶忽然问道,“她好吗?”

丁鑫顿了一会儿,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他确实不知道问题的答案。他觉得自己的感情一直都被父辈主导着,大学里是,现在也是。他不想听从父辈的命令,他想有一场属于自己的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爱情。可是对方呢?谁不渴望呢?父亲告诉自己,生在这样一个家庭,就总得要舍去一些东西。

丁鑫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知道一旦结了婚,双方会在互相磨合中慢慢走下去,直到变老。可他已经先喜欢上了别的女孩了。就是那个没脑筋的、喜欢猫也像猫一样的女孩。

现在她就在自己的车内,只要一个念头,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他就可以和自己心爱的人离开这里,远走高飞。可是……可是什么呢?他没有勇气,他也不想有什么改变。他不像以前了,如果知道自己的一时冲动会永远地伤害其他的人,他是绝对不会去做的。

他只好回答,“很好啊。”

柳叶哦了一声,这个回答丁鑫用了很久,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没有必要知道了。

订婚仪式的客人很多,丁鑫忙着应酬,柳叶自然被遗弃到了宴会的一角。她拿着高脚红酒杯,旋转着看着里面光影变幻的液体,然后仰头一口灌下。那天酒吧里丁鑫对着喝醉了的她说,我不走,不走。可是他还是走了。灯光绚丽,旋转移动,世界像一个大大的万花筒。

人群里丁鑫的目光找到了她,她转过头去。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映在酒店柔软的床上,照得她眯起眼睛。醒了吗?短信里这样说。

醒了。她想。

丁鑫站在那里不动。他感觉有阳光暖暖照在脸上,迷蒙中那个女孩拉着自己的手对他说,别离开好吗,他想,我不会走的。

可是,他还是走了。城市的深夜满是霓虹,他背着醉倒的女孩行走在路上,风凉凉地吹,像极了大学时候他们在一起的那些夜晚。他把女孩放在床上,坐在椅子上看了她很久。

然后他起身,在她的额头深深地一吻,关上房门。

叶子,我爱你。

城市的冬天有些冷。柳叶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宽大的围巾和口罩遮住了大半边脸,只留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火车站里人很多。她拖着一只大大的行李箱穿插在人群中,不时有早点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着。火车进站的时候她回头看过去,想要将这座城市永远留在记忆里。

好像欣欣就在不远处懒懒地站着,大大的眼睛穿过人群看着她。

飞鸟

他倚在麦秸上,抬头看天。

金黄色的麦子迎风挺立,海洋般涌起波涛。麦浪的边缘,他昂着头,满怀希冀。

天空深邃地蓝。太阳很远,很慵懒。有鸟飞过。

他知道会有鸟飞过的。他只是在等待。

他想站起来。他为此努力了很久。麦子们咿咿呀呀,摇摆着头颅。

他没有腿。

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被一群戴着眼镜的人簇拥着。光线很暗,聚光灯却直直打在他的脸上。人们围绕着他在讨论着什么。他朝他们转动眼睛,心里莫名地喜悦。

他躺在那里接受检查,有人拿着东西插进他的胸口。他感觉到一股强大的电流进入体内,紧接着全身一阵颤栗。他发现自己的手能动了,他试着坐起来,被人按倒在床上。

那个人看着他,似乎在对他说什么。后来他才知道,那是语言,是人类特有的财产。他就那样躺在那里,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慢慢从脚底被抽去。他好奇地看着四周,直到有人将他扶起身来。

他坐着,不知道该做些什么。突然一串东西涌进他的脑袋,他机械地站起身来,抬腿、落地。他发现自己离原来的位置有一段距离了。他停了下来,不知所措。

所有人顿在那里。下一刻,欢呼、拥抱,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微笑。

他想笑,就像他们一样。可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不能像他们一样眯起眼睛、嘴角上扬。

他只好焦急地转动着眼睛。

不久他就可以在大楼里走动了。白色发亮的地砖、玻璃制的墙壁、来来往往的人们,所有的一切都足以令他欣喜。他能明显感受到大家对他的关心。每时每刻都会有人站在他旁边,提醒他该做什么,不该碰什么。他乖巧地按照指令行事,做的一丝不苟,做得丝毫不差。每个人都对他笑,他转动着眼睛一一回应。这个世界美妙极了,他想。

他也有疑惑。透过玻璃墙的反光他看到自己的身体不像别人那样曲线优美,而是棱角分明;中午大家聚在一起往嘴里塞东西,而他一个人呆在角落里充电;他看到大家身上都披着装饰物,唯有自己光秃秃地,毫无保留地展现在每个人眼前。

他慢慢发现了自己的不同。每到傍晚人们就一个个地离开他,将他一个人关在大盒子里。盒子四面是玻璃,透过玻璃他可以看到太阳挂在天边,很远很远。可是天已经黑了,只有他一个坐在狭小的空间里,漫无目的。

他低头看自己。银白色的躯干和四肢在黑暗的空间里发着淡淡的光,坚硬的关节用力撞向地上都没有感觉。他和他们不同。他们的皮肤白中透红,柔软脆弱,承受不了一丁点伤害。他亲眼见过其中一个人被实验器材割伤手指,流出鲜红的血液。

他觉得自己很笨。很多时候大家围在一起讨论什么,他在旁边站着,可他什么也听不懂。他看到大家比划着手势,嘴唇一张一合,表情严肃、兴奋,可他仍然不知道发生着什么。有人用手指着他说着什么,他站在那里转动着眼睛,木然地像一座雕塑。

他开始觉得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了。每晚他都会这样想。城市的夜晚灯火辉煌,他仿佛看到灯光下人们映在墙上的剪影,仿佛有欢声笑语从各个角落传来。可他什么也听不懂。他就是什么也听不懂。他天生就不会懂。

他看着天上的太阳。很远,很凉。

没有人告诉他那是月亮。

他被带到一个地方,大家欣喜地看着他。有聚光灯扫过,就像他刚来到这个世界时那样。他转动着眼睛,觉得世界一闪一闪的。很多人拿着黑色的棒子指向站在他旁边的男人,男人面色激动,不停地在说着什么。

男人是他最亲近的人。男人陪伴他时间最多,经常在中午和傍晚他一个人时来和他说话。男人手中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用电缆插入他的胸口,将他和那个东西连接起来。然后他似乎可以听见男人说话了。男人向他说了很多很多人类的事情,有关性别伦理,有关历史文化,很多很多他想不通的事情。男人说,你不用害怕,我们是你最好的朋友。男人说,你有不明白的就问我。

他看着玻璃幕墙外那个很亮很亮的光点问男人,那是什么。

男人说,那是太阳,它离我们很远、很远。但是它是所有生命的源头。

生命的源头。他重复着。

男人说完了,他听见掌声响起,紧接着四面墙壁突然发生了变化。他惊恐地转动着眼睛,看见另一个自己站在墙那边,摆着一个奇怪的姿势。

男人轻轻地拍着他的肩膀。他知道这是男人在示意他不要害怕。他转动眼睛,紧盯着墙那边的自己,想看看那个家伙究竟要干些什么。

那个家伙一动不动。这让他很疑惑。其实很正常了,他想,我不懂的东西太多了。他开始扫视下面的人们,他发现大家都看着男人,而不是他。这和以往不一样。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以后的生活会有不小的变化。

一串奇怪的东西涌入他的脑袋。他不自觉地打开手中的吸尘器,弯下腰来在台上来回移动。男人仍在说着什么,他能识别出男人兴奋的声音。他想转向男人,可是身体不受控制。

好想时间快点过去啊。他这样想。

底下传来一阵欢呼。又一串东西涌入他的脑袋,他被迫打开脚底的升降系统,伸缩装置慢慢将他顶离地面。男人仍不停地说着什么,可是声音却离他越来越远。他停在空中,抬起双手做出擦窗户的动作。

他能看到外面了。行人往来,车流如注。他记得以前透过窗户朝外看去,这些东西都是黑点,远处的城市一片苍茫,空气轻盈而迷糊。以前他想到下面去,看看那些蠕动的黑点的样子,看看自己不知道的世界。现在他终于站到下面了,可是他莫名地有些难过。

这就是难过吗?他不确定。男人很少和他说类似的东西。只是他从男人给他说的故事里捕捉、猜测出来,难过和高兴是不一样的。男人说,你来到这个世界,大家都很高兴。他转动着眼睛,他想他也应该很高兴。他问男人,为什么高兴就要张开嘴,就要眯起眼睛。男人回答他说,因为这就是高兴啊。

这就是高兴。他想。可是他不知道怎么张嘴,怎么眯眼睛,他的眼睛不像男人那样黑白分明、深邃有神。他的眼睛和身体一样是银白色的,总是会不听话地乱转。

向左边转是高兴,向右边转就是难过,他对自己说。现在他孤零零地站在台上,比大家都要高出很多,男人的声音已经听不到了。他觉得自己现在就很难过。

他不停地在台上无意识地演示各种动作,台下掌声如潮。不知过了多久,男人过来拍他的肩膀,他看到男人身后胖胖的穿着黑色礼服的老人。男人对着他说了几句,突然转头就走。

他就要追上去。男人转身时他看到男人的眼睛湿润,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突然又一串该死的东西涌进他的脑袋,他生生停住了脚步。他拼命想走,可是寸步难行。

老人笑嘻嘻地走过来,看着他赞叹。他机械地跟着老人,一路走过大厅,穿过礼堂,直到一辆黑色的汽车旁。他才明白自己是要离开了。他挣扎着要回头,可是根本没有用,他银白发亮的手指已经打开了车门,左脚已经迈了进去。

他就这样离开了。

老人住在一座大房子里。他在这里给老人除草、拖地,做一些简单的家务事。和老人同住的有两个年轻女孩,他猜测那是老人的女儿。男人给他说这些的时候他曾经问,他的父母是谁。那是男人为数不多没有回答的问题。男人转身看向外面,太阳慵懒地挂在天上,阳光柔和。

是太阳吗,他想。太阳是生命的源头,应该也是我的父母吧。

老人的两个女儿每天很晚才回来。他负责给她们开门。他不喜欢她们。她们看到他就一脸奇怪的表情,经常会嫌弃地踢他两脚。他还看到有陌生的男人搭着她们的肩膀,叫嚷着让他给她们开门。他不开,她们就用石头砸他。

他在老人的家里看到一只鸟。鸟和石头一样的颜色,双翅展开,立在院子里昂首向天。男人给他说过这种生物,它们天生就会飞,有的能飞很高很高。很高很高,他想。会不会比太阳还高呢?太阳上面又是什么呢?

他想象着会飞的感觉。似乎整个身体都可以轻起来一样,随时随地,只要想离开地面的时候就可以飞。可以看到以往从不会看到的风景,可以去很多想去的地方,可以一直向上、向上。没有方向、没有阻碍,做什么都是自由的。

他开始觉得鸟儿比人类更幸福了。 不止一次他听到老人的两个女儿的吵闹和气愤的声音,看到电视上的男女满脸愁容,他觉得人类不一定就是幸福的。而他自己也幸福不起来。他不想整理房间、不想每天来来回回地打扫院子,可是那些涌入他脑袋里的东西让他毫无办法。他觉得自己被束缚在地面,逃脱不了禁锢。

他经常盯着那只鸟儿,他不知道它为什么总是不飞走,总是站在院子里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他想上前和它打招呼,可又怕自己惊动了它。他想起自己离开男人时的感觉,猜想可能地面上有什么东西会经常和那只鸟儿说话,让它不想走了。

他看向四周。泳池蓝色的水面上波光粼粼,低矮的灌木丛和花朵随风摇摆,木制的长椅耷拉在路边。没有人和它说话,大家都隔得太远了。

真是只孤单的鸟儿。他想。

孤单的鸟儿侧对着他,双翅展开,昂首向天。

失去双腿的是一次车祸。疾驰而来的车子撞击的巨力将他的双腿扯离身体,断裂的电线裸露在外噼啪作响。起初他没有感觉,直到想站起来时才发现与双腿失去联系。他躺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交通依然繁忙,他横在路中央很久,路过的司机都视而不见,绕路开过。一个捡垃圾的老汉最终拉起他的手臂,将他拖到垃圾桶旁。老汉以为他已经报废了。

他孤零零靠在垃圾桶上,想着怎么才能找回自己的腿。他那么无助,有那么一瞬他甚至以为男人会从路那边走过来。可是城市匆忙,没有人注意到被遗弃在角落的他。

他在那个垃圾桶边待了一天一夜。老人没有来找他,也许丢了一个机器人对他来说并不意味着什么。而男人,根本就不知道他在这里。他被人抬上垃圾车,一路开往郊外。

那是夜里。天上有星星。他躺在垃圾堆中,看着星星移动化成一条条银白的细线划过。腿部断裂的电线蜷缩着,上面满是污渍。

他在垃圾车倒垃圾时用手撑着逃走了。他双手拼命地划动,仿佛断裂的双腿又回到了他身上一样。这耗费了很多力气,最后他无力躺在一片麦田中。夏夜蝉鸣个不停,他看着星空,听见体内有嘀嘀的声音附和,像寂静的交响曲。

是能量不足了。

他又想起男人和自己说过的话,想起在老人家里看到的鸟儿。男人说,人类是不会飞的。

那我可以飞吗。飞鸟飞过的时候,他倒在麦田里,想。

前世

“快走!”白素贞倾力将江水向法海引去。

许仙被困在金山寺的高台上,四面都是翻滚的江水。他绕着台面发了狂地跑,口中叫喊着:“娘子!娘子!”

法海抖动僧袍,将汹涌而来的江水尽数兜住,哈哈大笑:“捉了你这妖精!”

白素贞咬紧了牙,身子不住颤抖。她清楚许仙跑不掉了。

许仙望着滔滔江水和江水中单薄的娘子发愁,没知觉竟从台上落了下去。

“相公!”白素贞的声音朦朦胧胧,被水泡的发白。许仙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巨大的漩涡。

金山湖畔。

许仙蓦地睁开眼睛,四处张望:“谁在叫我?”

许仙站起身来,迎面走来一个高挑的女子,素衣如雪,婀娜多姿。

“娘……娘子?”许仙惊疑不定。

“谁是你娘子?”女子给了许仙一巴掌。

“不……不好意思。”许仙缓过气来。

“哼。”女子走远。许仙摸摸脑袋,他看着金山湖,湖面平静,风吹起阵阵涟漪。

我在金山湖畔,金山寺在哪?

许仙随着人群走,看见不远处一个和尚。那和尚转过身来,许仙大叫起来:“法海!你这贼人!”

那和尚一脸茫然,伸手抵住许仙:“你说谁贼人呢?大白天的血口喷人呢?”

“我血口喷人?”许仙大怒:“你还我娘子!你还我娘子!”

“还你娘子?”和尚心里好笑,“你疯了吗?”

“我跟你打!不就斗法吗?你还我娘子!”许仙没听到似的,伸手就给了和尚一拳。

和尚矮身躲过,这时围观群众鼓起掌来,他起了兴致,索性放开手来,要和这疯家伙斗上一斗。

许仙等到被揍了好几拳才反应过来:“你不是法海!法海从来只斗法的!不会像你般拳脚打人。”

和尚愣了一下,觉得好笑又笑不出来。

许仙从地上爬起来,四面都是大家好奇戏谑的眼神,他脸一红,低着头从人群里钻了出去。

许仙失落地走着,想起和娘子的西湖初遇。那天天气出奇地温柔,淅淅沥沥下着小雨,娘子的衣角被雨润湿,一颦一笑都流到了他的心里。在金山寺前娘子为了救自己,拼尽全力与那恶僧斗法,他却站在台上不知所措……

不过现在这是到了什么鬼地方?

许仙心头波涛汹涌,忽然有什么湿湿的东西触了一下他的手臂。他收起心思看过去,差点没被吓死:“蛇啊!蛇啊!”

那蛇吐着舌头,傻傻地盘在那里。许仙轻轻颤抖,心头涌起熟悉的感觉。

银河

七夕佳节,繁星满天。

小女孩咬着面饼,在桂树下蹦来蹦去。桂花瓣浸润了湿气,星光垂映下像极了璞玉。花香清郁,惹得蚊虫远远避了开去。女孩穿着打着补丁的衣服,一双脸蛋儿却红扑扑的,有如被包裹住的果实。

“奶奶!奶奶!”小女孩高兴地叫道:“快来看星星啊!好漂亮啊!”

老妇人慢慢走了过来,笑容挤占了满是皱纹的脸。

“奶奶!奶奶!”小女孩嘻嘻笑着,“你给我讲故事吧!妈妈最喜欢给我讲故事了!”她突然停住了,笑容像春雪一样在脸上消融。

“好好,奶奶给你讲故事。”老妇人赶紧坐到树下,把女孩抱在怀里。“你想听什么呢?”

“我不听……”女孩低着头,“妈妈什么时候回来呀奶奶?”

“妈妈很快就会回来的,”老妇人告诉女孩:“妈妈和爸爸出去给你买糖吃。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糖了,看起来就像天上的星星。”

女孩抬起头,满眼的泪水。“给我讲讲妈妈的故事吧。”

老妇人沉默了一会。“我给你讲牛郎织女的故事好不好?”

“牛……郎……织……女……”女孩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牛郎织女的妈妈也很久不回来吗?”

老妇人鼻子一酸,“牛郎是一个孤儿,他一个人种田耕地,却常常还要受别人的虐待。”

女孩睁大眼睛,不说话了。

“牛郎家中有一条老牛。那老牛是他最亲的伙伴啦,每天陪他到地里,陪他吃饭睡觉,牛郎一有什么话就会跟老牛说。有一天老牛突然开口说话了。”

“老牛也会说话吗?”女孩问。

“老牛会说话啊。他对牛郎说,小牛,你想不想找老婆?”

“一个老牛,一个小牛,嘻嘻。”女孩眯起眼睛笑。

“牛郎说,当然想啊。老牛就说,明天黄昏,会有一群仙女到河里洗澡,你去那里挑一件衣裳拿走,那衣裳的主人,便是你的老婆啦!”

“老牛不害臊!”女孩拍手道。

老妇人慈爱地摸摸女孩的脑袋,继续说道:“牛郎按照老牛说的那样,第二天果然见到了一群仙女在河边洗澡,他按照老牛所说拿走了其中一件衣服……”

“牛郎怎么知道她们都是仙女呢?”女孩问。

“因为她们很漂亮啊,”老妇人笑道,“和我的小茵茵一样漂亮。”

女孩羞红了脸。

“后来那位仙子果然成了牛郎的老婆。你猜猜,那位仙子叫什么名字呢?”

“织女!”女孩抢答。

“真聪明。织女嫁给牛郎后,相亲相爱,男耕女织,过得幸福快乐。”老妇人说。

“等到他们有了孩子,也要出去买糖给他吃啦。”女孩说。

老妇人一愣。

“后来老牛死了,老牛死前要牛郎把它的皮剥下来,牛郎夫妇把它葬在了山上。“

“老牛是神仙,怎么会死呢?”

“神仙也会死的,神仙和人一样。”

“那还做什么神仙呢?”

“因为神仙快活呀,想去哪里去哪里,想吃什么便吃什么,哪似凡人,要受这么多苦哦。”

“如果做神仙快活,为什么还要变成老牛呢?”

“人家喜欢变啊,”老妇人笑着拍拍女孩的脑袋,“变成老牛犁犁地、吃吃草,快活的很呢。”

“草有什么好吃的,”女孩撅嘴,“我要是神仙,我就变桂花,变好多好多桂花吃。”

“那要把肚子撑破啦。”老妇人笑道。

“那我就变成猪,村尾阿花家的那头,每天吃完就睡,睡醒就吃,多快活。”

“不行。不能变成猪,猪是不好的东西。”

“为什么!”

“猪又脏又臭,会被人讨厌的。”

女孩缩着脖子不说话。

老妇人抱紧女孩,“牛郎织女的事被王母娘娘知道后,王母娘娘很生气,派天神去抓织女回家。”

“王母娘娘是谁啊?她为什么要抓织女?”女孩不解。

“王母娘娘是织女的妈妈啊。织女不听话,所以要把她抓回家。”

“织女哪里不听话了?”

“织女是神仙,不能和人类结婚。而且织女总是不回家,王母娘娘很想她。”

女孩沉默了。

“奶奶你想爸爸妈妈吗?你让他们回来吧,我不吃糖了。”

“奶奶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

“奶奶你让天神把他们抓回来好不好?”

“好,好。但是天神很笨,奶奶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找到爸爸妈妈。”

“可是他们找到织女了啊。”

“织女也笨。你爸爸妈妈可聪明了,找不着他们。”

“我不想他们聪明,聪明不好……”女孩要哭了。

又沉默了一会儿,老妇人说,“牛郎见到织女被抓,急得要死。”

女孩说:“他一定去追织女了。”

“是啊。牛郎披着牛皮追了出去,追啊追啊,一直追到了天上。”

“原来老牛早就知道了。”

“老牛是神仙啊,”老妇人说,“王母见牛郎就快追上了,就摘下头上的簪子,她随手一划,那簪子就成了波涛汹涌的银河,把牛郎隔在另一边,再也过不去了。”

“王母真坏。为什么越坏的人越厉害?”

“奶奶也不知道啊。”

“奶奶怎么会不知道!”女孩嘻嘻笑道。

“奶奶又不是神仙,肯定会有不知道的东西啊。”

“奶奶就是神仙!不然怎么会知道王母用簪子变了银河?”

“大家都知道啊,这是传下来的。”

“哦……我知道了!肯定是牛郎过不了河,就到处说王母很坏,让大家都讨厌她。”

“哈哈,就知道想些有的没的。牛郎过不去河,怎么肯走?他在河边一直守着,一直等待有机会能渡过河去。”

“啊……”

“后来一群喜鹊帮助了他。”

“喜鹊!原来喜鹊这么好啊!”女孩叫道。

“喜鹊们在每年的七月初七飞越银河两岸,筑成一道拱桥。牛郎和织女就踩着它们的身体,在桥上约会。”

“牛郎踩在喜鹊身上喜鹊不疼吗?”

“喜鹊是神仙啊,当然不疼。”

“喜鹊也是神仙哦,”女孩嘀咕,“那牛郎为什么不直接过河去呢?”

“因为银河很宽啊。喜鹊只在七月初七筑桥,牛郎远远看见织女就要往回走,不然就要掉到河里去了。”

“原来只能看一眼啊。”女孩失望地说,“为什么喜鹊不多呆一会,让牛郎过去呢?”

“那样王母就会惩罚它啊。”

“原来王母一直知道!她都允许牛郎和织女见面了,就不能让他们在一起吗?”

老妇人眼睛湿润,“这就是神仙啊。”

女孩却不说话了。天空黑黑的,星星一闪一闪,她好像看到爸爸妈妈在天上对着她笑。

女孩慢慢睡着了。梦里飞来一群喜鹊,伴着悠悠桂花香。

孱弱的巨人

热闹的街坊,来往人流如注。

家住巷尾的王五一身臭汗砍柴归来,太阳把他的脸晒得通红。他走进茶楼,像往常一样准备要壶凉茶带回家里解暑。茶楼的小二正吆喝着,见到王五走进来,忙不迭迎上前去:“五哥回来啦?今天去砍柴了?”

王五一屁股坐在漆木板凳上,“是啊,他娘的累死我了。”

小二手脚麻利地把凉茶包装好,递给王五,嘿嘿一笑。

王五接过凉茶,朝小二点点头,转身向外走去。

王五出了茶楼往家里赶。街边站着个卖糖人的老婆婆,老婆婆满脸皱纹,弓着身子,拉着王五就要哭,死活央求王五买个糖人。王五听这老婆婆的语气就像家里办了丧事一样,不想沾上晦气,边加快脚步边甩手,不买不买。

老婆婆可不想就这样白白让铜板溜走,她一路跟着王五不停地嚷嚷。王五的步子很大,为了保持距离她使出浑身解数,一边小跑一边喘着粗气。

王五不耐烦了。他刚要有所动作,便听见城门那个方向传来尖叫,地面有轻微的震动感。远处有人朝他跑过来,不要命的架势吓坏了旁边的人,于是所有人都跟着他向王五的方向跑来。整座城池的人就像一盆倾覆的米饭,朝王五倒过去。

“巨人!巨人!”有人惊恐地叫道。

王五揉揉脑袋,巨人?呵,他嗤笑,能“巨”到什么程度?比我家的草房还高?他看到跑来的人满脸惊惧,心里暗自有些得意。他是城里出了名的壮汉,无论在哪里身板和力气都是数一数二,他不相信会有什么巨人,或者至少在心底的潜意识是这样。他挺直身体,站在人群的逆流中,睥睨前方。

卖糖人的老婆婆站在他旁边,身体发抖。不是她不想跑,她跑不动。嘈乱的街道和惊恐的氛围吓得她腿软,她支吾在那里说不出话来。王五顺手从她那里拿了个糖人,一把塞进嘴里,他莫名地紧张。

巨人来了。王五张大嘴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承认自己眼前的是巨人了,因为它比城里最高的茶楼还要高上一点。王五背后冒出冷汗,他转身就跑。如果他再不跑,可能会被一脚踩死。

老婆婆一个人站在原地,面色绝望。

巨人耷拉着身子,缓慢地在街道上蠕动。他的身体很肥,两只手相较起来又短又小,像一头长着人脸直立行走的肥猪。巨人的脸很大,塌鼻子肥耳朵,一双眼珠子足以和官府门前的石狮子头相提并论。它的骨架很宽,两边的房子被挤得朝外歪斜,有断裂处的木屑簌簌落下来。

跑到一半突然想到那个卖糖人的老婆婆,王五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老婆婆颤颤巍巍的身影躲进一家酒楼,而巨人正径直走过来。他发现自己才是处境最危险的人。巨人的阴影已经完全罩住了他,两只鼻孔在很高很高的地方喷着白气。王五毫不怀疑那鼻孔可以塞进去一个年幼的儿童,他转身跑进一座门未关实的房子里,心里祈祷着巨人不要跟过来。

角落里有惊恐急促的呼吸声。王五回头,看见那里蜷缩着两个十岁左右的小孩,一男一女,应该是一对兄妹。王五轻轻走过去,问他们:“你们的父母呢?”

男孩看着他,摇摇头。

王五猜想这可能是一对孤儿。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小心走到门前,在窗纸上捣一个小洞,凑上去往外看。好像什么动静也没有,王五心里犯嘀咕,他又趴到地上仔细感受地面的震动,发现连那也消失了。

这么大一个巨人不会凭空消失吧?王五鼓足胆量打开门,左右看去。巨人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微微晃动着身体,一副人蓄无害的样子。王五有些摸不着头脑。难道巨人闯入人世要做的事不是像民间传说中那样屠城吗?

王五猜想可能是这个巨人走的太慢,追不上人类最后筋疲力尽坐倒在地。如此一想,巨人身上的肥肉似乎就情有可原了,王五猜想这个巨人长期缺乏运动。他的胆子大了些。他想就算自己凑上前去,也不会被巨人给逮到,而他勇斗巨人的佳话也会传播开来。

王五一直为自己健壮的身体自豪,这一定程度上使他更加地勇敢和不要命。他悄悄靠上去,想引起巨人的注意。巨人不理睬,他就在那里跺脚,他想巨人听到声音后就会转过头来。可是不说他弄出的声音能否传入巨人的耳朵,单是巨人那比肩膀还宽的脖子杵在那里,王五觉得想让它转头就是一项艰难而不可战胜的任务。

王五不得已绕过巨人庞大的身体跑到巨人面前。他又跳又叫,想成为巨人眼中一个可以被称作生命的东西。

巨人终于注意到他了。他停止摇晃身体,两只狮子头那么大的眼睛转向王五。王五觉得自己要被这眼神给吃下去,他努力平复心情,使足力气大喊,连自己都不清楚在喊些什么。

巨人不说话。王五觉得场景很尴尬。过一会巨人动了,他的右手小山般朝王五压了过来。

王五吓得转身就跑。可是那手掌太大,他绝望了。他开始后悔自己刚才不动脑子,怎么会蠢到拿自己的生命冒险。其实他一直拿自己的生命冒险,不同的是这次要死了罢了。

巨人手掌压上王五身体的时候,他闭上眼睛。然后他睁开眼睛,眼珠子瞪得大大的。那手掌就像一个被子盖在他身上,将他全身包裹起来,却没有带来太大的压力。他感觉自己沉在湖底,身上是温暖的湖水。

巨人手掌移开,王五又重见天日。他爬起来,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巨大的家伙。比茶楼还高的身体、能装下人的鼻孔、狮子头大的眼珠,这些都根本无法和柔软的手掌联系起来。王五跑到巨人的脚边,试探性地用手指碰了下,那儿的皮肤竟然就顺着手指微微陷了下去。

王五摸着脑袋。他看着巨人,心中升起一股荒诞的感觉。

“怎么办?”有人问。

大家围在一起,面面相觑。很多人都没有从刚才的惊诧中反应过来,他们背后的冷汗还没干,就看见王五从巨人出现的方向急急奔过来,脸上表情怪异。刚开始大家以为巨人追来了,有人吓得拔腿就跑,好在王五的声音传过来,说是这个巨人不具威胁性。

不具威胁性?有人冷笑,等它把你踩死的时候再说吧。

听到这话又是一片议论纷纷,城东当铺的老板最有钱,也因此在城里有些威望,这时他发话了。他说,“大家都冷静一下,先听听王五怎么说吧。”

王五气喘吁吁。他将自己刚才的经历如实说了一遍,仍然有人抱以怀疑的目光。王五急了:“你不信你就走!没人拦着你!”

那人不客气地回话道:“走?说的容易,我的财产,祖宗的基业都不要啦?”

大家一听这话,得了,走哪没钱都是死,不如回去碰个运气。有人嚷嚷:“王五,你得做个榜样给大家看,你先走。”

这个机会王五可是求之不得,他昂首挺胸,转身就走。大家跟在他的后面,提心吊胆。

王五走近巨人,拍拍巨人的脚趾。巨人还跟他离开时一样坐在那儿,甚至连姿势都没有变化。跟在王五后面的众人屏住呼吸,紧盯着王五这大胆的举动,有人偷偷朝后移动,随时做好跑路的准备。

巨人仍没有动。大家松了一口气,人群里一两个胆子大的犹豫着走了出来,学着王五朝巨人的脚趾踢了踢。软软的,像婴儿的身体。

“真的没事!”其中一个回头叫道,声音中满是欣喜和得意。

王五这时才转过身去,朝大家微微一笑。当铺老板带头鼓起掌来。于是所有人都开始鼓掌。

大概是掌声惊动了巨人,它慢慢站起,转过身来。

巨人的身体遮天蔽日,即使是经历过刚才王五的尝试,仍然有人不住地往后退去,不少人腿软瘫倒在地。大家终于看清了巨人的面目:和官府门前的狮子头差不多大的眼珠、能塞进一两个小孩的鼻孔、比城外百年老树的树干还粗的手臂……有人不禁喊叫起来。

巨人朝他们所在的地方扫视了一遍,然后缓慢转过身去,又弯腿坐在地上。它的举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王五甚至觉得自己从巨人的眼神里看见了一丝倦意。

“大家觉得这巨人该如何处置?”有人问,是城里最年长的孙老头。孙老头满鬓斑白,瘦得皮包骨头,不过据说和城外庙里的老方丈是多年前的好兄弟,平日里也深得大家的敬重。他一说话大家都看向他,“一直让它堵在这里也不是个办法啊。”

一阵沉默。过了一会儿,有人提议:“我们用马车将它拉走吧?”

“可是马车怎么能拉动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呢?”

“先想办法将木板插进它的脚下,再用数十头马匹一同拉动,应该可以吧。”

“难以实现啊。先不说怎样将木板垫入脚下,单是马匹能否拉动都会是问题。”有人反对。

“我想只能让它自己走到城外了。”

“说得对。可以用食物将它引诱到城外,既省力又方便。”

很多人表示赞同这个提议。于是大家商定由城里最好的厨师做出他最拿手的菜,由王五一一拿着引诱巨人。但是很不幸,那些佳肴美味似乎根本入不了巨人的法眼,最后大半进了王五的肚子。
厨师很沮丧地坐在地上,他不能理解为何巨人对自己精心制作的菜肴无动于衷。

“可能它眼中的食物和我们不同,”猎人小李说,“我们所认为的美味刺激不到它的味蕾。”

小李跑回家里拖出今天的猎物——那是一只健壮的野猪,两颗上弯的獠牙泛着油光。小李当着大家的面一刀刺入野猪的腹部,殷红的鲜血喷涌出来,刺鼻的腥味弥漫开来。大家都抬头看巨人,希望这种腥味能引起它的注意。

巨人动了。他缓慢从地上站起来,跟着流血的野猪向城外走过去。挡在路中间的人赶紧避让,大家躲到房子里,任王五将巨人引走。没有一个人愿意和王五一起。

屋里一片寂静,良久有人问:“如果巨人真的没有威胁,我们要拿它怎么办呢?”

大家以怪异的表情看着彼此,有人说:“只要它不再来打扰我们,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呗。”

又是一片嘈杂的声音。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着,这时当铺老板说:“不能就这么让它给走了,我们的损失怎么办?”

他的话让大家一愣。很快观点便分为两部分:主张不能轻易了结的人大多在这场变故中有了不少损失,一个个嚷着要找巨人算账;而另一些人凑在一边,脸上露出冷笑,觉得不应该没事找事。有人向他们骂,你们这群穷狗,巨人撞倒了我的房子你来赔吗?这也遭到了对方强硬的回击,谁让你房子倒了,你让它去撞我的房子啊?场面一阵混乱。

“大家先不要吵,”说话的是孙老头,“我想大家之所以观点未定,是因为不知道这个巨人是不是真的没有危险,毕竟那么大的身子摆在那里。不如我们让王五对它做个测试,如果它真的毫无威胁,那它破坏我们城池的这笔账,是肯定要算的;如果它仍然有能力摧毁我们,我们就不该轻举妄动。大家觉得这样如何?”

人群安静下来。

“孙老不愧是方丈大师的挚友,临危不乱而有如此妙计,实在令人佩服。”有人称赞。

一阵附和声。大家一致同意由王五接管这项光荣的任务,并且觉得王五这个人英勇无敌、任劳任怨,实在是优秀市民的典范。

王五可不知道自己突然就成了典范,这个时候他正在城外和巨人周旋。他不想过早让巨人吃到这头野猪,如果巨人吃完以后又跑回城里去,那就白费功夫了。利用巨人行动迟缓、转身慢的弱点,他已经在原地转了几十圈了。他很晕,但是他得坚持到大家商议出什么个结果来。

有人跑了过来,在离他很远的地方大喊,把大家的决定告诉他。王五听到后一愣,差点没把手上的野猪给整个砸过去。让他测试巨人到底是不是真的没有危险?王五真想把那些光说话不动手的家伙给狠狠揍一顿,谁知道巨人脑子里想的什么?万一巨人抱着放长线钓大鱼的想法,找准时机就把大家给吃个一干二净怎么办?好不容易引出城外,不把它赶到深山老林里,还想从它身上榨出油来?

这群蠢猪,王五骂。他用尽力气把野猪往城外的树林方向甩过去,趁这个间隙想自己应该怎么做。或许可以用砍刀给巨人划个口子?它一感觉到痛就会发怒,到那个时候自己就躲在旁边暗中观察它到底有没有危险。

可是万一它刚发怒自己就挂了怎么办?王五不觉得自己能跑得过巨人的手掌。或许可以在远处用箭射?这样自己也好逃跑。可是万一巨人一发怒就变身,变成了像河神那样的怪物怎么办?王五横想竖想,怎么想自己都是死,他泄气了,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远处巨人的身影。

怎么这种破事非要摊上老子?后来王五想明白了,他在原地坐了一会,然后跑回城里报告,说是已经证实了,巨人没有任何威胁。

大家互相看看,心里都很高兴。很多人按捺不住要去找巨人报财产损失之仇,被孙老头拦下。孙老头笑着问他们:“你们打算怎么办呢?”

“那还用说?”其中一个恶狠狠地说,“一刀刺进脖子,把它的头给砍下来。”

说完他才意识到这话有多么的荒谬,有些脸红地解释道:“我这是一个比喻,我太恨那个巨人了。我家的基业全在药店里,这一撞估计全没了。”

“我们的刀,最长也不过半人高,你认为可以刺进巨人的哪里?”孙老头问。

那人语塞。

“我倒是觉得巨人不杀为好。”孙老头抚着胡子,“我们可以让它替我们做事。很多我们做不到的事。”

王五心里冷笑,刚才一个个贪生怕死,这么快就讨论到巨人该不该杀的问题了?他从桌子旁站起来,一声招呼也不打,大步迈出屋子。

屋子里仍然热火朝天地讨论着。王五朝城外看去,树林里枝叶茂盛,他猜想巨人此时一定就在其中的某处,他似乎能听见树叶簌簌作响的声音。有一瞬间他甚至觉得巨人很可怜,他想巨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到这个地方来的,也不知道自己将会面临着怎样的命运。

这些都跟我没关系了,王五想。

巨人从树林里出来,看到有很多小人堵在前面。它摸摸头,一副不解的样子。

下面的人群可没有这么安静。人们激烈地讨论着,直到城里的壮士扯直了嗓子向巨人大喊。壮士声如洪钟,将大家的基本意见说给巨人,命令巨人为他们做事。

孙老头突然意识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巨人不一定能够听懂他们的语言。这个问题使他很困扰,并且巨人一直站在那里不动,更证实了他的猜测。孙老头思前想后,觉得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了,于是下令让人想办法将巨人绊倒。

这可不是件轻松的活。先要将人群疏散开来,要找到一件能够刺激到巨人脚趾的东西,还要想办法让巨人庞大的身体失去平衡。孙老头派人到城里拿了最粗的麻绳,沿着巨人的腿绕了两三圈,然后绑在林子里最粗的树干上。他对这个办法不抱太大希望,因为他不觉得巨人的力量不能将那两棵树木连根拔起。

可是居然成功了。巨人很轻易地被绊倒、跌在地上。孙老头感觉它的身体软绵绵的,似乎没有重量。巨人肥胖的身子趴在地上,绕在腿上的麻绳陷进去,勒出深深的勒痕。

人群围过去。大家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奇特的怪物,很多人忍不住用手指捣了捣巨人的皮肤,又软又凉,像城西王婆家的豆腐干。有调皮的小孩尝试着爬上巨人的身体,年轻的母亲跟在后面为自己的孩子加油鼓劲。似乎没人再惧怕这个庞然大物了。

巨人就那样倒在地上,一声不吭,似乎连动也懒得动。孙老头皱着眉头看着巨人懒散的模样,他实在想不出这家伙能帮他们做什么事。

“等到犁完地后让它在地上滚个几圈,不就省了耙平了吗?”有人提议。

“摘果子时太高的树也可以站在它肩上。”又有人说。

“建茶楼时也可以用它来递砖!”茶楼老板很高兴。

……

大家七嘴八舌,很快就将巨人的用处说了个遍。很快大家发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这么多人需要巨人,那巨人到底该为谁工作呢?于是又争了起来。有人说我的损失最大巨人理所应当为我工作,有人说我最富只有我才能雇得起巨人,有人说谁敢跟我抢我就拆了他的房子……大家互相喷口水,谁也不让谁。

“大家安静一下!”孙老头扯直了嗓子,可是他的声音犹如掉进了大海一般无人应答。大家吵了好一会儿,直到各自都感觉累了,才相互瞅瞅,用眼神示意先暂停一会儿。趁这个间隙孙老头赶紧说话:“我觉得巨人可以轮流为大家工作,一人一天,都会轮到的,也免了争吵不是?”

仍有人不同意,这个时候当铺老板站起来表态了:“孙老的这个提议已经很公平了。你们谁要是敢反对,那就是和我钱某过不去!”

他这么一说,没人敢出声了。很多人的家当都在当铺里,眼下又筹不来钱,把钱大老板给惹毛了可不好。况且争夺巨人本来就是为了钱,这时候谁会和财神爷明着干?

于是可怜的巨人就开始轮班了。第一天自然交给德高望重的孙老头,可巨人躺在城外的空地上,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也听不懂孙老头的话。孙老头有些头疼。事实上他也没有什么大的打算,也就估摸着让巨人帮他提几十桶井水,把后院的水缸填满就行。

巨人总是使唤不动,孙老头就有点生气了。你白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干,那我们留你干啥?他就踢巨人的脚趾头,眼看巨人毫无反应,就一路往上,从小腿踢到肩膀。踢到最后孙老头自己都累了,跌坐在地上气喘吁吁。

算啦,拿你没招。孙老头最后无奈地想,他决定看看其他人怎么做。

第二天是猎人小李。本来该是大功臣王五的,可是没人找着他,孙老头对外就说是王五把权利让给小李了。有了昨天孙老头的经历,小李上来就拿了把猎刀,恶狠狠地威胁巨人。巨人定定看着他,不为所动。小李有些生气,不由孙老头劝阻,挥刀就在巨人身上划了个口子。巨人这才有所反应,挥手就朝小李拍过来。

小李敏捷地闪过,被巨人这举动激起了心中战意,反手对着巨人的侧腰刷刷又是两刀。巨人这回反应大了,慢腾腾从地上站起来,抬脚就要将小李踩死。小李被压在地上,同样感觉是自己身上压了层被子。这使他更加无所畏惧,差点就要使出传家刀法将巨人处以凌迟之刑,被孙老头及时在一边制止了。

得知巨人如此好欺负,很多人都跃跃欲试。反正又不能干活,不欺负一下赚点满足感怎么对得起列祖列宗。于是大家都开始想着点子欺负巨人,每天都有人玩得意犹未尽。而巨人从不说话,只有在被欺负的时候发怒似地跑着,可是没有人再畏惧它了。

没多少天巨人就被折腾地奄奄一息。这时有人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要是巨人就这么死了,岂不是会少了很多乐趣吗?大家一想也是,于是又聚在一起讨论该做什么行动。其中有一个人提议从巨人口中套出巨人们聚居的地方,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大家都相信巨人不是单独存在的,一定会有这么一个隐秘的部落,部落里全是软绵绵的巨人。

这美好的愿景使得每个人都疯狂起来了。一个巨人都这么好玩了,要是一人一个,那生活将会多么美满!大家迫不及待要去找巨人问个究竟。最后还是孙老头一语点破梦中人:“我们说的话它又听不懂,该怎么问呢?”

大家想了很久,仍然没有人可以拿出解决办法,于是一个个垂头丧气地回去了。经过巨人的时候,不少人都忿忿地踢了几脚。

大家都走了。巨人独自躺在城外,月亮将它的皮肤照得莹白发亮,发出淡淡的光芒。巨人目光看向天空,那儿星光闪闪,静谧和谐。

第二天城外就炸开了锅。大家认为巨人的时日不长了,都想在它死前争夺更多的占有权。没人调解,所有人都陷入混乱无比的争吵之中。

有卖糖人的老婆婆骂当铺老板:“你这狗娘养的霸占了我女儿你还想怎么样……”

有当铺老板骂猎人小李的:“像你这种跑到我家里偷鸡的穷鬼就该天打雷劈……”

有猎人小李骂孙老头:“臭老头凭什么你就德高望重了?当年谁害了我爹……”

有孙老头骂卖糖人的老婆婆:“你这糖人是不是有毒?你这没良心的……”

……

“抢劫啦!”大家吵着吵着,听见米店老板的惊叫。转头一看,茶楼的小二正扛着两袋米从店里跑出来。

“他抢,我为什么不抢?”有人说。于是大家一窝蜂冲进米店,转眼间搬空了城里最富足的粮仓。

“都抢了米店,还用怕当铺老板?”有人大喊。

“我记得茶楼顶层藏着不少好茶!”

……

大家抢的抢,砸的砸,搬不动的就放火烧。平日里互相记着仇的趁这个时候偷偷摸到对方家里,点个火把就给扔到被褥上去。有打了照面的,就地扭打起来,边撕扯对方边在地上打滚。平日里受尽压迫的穷人径直就朝富人大院奔去,被抢的富人心里气不过,索性冲到别的大院里,加入抢劫的队伍。孙老头和当铺老板慌乱中相互撞上,双双赖在地上就要哭起来。

然后两人看到一名衣衫简陋的老人,步履蹒跚地走过来。老人满脸皱纹,花白胡子遮住了整个下巴,皮肤干瘪,眼窝深凹。一瞬间大家都停了下来,你瞪着我我瞪着你,最后都转向老人,空气静得似乎只能听见呼吸声。

老人轻蔑地看向他们,苍老的声音洪钟一般响亮:“你们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吗?想想你们都做了什么?欺软怕硬、唯利是图、虚伪浮躁、贪得无厌,你们从小受到的教导到哪里去了?你们就这样亲手毁灭了自己居住的地方?对待素不相识、善良无害的巨人,你们做了多少昧了良心的事情?”

这话说得犀利,不少人反省自己的作为,都羞耻地低下了头。

“这不是山里那个死了老婆的老头吗?”一片安静里,有人说。

“就是,他有什么资格说我们?”

“这老头是个祸害!”

“我们烧死他们吧!”大家又沆瀣一气起来。

他们将木棍插在巨人旁边,将老人绑在棍上。每个人眼睛里都是畏惧和愤恨。孙老头拿着火把,生怕老人再说出什么话,迅速地将火把扔到巨人的肚子上。

大火扑地一下就燃了起来。

我与良辰的故事

那是一个初雨的午后,我独自撑着油纸伞,徘徊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小巷。

小巷里没有风,只有我默默彳亍的脚步声,冷漠、凄清、又惆怅。

刚与室友吵完,我心里很是难过。她们说我只知道享受寝室资源,却从来没有为寝室做过一件事,这让我很伤心。我很少在寝室住,为什么要我打扫寝室卫生呢?我神色哀怨地抬头看天,天很窄,一线将世界隔为两半。我知道那是这小巷墙壁的缘故,身处小巷之间,又怎能感受得了这天地有多辽远呢?

这时对面走过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男子。他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他在雨中哀怨,哀怨又彷徨。他打我面前走过,投射出太息一般的眼光。我转过身去,看着他的背影,像梦一般,像梦一般的凄婉迷茫。

你……你好!我鼓起勇气,发出我认为最美的声音。

他转身,薄薄的嘴唇勾勒出美妙的弧线,嗯?

你……我红了脸,将伞檐放低遮住自己的脸,你叫什么名字?

未等他答话,我又问他,你多大?在哪个学校?喜欢做什么?有喜欢的女生吗?

当问出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我的脸已经完全地红了。

问那么多干嘛,他的声音温柔地像是要将我融化,你只需要记住,我叫叶良辰。

叶、良、辰,我一字一字地在心里读着,像是千万支丁香在心里盛开,然后我抬高伞檐,看向他走去的方向。他修长的身影像是一卷读不完的诗书,在雨中慢慢地远去,远去,消散在颓圮的篱墙,走尽这雨巷。

雨的哀曲里,我迷醉在这小巷。

我恋爱了。我曾经徘徊在悠长寂寥的小巷,看不到天地的景色,而良辰,给了我向外看的勇气。我依偎在他的怀里,听他讲述他当年热血的故事。你知道吗?他温柔地抚摸着我的臂膀,目光看向远方,我家三世三代都在军统做事。当年轰炸日本的那颗原子弹,我爷爷也参与过研究。

我没想到他这么厉害,我抱紧他,突然想到寝室里对我百般刁难的室友,我对良辰说,我有一件事想要求你。我把我的事告诉他,他淡然一笑,良辰最喜欢对那些自以为能力出众的人出手,这件事,你就不必担心了。

我温柔地看向他,良辰,你真好。

良辰在此多谢了。他说。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潇洒强势、温柔细腻却又彬彬有礼的男子?我抑制不住内心澎湃的情感,起身对着他的右颊吻了一口。他吃吃地看着我,然后语气肃穆地说,今日之吻,他日,必有重谢!

我低头甜蜜地笑了。

那天放学,我看到寝室长一个人走在路上,便和我的良辰一起走上前去。寝室长看到我,厌恶地转向一边,却被良辰拦在路边。

你谁啊?寝室长没好气地说。

叶良辰,他从容不迫地回答,跟你说两个问题。

他四下望了望,然后凑近小声说,这里人多不方便,厕所边有个地方挺好,要不一同前去?
神经病。寝室长甩下一句话就要走。

别欺人太甚。良辰沉声。

哟,你好厉害哦。寝室长讽刺道。

良辰是本地人,他正了正身体,抬起头来,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去厕所,而你,无可奈何。
我没想到寝室长这么厉害,竟然让我的良辰亮出了本地人这一杀手锏,我又怎么忍心让我的良辰受伤呢?我走上前去,今天就是要和你谈谈寝室的问题。

哦?怎么了?寝室长语气不耐,你终于要搬走了?

我不喜欢和人说废话,良辰终于生气了,他抬头看向寝室长,你若是感觉你有实力陪我玩,良辰不介意奉陪到底。

你这是命令我吗?寝室长看了看表,我怕死了。

你可以这样认为,良辰扭扭脖子,我叶良辰从不说空话。他踮起脚尖,平视寝室长,别逼我动用在本地的势力!我本不想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我也有人。寝室长撂下一句绕过了他,我要回家吃饭了。

无妨,良辰握紧拳头,你可以把所有认识的人全部叫出来,良辰不介意陪你们玩玩。若我赢了……

良辰,我拉拉他的衣角,她早就走了……

良辰顿了一会说,她如此我行我素,她的日子不会过得太舒心的,懂?

我点头。

良辰转身,紧紧地抱住我。

我摸着他的头,他的泪水湿了我胸前的衣裳。我想起那天午后寂寥的小巷,和雨中良辰太息般的眼光。

还有凄清婉转、丁香般的惆怅。

艺术家

艺术是什么?什么是艺术?入世出世,生活即艺术。

家在城市外。

我喜欢在屋边种些花草,这样夏天来临时,我会感觉自己有一个花园。我的花园从墙上的常青藤往下,绕过那些七嘴八舌争奇斗艳的小家伙,能够一直爬到路边。有时我坐在门前看夕阳,吸着好闻的香味,会觉得烟花烂漫、草长莺飞。我置身其中,感觉草儿顺着经脉向上攀爬,绿绿的颜色流进我的血液,世界仿佛慢慢地开始发光。我紧闭眼睛,有花瓣飞舞着摩挲着我的身体,我全身酥痒,似乎听见种子在体内生根发芽的声音。

其实这片区域成年人一两步就可以跨过去了。

我仍旧精心打理着这个美丽的世界。每个新的季节我都会买来新的种子,玫瑰、百合、紫罗兰、风信子,每种花都能带来一种新的东西,让我觉得生活还没有老去。门口的旧自行车已掉了铃铛,风吹过去、咿咿呀呀地唱着。

我常常抱着小提琴坐在门前,拉一些曲子。很老的琴了,云杉面板上有好几处划痕,它和这座老屋一样,是祖传下来的。弦枕在中间凹了进去,过久的年岁让调音变成一件困难的事。弓也换过,现在灰褐色的它看起来有些不搭调。

他这个时候过来跟我搭话。他叫高更,是新搬来的,这些我后来才知道。这个地方处在城乡结合处,人烟稀少、野草旺盛,夜里会有发情的母猫在窗外凄厉地叫。如果要到市里去,得搭一辆一小时一班的烂尾巴公交车,摇晃而笨拙。

所以我常对妻子说,我们家,和路外边真的是两个世界。

妻子不说话,她只会笑。

他在我身边蹲下来,那个时候我正在拉《如歌的行板》,老柴的这部作品有时让我开心,有时又让我想哭。他一声不响地聆听着,我继续拉着,他继续听着。突然我觉得他像是我失散多年的老友,也许是一只忠于主人的老狗。

他见我停下,问我:“你是搞音乐的?”

说实话我不太喜欢“搞”这个词,好像音乐是躺在床上待开苞的少女,只有那些摇滚疯子才喜欢这么用。但我不想争辩,于是点了点头。我有些失望,我本以为我们可以好好交谈一下的。

“我觉得你和他们不一样。”他继续说。

“他们?谁?”我问。

“外面那些唱歌的,”他说,“我偶尔听过一些歌曲,我觉得你像贝多芬。”

“贝多芬?”我被逗笑了。

“啊……”他窘迫地笑笑,“我是说你们像是一种类型的,我不怎么听这些……”

我有些好奇:“您是做什么的?”

我上下打量着他,黝黑的皮肤、洗得褪色的衣衫,加上这个特殊的地理位置,我觉得他应该是个农民。或者是附近工地上的工人,任务不重时出来散步。

“啊……”他窘迫地笑笑,“我是一名画家。”

我张大嘴巴。我找不出来他是画家的理由,但也找不出他骗我的理由。他这样,不像能为了面子而撒谎。可是一般人都会说,我画些画赚钱,或者我偶尔画些画,很少有自称画家的。我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问他:“您现在有空吗?我想看看您的作品。”

他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连连点头。

原来他刚搬过来不久,就在附近。路上我突然想起,问他:“您喜欢音乐吗?”

他摇头。

我有些奇怪。他似乎明白我要问什么,说:“我是觉得搞音乐和画画应该是差不多的……”

的确挺相似,我想。突然我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它们还是有不同的,音乐是名词,所以要表示动作必须要加谓语,而画画则不需要。我被这想法逗乐了。

他的家不宽敞,但是整理得很干净,杂物用灰色的布包裹着整齐地码在墙脚。他对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发现大厅的饭桌上坐着一个埋头写字的小姑娘,桌边教科书堆得老高。我们悄声走进房间,关上房门。

“我画画时希望有一个独立的地方,委屈她了。”他解释着。

“她学习很认真。”我说。

“我知道,我对不起她。”他低头,“她晚上会睡这儿。”

我目光停留在窗台下立着的一幅画上。画上应该是一对相拥的情侣,背景是水草、蓝色以及粉色的泡沫。男人和女人的轮廓用水彩重重地勾勒,内里却着色很轻;男人的手弯曲盘旋着向上生长,而女人的发丝和水草缠绕在一起。窗子开着,阳光打在画上,我才看到男人手上持着一把伞,而伞的另一端,刺穿了女人的心脏。

我的额头渗出汗滴。

“她叫什么?”

他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我叫他《恋人》。”

“恋人,”我低声,然后抬头问他:“您有更多的作品吗?”

敲门声一下、两下,断断续续。

我打开门,看到门外站着一个扎着辫子的女孩。女孩穿着颜色黯淡的衣裳,发丝凌乱却梳得整整齐齐,一双大眼睛躲躲闪闪地警戒着。我认出了她。

“叔叔,爸爸让我过来……”女孩支支吾吾。

我愣了一下,随即猜了出来,“他让我弹琴给你听对吧?”

“嗯。”女孩红了脸。

我笑了。“进来吧。”

女孩踏进柚木地板,好奇地东张西望。我领他走进小客厅,我平时都是在这里练琴的,为了音响效果还特地请音响师重新设计了四壁及家具。

“好……漂亮!”女孩憋了很久,最后忍不住说道。

我笑笑,问她:“喝牛奶吗?”

她听见这话,犹豫着拒绝了。“我想听您弹琴。”

“不要客气,”我把水和牛奶都端了过来,“我很敬佩你爸爸……你想看我弹吉他、钢琴,还是拉小提琴呢?”

她才注意到客厅的角落静静地立着一架钢琴,那一瞬间我发现她的眼里亮起了光。她兴奋地转过头问我:“我可以玩一下吗?”

我笑着点头。她很高兴,蹦蹦跳跳地跑过去,等真正靠近却又慌了神,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我把她抱到椅子上,她个子不高,这样勉强可以碰到琴键。

“老师教过你们吗?”我问。

“嗯。但是从来不让我们碰。”说话时她转过头看我、对我笑,然后她转过头,兴奋又有些沮丧地看着黑白相间的琴键。

“do-”我拉起她的手放在琴键上,然后唱。

高更要我去他家吃饭,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女儿。后来我才发现这是他的伎俩,他想趁着饭前饭后和我讨论一些东西,我想很多话他憋在心里很久了。后来他的女儿慢慢熟悉了我,也不再胆怯害羞,经常在饭桌上唱歌要我评价。她唱起《邮递马车》来像极了美国西部金色头发的小姑娘,能把她的奶奶逗得咯咯直笑。她的奶奶,也就是高更的母亲,一直坐在椅子上看着父女俩,温和安静。

这一家很幸福。我想。

高更的妻子在生下女孩的第二年就走了。他们相恋了七年,最后因为高更付不起奶粉钱而离婚。那个时候高更没日没夜地埋在画里,每天都把自己弄得五颜六色,却没几部作品卖得出去。曾经有一个商人出价三千想买他的一幅画,被他连打带骂给赶走了。自那以后,他的画更是无人问津。

说这事的时候他还是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我宁愿饿死也不要贱卖我的宝贝!”

他不卖他的宝贝已经十几年了。十几年来靠打零工和省吃俭用过活。除了女儿的学费和家庭的生活费,剩下的钱几乎都花在了纸和颜料上。他买不起贵的颜料,也不愿意将就,于是就和老板打赌,当场作画,倒是凭此省了不少钱。

那些画呢?我问他。

哪里是画,他叹气,都是些随手乱涂的垃圾而已。如果不是买不起颜料,我根本不会那样随意地画一个东西出来。

“没有想过把那些画拿出去吗?”我问他。

他摇头。“我已经下定决心,就算生活过不下去,也不要把他们送到那些什么都不懂的人手里。他们根本不了解,他们只会摧残。”

“但是他们有钱啊。”我说,“想想你女儿。”

“我知道我对不起她。”他这样说,但没有半点听从建议的意思。

日子有些改变。每个周末女孩都会过来,我给她弹琴,听她讲学校里的趣事。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我也有一个和她一般大的女儿,还有她的妈妈,已经很多年没见到了。我从家门里出去,却出奇地发现常青藤的叶子耷拉在那里,叶片干枯,萎缩没有精神。

好几天没浇水了。女孩告诉我,老师说市里会来一个著名的画家,她希望爸爸能去看。
他当然不会去。但是我想去了。画家的名字叫马奈,是我的高中同学。

我从我的花园里走出来,跨上那辆旧自行车。风很大,骑着自行车让我有了一种抗争的感觉——那是很久没有出现过的东西了。因为铃铛掉了,我在车头装了一个微型的扬声器,靠踩动脚蹬发电,按动开关时会有歌声。后来我去林子里录鸟叫,想把录音文件导进去,听点不同的铃声。

马奈还认得我,他很热情,我们在展馆的贵宾室里见了面。

马奈扎着长长的辫子,一副得道高人的表情从门外踱进来。工作人员关门后他的表情瞬间崩碎,眯着一双小眼睛对我笑。这小眼睛我记得,那时候他还是个光头。

“你还记得我?”我笑着问。

“咋不记得了,”马奈挤着眼睛,“那时候咱关系可不浅。”

“哈哈,”我笑出声,“那时候没见你画画啊。”

“上大学开始学的呗,”马奈摆手,“其实我也没什么水平。”

“你现在可是全国知名画家。”我说。

“都是幌子,都是幌子,”马奈一口喝下杯子里的茶,“大众不就是这样嘛。”

“你现在很忙吧?”我问。全国巡回画展,这六个字看着都让我觉得累了。

“忙,”马奈撇撇嘴,“肯定忙,忙死了,”

突然他哭了。

我有点不知所措,马奈胖胖油油的脸上涂满了泪水,倒是让我想到了高更的一幅画。用泪水作颜料,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马奈一边哭一边说,说他很忙,忙到妻子红杏出墙跟别人跑了,忙到过度劳累送进了医院,忙到三十多岁了还没有子女……

我一边安慰一边想象着马奈这些年的生活。坐着飞机全国乱跑?做讲座、开画展?开研讨会、提拔新人?确实挺忙的,我叹气。

直到有人敲门,马奈才迅速抹干眼泪朝我道别。我在展馆里转了几圈,墙上的画干净明亮,漂亮得像照片一样。

夏天来了,常青藤仍旧蔫了的样子,但是其他的小家伙都在争奇斗艳、七嘴八舌地唱着歌。我坐在门前看夕阳,吸着好闻的香味,觉得烟花烂漫、草长莺飞。草儿顺着经脉向上攀爬,绿绿的颜色流进我的血液,世界慢慢开始发光。我紧闭眼睛,有花瓣飞舞摩挲着我的身体,我全身酥痒,似乎听见种子在体内生根发芽的声音。

至少我们都很快乐。

茶馆里的圣人

又是周末的下午,茶馆里热闹非凡。

这家茶馆不大,木质的招牌已经非常老旧,门前三三两两散落着几株野花。进入里面,你会发现过道窄得只能容得下一人通过,平日里就是小二来来回回着,小心翼翼地从中间挤过,挨个地为大家添茶换茶。

桌子使用的木头是广西一带较为常见的杉木,木质坚实,有淡淡几乎不可见的年轮映现在上面。不过年代久了,木材表面结了一层薄薄的膜,多年待在茶馆里,让整张桌子似乎都泛起一股茶叶的清香。

这个时候太阳刚刚从东边露出脸来,整个城市大半还沉浸在睡梦中。茶馆里已寥寥地聚起了几人,戴个眼镜头发花白的教书老头,满脸皱纹却把腰杆子挺得笔直的老革命,前年刚死了老伴守着寡家就住楼上的老婆婆,反正就那么几个人。谁会起那么早来这个偏僻旮旯只为了喝口茶?

当然不仅是喝茶了。老革命和老先生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就聊得很对味,从先辈的热血聊到当世的哲思,聊几十分钟啐一口茶,茶香放鼻子里过一圈,露出一脸享受的表情。再接着聊,一壶茶很快就见了底。

老婆婆呢,基本上就一直笑。看着老先生笑,看着老革命笑,看见小二笑,其实我猜她在想她的老伴呢。心里想着老伴,看谁都像是老伴,自然看谁都笑啦。

茶馆里的故事大概就是这些,不过今天有些不一样。上午十点左右,正是天气迅速变热的时候,进来了一位摇着扇子的老头。老头子长得可神气了,翘鼻子大嘴巴,一双大耳朵随着步伐得意地摇晃,头发也整齐地朝后梳着,让人初次见着就以为是某个有名的大明星。

大明星往座位上一坐,也不说话,摇着扇子四处打量。小二好不容易见着个新的客人,忙不迭迎上去,喜笑颜开:“欢迎光临!请问您要什么茶?”

大明星看着小二笑:“你们这儿最好的茶是什么?”

小二犹豫了下,他没想到这老头会这么问,毕竟能走进这个破茶馆的谁会计较茶的好坏?

“本店向来都是只喝茶不论茶的呢!不过要说最好的茶,我想碧螺春应该会让您满意吧?”小二回答。

“碧螺春?”大明星皱眉,“嗯……也还可以吧,算是好茶。不过我通常不喝这种,喝不惯。这样吧,”他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露出笑容:“就拿他们的茶吧。”

他指向邻桌——其实哪有其他人,就是老革命他们三个人。大明星打量他们三的装束,觉得他们喝的茶应该不是什么好茶。

小二愣了一下,还是很爽快地应了声:“哎!您稍等!”

大明星礼貌性的微笑,从这一点看他表现地完全像一个绅士。这时邻桌的老革命朝他看过来了,老革命满腔的热血过了那么多年消不退,还有不少残留着,看见个差不多年纪的就要上去搭个话。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同志”,说这话时他面带期待地看着你,你就会觉得拒绝他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

大明星显然也发现了老革命在看他,他的手指微微抖动了一下,但是没有看过去。等到发现老革命撇过头去时他忍不住了,就转头看,他不明白老革命为什么看他。也许他为我刚刚的言谈举止而对我产生了兴趣,大明星想,这种情况其实他也遇到过很多次了,这些人真是让人厌烦。

小二端着茶来了,壶嘴扑腾腾冒着热气,让人想象壶里煮沸了的茶叶在气泡中上下翻滚的景象。大明星挺直身子,等待着小二走过来。可是桌子间缝隙太窄了,小二走近他的时候,右腿一个不小心被桌脚钩了一下,身子就要朝他这边斜过来。他预算着要起身闪过,茶壶里的液体却先他一步,急切地扑到他手臂上,染湿了小半截袖子。

“对不起!”小二不停道歉。

“没事,没事……”他出于习惯回答,可是脸上却露出发愁的表情。

小二见他这副模样,觉得他心里一定比较难受,忙不迭说:“如果你不介意,不妨将外衣脱下来,我将它送至洗衣房洗净后再还给您。”

“不用,不用,小事,”大明星摆手,可他脸上的表情很恰当地出卖了他——谁都能看出来他对那件衣服是多么地爱护——他此刻心里一定很难过,可是他仍然坚持着说没有关系,多么绅士的一位老头啊!

小二想,老头年轻时一定是个有文化有教养的人。是地方军官或者有名的知识分子,肯定有很多人仰慕他的文化和教养。想到这里他对老头平添一份敬重,“还是交给我吧!茶水染到衣服上不及时洗掉会留下污渍的。”

老头翘着鼻子在想什么,过了一会儿他说:“这是我已故的妻子留给我唯一的东西,我只想它一直穿在我的身上。”他看向小二,表情严肃。

这下小二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先生有什么其他的要求吗?为了表达我的歉意,在我能力范围内我都会帮您完成的。”小二恭敬地问道。

老头摇摇扇子,然后向下定决心一样,他看着小二:“我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来。可是我现在只有这一件外衣了,我的钱在一次变故中所剩无几了。现在这衣服上又沾了茶渍,唉……”

老革命一桌三人看着他,目光里满是同情。

“那我为您买一件大衣如何?您妻子的这件可以叠好,留在家里,也算是一个不错的交代了。”小二明白了。

“这样也好。”老头斟酌着,不太情愿似的点点头,“真是个有教养的年轻人,老头子我在这谢谢你啦。”

“不用,不用,”这回轮到小二摆手了,他看着老头被茶水浸湿的地方,忽然问道:“方才我没有注意到,这茶水刚煮开,应该很烫……”

他看着老头,眼神诚惶诚恐。

老头这也才发现,好像手臂那里确实有被烫过的感觉,刚才那一瞬间他急着想别的事情给忘了。这时他的表情变得痛苦,然后强忍着对小二笑着说:“没关系,我都一把老骨头了……”

小二朝他恭敬地鞠了个躬,回到后台准备拿烫伤的药水。面对这样有教养,这样优秀的一个长者,他发现言语已经不能表达自己对他的尊敬了。

老头的这一举动引起了邻桌三人的兴趣,老革命最为激动,看着老头一脸跃跃欲试的表情,看样子十分想将老头拉入圣人的阵营。

教书先生最先向老头搭话:“先生方才的举止着实令人佩服!”

老头向他摆摆手:“没什么,这种小事平常都习惯了哈哈。”

他这么一说三人看向他的目光愈加尊敬,老革命试探地问道:“不知道先生年轻的时候做什么工作?”

老头撇起头,像是在回忆一般。末了他感叹:“我年轻经历的事太多了,一言难尽啊。”

老革命摆出一脸说来听听的表情。

老头想了想,说:“我十八岁的时候随着部队去打日本鬼子,结果中了埋伏。我看着身边的战友一个个死去,发疯似的拼命朝鬼子冲过去,我用砍刀将一个鬼子劈为两半,在鬼子中间扫射了一阵,没想到最后被一块流弹给打中肚子,倒在战场上昏迷了三天三夜。”

老革命听得津津有味,他觉得老头真的是个有故事的人。他虽然热爱革命,可却从没有过机会上战场,部队派他在军后做文工工作,整日跟随几个指挥官后面做所谓的“运筹帷幄”。长官说部队里缺少他这样的人才,可他觉得是他们嫌他身体太弱不适合上战场。后来抗战胜利了,他也随着退伍老军永远地远离了战场,接受数不清的慰问和荣誉。他一次真正的战场也没上过,这是他最大的遗憾了。

老革命羡慕地看着老头:“您是哪个连的?我也是老兵,我们可以认识一下。”

“啊?”老头愣了一下,“我们连没有编号的。情况是这样的,当时党内有奸细,一些重大战役的作战计划经常会丢失,后来党中央决定秘密增设几个特别连,不在任何已知的编制之内,目的就是出奇制胜。”

“您是特别连的?”老革命两眼放光,尽管他从来没听过特别连,但他把那都归于自己的孤陋寡闻了,“进入特别连的条件很苛刻吧?”

“嗯,是啊,”老头缓慢而严肃地点头,仿佛回忆起了那段峥嵘岁月,然后他移回目光:“说说你们的事吧?”

老头笑得温文尔雅,老革命连连致歉:“是啊是啊,一直问您,真是不好意思。”

老革命开始说自己大致的经历,他的故事比不得老头的光彩,很多时候他又笨又蠢,弄砸了不少事情。即使这样,老革命发现老头仍然安静地聆听着,看向他的目光里露出笑意。

接下来便是老先生和老婆婆的自我介绍了。老头带笑听着,不时夹杂一些评论和调侃。他的见解和谈吐让老革命三人倾倒,很多虚无的东西在老头这里都变得实际而可琢磨,很多看似寻常的东西变得高尚,很多毫无理由的事物被解释得井井有条。老革命觉得自己找到组织了,还是个组织领导。

他们就这么说着听着,茶壶空了又添,狭小的空间里满是茶香。直到老婆婆起身说:“我要走了,得去接我家孙女。”她微笑着看向座上的三个人,然后出了茶馆。

这时老革命和老先生也要走了,老革命要去社区里做义工,老先生要去辅导学生。平日里他们都是和老婆婆一起走的,刚才聊得尽兴,差点忘了时间。他俩有些不舍得朝老头告别:“希望下次能再在这儿遇到您。”

老头微笑着挥手作别。

小二过来拿老头的外衣准备送去洗衣房,看见老先生坐过的位置上留着一只包裹。他走过去拆开来看,里面是满满的钞票,醒目的红色中夹着一些绿色和蓝色的零钞。

小二眼花了。他把包裹扎紧交给老头:“这是那位老先生的包裹,您能帮我代送一下吗?他要到下周才会再来,我猜想这笔钱他有急用,所以可能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是那位教书的老先生?”老头看着包裹问。

“对。”小二答道,“他在育才小学里教书,离这只有两个路口。”

“我得尽快将您的衣服处理好,所以拜托您了。”小二请求道。

“小事,小事。”老头打量着包裹,笑着应道。

真是个大好人!小二转身,他想古时这样有才又有德的前辈都是被尊为“圣人”的。而他将要送去洗的,竟然是圣人穿在身上的衣服,这真是令人不肯相信。他想自己一定会在冥冥之中得到某些指点,摆脱这个愚笨的身体。

又是周末的下午。茶馆里气氛有些诡异。

老先生坐在椅子上看着小二添茶的身影,咬紧嘴唇。小二添完茶转向他,笑着说道:“先生上次真是不小心,在我们这里丢了一大笔钱。”

教书老先生心中冷笑,回答道:“是啊,多亏了那位老先生,否则我这钱,恐怕会有什么不测之灾喽。”

小二哈哈笑道:“是啊,多亏了那位老先生。”

小二走后老先生一声冷笑,老革命问他:“怎么了?你今天脸色有点奇怪啊?”

“呵,”老先生压低声音,“你猜怎么了?上周我带着学生交的教材钱来这,忘拿回去了。后来还是那位老先生拿着钱给我送来,说他在椅子上看到的,猜想可能是我的。”

“这也能猜得到?”老革命好奇。

“是啊,我也问他,”老先生说,“他说我们三人里老婆婆去接孙女,不会装这么多现金,而你一脸的革命相,是不会把这么多钱放在身上的。”

“有理,有理!”老革命直想拍案叫绝,“没想到他连看人都如此精通!”

“他走后我清点钱数,发现少了一千。”老先生继续说,“我想来想去,觉得只可能是小二偷了这笔钱。他见钱起意,又不好拿太多,这样做还可以嫁祸给别人,表示他自己从来没看到我的包裹。”

“可是怎么可能呢?他收拾桌子时总归会看到的啊?”老革命不解。

“这就是他和老先生的差距啊。”老先生小声说,“头脑简单,连贼都做不好。”

“你没怀疑过那个老先生?”一直没说话的老婆婆突然问。

“他?怎么可能?”老先生陡然提高声音,像听了一个大笑话,“先不说这钱就是他给我送来的,光论他的学识和教养,就不会做出这种事。”

“也是。”老革命说,“你打算怎么办?报警?”

老先生听了这话似有不甘,但还是叹了口气:“算了吧,我自己添一千就是了。我儿子每月给的钱都花不掉,这点不算什么。我不想害了那小子的前途。”

他端起茶杯,狠狠地啐一口茶。

“你的行为真让人敬佩。”老革命笑着说。

“哪里哪里,”老先生摆摆手,“要说令人敬佩,那位老先生才真正担得起。”

他想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一个词,“他就像一个圣人。”

虽然觉得这个词用的不太恰当,可老革命也找不出其他更配得上这个词的人了,于是点头表示赞同。

于是他们回味着圣人说过的那些故事,讨论着圣人的一言一行,茶馆里又一次热闹起来。

可是圣人再没有出现了。小二将洗好的圣人的外衣折叠整齐,供奉似地挂在招牌上。他有时还会回忆起圣人的一言一行,并以此激励自己。

每次老革命三人进茶馆之前,都要敬畏地瞥一眼门外随风飘荡的外衣。老革命觉得那像一枚旗帜,在寒风里颜色鲜明。

茶馆里的茶,越喝越有味道了。

傲慢与受难

城外有条河,河边住着一只青蛙。

青蛙很丑,黄绿色的皮肤上长着形状怪异的花纹,凸起的眼珠无力地挂在两边,扁平的嘴巴直直劈裂了半个脑袋。夏天的时候他从河里跳上来,站在荷叶上呱呱地唱着歌。树上的百灵鸟儿扑腾着翅膀,即兴咏唱起和声调子给青蛙伴奏,声音婉转悠长。

青蛙不愿意啦。他张开细长的脚趾,不满地在荷叶上来回跳动,你唱的什么?怎么这么难听?
百灵鸟收起嗓子,不解地看着青蛙。这是她第一次被人批评说歌声不好听。

你的嗓子太甜了!像只婴儿。青蛙得意地伸直了脖子,唱歌就得像我这样有沙哑的味道!

说完他扯直嗓子,呱呱唱着。百灵鸟落在树枝上,垂头丧气。

青蛙唱了一会儿,觉得厌倦了,于是憋足力气跳到岸上来。他抬头看一眼百灵鸟,别不高兴啦,除了我青蛙,还有谁唱歌比你好听?

说完这话,他呱呱叫着、跳着进入林子里面去了。

青蛙在林子里飞快地跳着,他觉得自己是力气最大、跳的最高的动物。他从兔子头上跳过去,在蜗牛身边唱着歌。他路过一群蚂蚁,心里嗤笑这些渺小的生命。他和蝗虫比赛跳高,顺便把对方当成了午餐。他心里满意极了。

和这些动物有什么好比的?青蛙反问自己。他昂起头,四处寻找着新的“猎物”。一只猴子轻巧地从树枝间攀援而过,恰巧被青蛙瞧见,他心里暗忖着,虽然自己不能爬树,可要是比跳高的话,那就无人能敌啦。猴子的腿都站不直,一看就知道是跳不高的。

他继续跳着,看到前面大树上盘着一只青色的大蛇。蛇呼呼吐着信子,鳞片微微开合。青蛙心里一跳,眼珠子乱转,盘算着是不是该换条路走。可是就这么走了他脸往哪搁,他苦苦挣扎,最终决定换条路。还是命重要,他安慰自己,像蛇那种东西都是没脑子的,怎么会和我一样足智多谋。看他那傻样,估计是要盘个整整一天然后饿死吧,真可怜。

青蛙来到了林子的边缘,那边是一望无际的草原。草儿随着微风摇摆着身体,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要歌唱。青蛙想起了自己出生那年,孤零零地在河里游着,躲避着各种奇怪而危险的大鱼,历经艰难险阻。现在他长大了,长成一个英俊而完美的艺术家,此时触景生情,仿佛有莫名的旋律在自己的脑海里敲响。

艺术家总是这么多愁善感,青蛙无奈地想。他正要开嗓,看见远处有斑马跑过,后面的狼群紧追不舍。斑马黑白的皮肤和狼幽绿的眼睛都让青蛙很羡慕,不过他可不允许自己有这种想法。斑马?就是那种除了吃草什么也不会干的蠢货?我可不要像他们一样空有一副皮囊。狼?就是那种干什么都要在一起的笨蛋?青蛙鄙夷地想,他觉得这种行为与还没断奶的婴儿无异,任何无法独立的生命都应该觉得羞耻。

然后他看到狮子捕羊,长颈鹿吃树叶,又觉得狮子空有健壮的身体捉个样还要跑那么累,羊长了一对角都不知道去顶狮子,长颈鹿脖子那么长不仅没用还处处碍事,连盘旋在空中的老鹰都被批评了一顿。

这些平庸的生物,每日只知为生存疲于奔命。最后他总结道。然后他呱呱叫着、跳着回林子里面去了。他要回河里舒舒服服地洗个澡,他一直都是干净卫生的。他有自信自己的皮肤比任何其他动物都要光滑。

河边来了个穿着铠甲的士兵。青蛙看到他笨重的样子哈哈大笑,有这么笨的家伙吗?身上套这么多东西不重吗?不过只有这些长手长脚的丑东西才会想尽办法来掩盖自己的缺陷,我从来都不会往自己身上套东西。

士兵没有理睬他,蹲倒在河边掬水洗脸。青蛙见士兵毫无反应,装模作样地蹲在那里,心中恼怒,大声道,你的洗脸水里面都是我撒过的尿!

士兵站起来,转身向城里走去。

青蛙生气了,三两下就蹦到河的对岸,两只眼珠子瞪得都快要掉出来。他继续拼命向前蹦,直到超过士兵,拦在路前。

士兵看了他一眼,想要绕路过去。青蛙可不干,呱呱叫着就是拦着士兵的路。他威胁地看着士兵,看样子只有对方低头道歉才能解决了。

士兵抬起一脚就把青蛙踩死了。

士兵最近心里很不爽。

为什么?眼看着自己的战友们一个个都被提升,只有他一个人像头又笨又蠢的磨驴原地打转。他扪心自问,自己做的并不算少,战场上冲阵杀敌,后方搭救战友,哪一样他没做,哪一样做的不好。他觉得自己都可以担得上战功显赫这四个字了,可是那狗屁的升官进爵总落不到他头上来。

每天他都要埋怨一遍,顺便问候那些当官的的十八辈祖宗。他觉得那些当官的躲在安定的都城胡吃海喝,一个个都肥的流油,根本不会由战功来任命官职。他猜测战友们肯定暗地里给了那些人不少好东西,才一个个晋升上去,留下他独自傻乎乎地站在战场前线。

他脾气越来越不好,看见不顺眼的便开口大骂。扎寨时有新兵帐篷没固定好,差点没被他砍掉了头。于是大家对他敬而远之,远远望见了都要绕路走。每次上战场经常是他一个人向前冲,冲着冲着周围没人影了,就陷入了敌军的包围圈。他记不清自己有多少次突围了,每突围一次,他在心里就对自己愈敬重几分。他在自己心中的职位由士兵、队长一路上爬,已经是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将军了。

可现实里,他就是个狗屁士兵,皇帝老子一声令下他就得掉头。先别说皇帝老子根本就不会注意到他这个无名氏的存在。士兵心里很不满,他周围就没有一个能干的,他队长的能力,连他的百分之一都打不到。更别谈那些整天只知道吃屎的新兵了。一个个蠢头蠢脑,怎么不去农场里当头家猪逍遥快活。

士兵出名了。见着人就骂,并且还敢骂官员骂将军的,想不出名都难。这天将军找到他,听说你骂我?

将军骑在马上,银白色的铠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鲜红的翎子随风摇摆着。

相比之下,士兵身上的这件就很逊了。稀薄的皮革几近布制,只在胸前和头上罩上两块生了锈的铁片。士兵昂头说没错,心里暗骂这太阳真他妈刺眼。

哦?将军提高声调,为什么?

我不是针对你个人,士兵语气桀骜,我是骂你们一群没脑子的蠢货。我在战场上奋战厮杀这么久,立下汗马功劳,将军你也都看在眼里。为什么我从来得不到提升?

将军遏住心中的怒气,努力在将士面前保持心平气和,谁说有功就要晋升的?

士兵想骂娘,但还是就着将军的话接了下去,那将军认为怎样才能得到晋升呢?这么问他信心十足,假如将军回答是靠能力,他觉得自己每一项能力都可以算是人中翘楚了。

将军四下看看围在一边的将士,为了维持军里的风气他撒了个谎,当然是靠能力。

那将军可有胆与我比试比试?士兵这话一出,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

将军没想到士兵来这一招。如果他赢了还好说,要是输了今后老脸往哪搁,估计就得把这位子让给士兵了。可是他常年不上战场,只在后方处理军务,哪里斗得过这个毛头小子?如果不答应那不就成了懦夫,今后怎么镇得住这群乳臭未干的将士?

这样一想,他手起刀落,砍下了士兵的人头。

四下一片吸气声,大家听见将军威严的声音回荡着:违反军纪者,处以死刑。

将军回到府里,心里暗暗为自己刚刚的逢凶化吉而得意。他一直以来就觉得自己足智多谋,不管遇到什么事情总能找出最适合解决的办法。这一出真是应了他对自己的猜测。那个士兵也是该死,谁会傻到没事干公然和上级挑衅?既然这么想死,那我送他一程也不为过。

一想到明天就能攻进关内,他心里就美滋滋的。当将军这么多年,他替国家收复了很多失地,还向外开拓了不少疆土。他觉得自己是宫廷里功劳最大的人了,如果没有他,这个国家到现在还会龟缩在森林边上,像只无家可归的老鼠。

第二天日落时,将军的部队如他预想般在关内插上国旗。夕阳染红天空,城外草原一望无际,美不胜收。鸣金收兵后,将军收到邀请,要他两天后赶去皇宫,国王一家会亲自设宴招待他。将军得意极了,他从平民一路走到这个位置,耗费了多少心思,流下多少血泪,如今他在这个国家也是一个有威望的人了。他也功成名就了,并且还是个仅次于国王的名。

其实在将军心底,他是看不起国王一家的。国王什么事也没做过,他生下来就是国王;王子什么事也没做过,他生下来就是王子;王后什么事也没做过,只是生了一副好面孔,被国王相中麻雀变凤凰了而已。这些人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来自于上帝的恩赐,他们在上帝面前,不过是一群讨饭的乞丐而已。只有他,只靠自己有了今天这个成就,这个位置从前不是他的,但今天是他的,以后也会是他的。他才是这个国家最能干、地位最高的人。

他一路驰骋到都城,享尽万千风景。踏入皇宫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全身都受到神圣的洗礼,他从上而下、从里至外脱胎换骨了。他在侍者的带领下昂首迈向餐桌,华丽的餐具和灯光晃得他双目晕眩,他整个人都陶醉在无尽的满足和喜悦中。

国王见他来了,微笑着起身向他表示感谢。将军得意地回礼。餐桌气氛不太融洽,其间王子就一些国家政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很多将军都不同意,但是也没有明说。直到王子私下找到他,继续那些在他看来完全是无病呻吟的长篇大论,将军皱着眉毛问,这些都是您自己想出来的?

王子骄傲地扬起头颅,那当然。

您要找个师傅。将军心里厌烦,但还是表现地恭敬,这些结论都很好,可是其中的很多都不实用,根本是纸上谈兵罢了。

王子有些不高兴,你怎么知道这些就都是纸上谈兵呢?

将军心里骂道废话,我可是百战百胜的将军,那么多年的经验岂是你这毛孩可以比的?却仍保持着笑脸,王子还是找个老师继续学习吧。

王子不依不饶,你意思是我不行?

将军心里发怒,却不敢表现出来,不是,不是。

王子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惯眼前这家伙虚伪的笑脸了,他觉得将军此时一定在心里狠狠地嘲笑他。他眉头转动,忽然放开了将军,谢谢将军指导。

将军朝宫外走去,满脸不屑。

几天后,镇守关隘的士兵们得到消息,他们的将军因为意图谋反被国王处斩,人头在都城上挂了三天。

王子遇见了一位巫师。

巫师真的和故事里说的一样!她可以把石头变成金子,可以让小草说话,可以随手一指就让天上飞过的小鸟掉下来。巫师还有很多宝物,每一件都足够的神奇,足够让王子眼馋。王子生在富足的皇宫里,什么也不缺,可是他的父王是怎么也给不了他巫师的这些东西的。

王子觉得自己的血统是世界上最高贵的,他理应得到巫师的一件宝物。巫师摇头,高贵的血统有很多,世界上没有最高贵的血统。王子不信,可他没法说服巫师,他又说自己是全世界最聪明的,因为他对国家政务的理解比久经沙场的将军还深刻。巫师摇头没说话,或许已经懒得说话了。

王子没能从巫师那里拿到想要的东西。他很生气,从小到大,这是他第一次不能如愿。他恶狠狠地命令巫师住处的守卫,不准让她出去!命令厨房里的仆人,不准给她送吃的!命令最英勇的骑士,给我监视好她,不听话就把她杀死!王子高傲昂头指挥着大家,他感觉自己像是战场上运筹帷幄的将军,下一刻就能置敌人于死地。

王子没想到巫师能坚持那么久。先是仆人送来的饭菜莫名地变成了牛粪马粪,为此王子杀了不少人,直到最后发现饭菜在送往他的房间之前都是正常的,一接近他就会变成粪。王子饿了好几天,可是他不允许自己向这个下三滥的巫师屈服。王子命令骑士进屋子去杀了巫师,可是骑士们费尽了力气,仍然拿巫师没有办法。

王子不甘心。他决定先向巫师服软,拿到想要的东西后再趁机杀了巫师。巫师给了他一面镜子。每天早晨起床王子对着镜子问一遍,镜子啊镜子,世界上最英俊的人是谁?这时镜子就会谄媚地拍着马屁:“当然是您啦!王子殿下!”

王子很高兴。他觉得自己又高贵又英俊又聪明,是全天下漂亮姑娘梦中的白马王子。他渐渐对巫师厌烦了,因为只有在巫师面前他不敢趾高气昂,他怕巫师把那面镜子给收走。他计划着找一个机会,趁巫师睡觉的时候找人杀死她,这样他就再没有畏惧的人了。

他决定就在晚上杀了巫师。刺客派过去后,王子悠闲地躺在椅子上,心里满是今后的幸福生活。然后他看到巫师飘过来,满脸怒容。他还没说话,就发现自己从椅子上啪地一声落了下来。

巫师把王子变成了一只青蛙。一只长得很丑的青蛙,黄绿色的皮肤上有形状怪异的花纹,凸起的眼珠无力地挂在两边,扁平的嘴巴直直劈裂了半个脑袋。

他呱呱叫着,没人听得懂在说什么。

我和他

深夜。灯浑浊地亮着。

还没完成的文案堆积在桌子一角,阴影打在墙上,模糊而分明。我疲倦地揉揉脑袋,背靠到椅子上,盯着密密麻麻的文字出神。

很安静。这让我觉得隐隐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像是那种暴风雪来临的前兆。我其实不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每次工作到夜里,反应过来时,总有一种后背凉凉的感觉。窗外的黑色弥漫进来,让我觉得自己就要被吞噬。

这个时候外面还是有人的。城市的狂欢夜以继日,一刻不会停歇。迷途的人们置身其中,无法自拔。我自认为可以冷眼旁观,可那也不过是满足自己的借口。我住在城中村,没有霓虹和美酒。

上大学那年,我就知道生活的来之不易。生活在物质世界的巨大落差中,我埋怨过,自暴自弃过。曾经有一段暗无天日的日子,我无所事事,将自己当成了世界的债主。我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网络游戏中,因为只有那个世界的自己才令我满意。

后来我才明白如果继续下去,将来的我会被活活饿死。我开始啃那些无趣的书本,开始看各种励志的文章。毕业时,我满腔热血、干劲十足。

我没想到工作会这么难找。为了生活我只能先让自己迁就于这个写文案的工作,可我觉得自己一定会过得更好更轻松。

食堂的伙食费很贵,我拼命填饱自己,好让它看起来不是那么的不划算。长期的缺乏运动让我面色苍白,好在我并不能看到自己的样子。隔壁桌的小吴坐在那里,安静地将米饭送入口中。她的脸和饱满的米粒一样有光泽,她的睫毛比我的头发还长。她是我喜欢的女孩。

有的时候和朋友喝酒——那是我为数不多花钱的地方。我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自己舍不得吃,却愿意和朋友们花天酒地。刚开始工作,能拿到的钱不多,每个月所剩无几的零余被我存起来,都会在这种场合派上用场。

我的梦想还是挺简单的。有钱。我相信钱能买来一切,包括那些有钱人口中常说的幸福。只要有钱就能过上轻松有趣的生活,我坚持这样想。

手机铃声响起。一个朋友。

你小子最近发了什么横财?朋友嬉笑。

啊?

别装了。朋友说,我在酒店门口看到你开着辆卡宴过去。

我x,朋友爆了句粗口,还以为你小子很穷呢。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确定是我?

我俩都认识多少年了?朋友反问,距离最多三米。你打我面前开过去,连正眼都没瞧我。

你确定看清楚了?别开玩笑!我严肃起来。

得了,你就装吧。找个时间请客,就这样。朋友撂下一句挂了电话。

我放下手机,脑子里乱哄哄的。朋友的语气,应该不像是撒谎吧?我有些迷惑,这个世界上有长得和我几乎一样的人,而他开着豪华跑车,和我在同一座城市?也许是双胞胎?可是从来没听爸妈说过这事啊,是双胞胎倒好了,那样生活不就轻松了。我胡乱地想。

也许根本是朋友眼花吧。大家都是熬夜写文案的人,偶尔眼花一下很正常。我这样安慰自己。可是突然一件几天前的事闪入脑海。

那是和朋友们在小饭馆吃饭时,突然一个朋友说电视里的人很像我。我转身看向那个放在空调上的小电视机,正播着中央电视台的直播节目。是关于民意调查的采访,一个穿着黑色衬衫的男子站在接受采访的人身后,看样子应该是在等待采访结束。

真的很像我。小电视机的画面模糊不清,可我一下子站起身来。我正要走过去,结果采访刚好结束,画面切换掉了。当时我是想回家以后在网上找到节目再看一遍,没想到工作繁忙给忘了。

我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打开电脑找出了那天的节目。画面切到熟悉的场景时,我的手已经不受控制地抖动起来。暂停、截图、放大,真正看清楚那张脸的时刻,我惊呆了。十几张截图,不仅是相貌还有身材,几乎每个角度都和我一模一样。我觉得电脑屏幕变成了镜子,只是镜子里的人和我在不同的地方做着不同的动作。

我掏出手机打给爸妈。妈妈否认双胞胎的事,还怀疑我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胡乱搪塞着挂了电话,我摸着额头,冒出一身冷汗。

这个人是谁?为什么和我有着一样的脸?

我抓起衣服跑了出去。

我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阳光慵懒,微风和煦,我却像碰到鬼一样不知所措。我被吓到了。我从来不相信两个毫无基因联系和血缘关系的人能长得一模一样,如果有,那那个人就是鬼。

没错,我就是碰到鬼了。

上司交代给我的事已经被我完全抛到脑后。我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找到这个家伙,然后恶狠狠地质问他为什么要扰乱我的生活。可我又没有足够的胆量,因为我什么都不是,我的行为没有实质性的威胁。

我请朋友帮忙找到了主持那次节目的记者,得知了采访的地点所在。我谎称回家照顾生病的母亲向公司请了一个月的假,好在我平时业绩突出,公司破格允许。连续十几天,我带着面包和牛奶,蹲坐在附近路边的公交车站。我看到老人和孩子,大着肚子的年轻妈妈,我看到灌木丛边正在交欢的两只野狗,我看到随风飘飞的塑料包装上咧开的大大的嘴巴……

我有些失去耐心了。也许那个人只是偶尔来过这里,也许他根本就不是这座城市的人。可我又不想那样容易地放弃。我有一种近乎于偏执的直觉——我要找到那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我要知道他的年龄、生日、出生地……直到我确定他和我毫无联系,我才会安心。

十几天很漫长。不用早出晚归挤在地铁里,不用胆战心惊接受上司的责骂,只需要坐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找一个固定容貌的男人。时间突然就拉长了,像是玻璃球一颗一颗从洞里漏出来。我想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多一个长得一样的人又不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一个月的时间,说不定我就会得到上司的赏识,说不定就能让小吴对我产生好感,一个月能发生多少事情啊。这样一想我有些懊恼,手忙脚乱地将吃了一半的面包丢进垃圾桶。

我关闭了所有的社交软件和通讯工具,一个人缩在被窝里。那个人,那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我觉得他的出现不怀好意。我决定备足干粮,在床上打发剩下的十几天。没有人来找我,大家都以为我回老家了。我坐起身来打开电视,胡乱地调台。

有人走了进来。我下意识转过头去,看见一张和我一样的脸慢慢逼近。

停!我大声喊叫,将手中的遥控器砸了过去。

然后我才反应过来问题所在。我瞪大着眼睛问,你怎么进来的?你有钥匙?

我不需要钥匙。他撇撇嘴。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向后退去,你怎么和我长得一样?

他没有回答。反而走上前来,坐在床边打量着我。

你知道我和你长得一样?我发现他一点也不惊讶。你到底是谁?

没有回答。屋子里静静的。

我紧紧盯着他。

你可以把我当自己。他说。

这个诡异的地方我呆不下去了。我掀开被子,来不及穿鞋就冲了出去。我似乎能想象出他在背后看着我的表情。

没多久我就停下了,我觉得有必要将这件事给弄清楚。我走回屋去,他还坐在那里,姿势都没动过。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问他,你到底要做什么?

他看我,不说话。

我看着他,呼出一口气。我想既然一开始他没拿刀子捅我,我也不会有生命危险。

你是谁?我问。

他想了想,掏出一张方形卡片递给我。那是他的名片,上面压印着几个漂亮的黑体字:华运投资,总裁。

果然。我想,朋友看到的就是他。我突然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又是什么时候找到我的?

我正想问他,他站起身来,目光冷漠,我要走了。

什么?我没反应过来。

他绕过我迈出门去。

停下!我气急败坏。

他连头也没回。

我一个恍惚,人已经不见了。

我将牛肉夹进嘴里,给朋友说起那个奇怪的人。我谎称母亲的病提前好转回了公司,我怕缺假太长会跟不上工作进度。见过他后,我心里微微轻松了一些,渐渐回归了正常的生活。只是一个人的时候,还是会觉得心里毛毛的。

朋友笑我小题大做,胆子比鸡还小。我尴尬地笑笑,目光拐到饭店一角。

我差点噎住,瞪大眼睛指着那个方向,他在那里!

朋友顺着我指的方向看过去,半晌回头,你是不是压力大了?

我不回答。因为我看到他走到饭店门口朝我笑。

我借口上厕所走了过去,问他为什么总是跟着我。

我没有跟着你。他说,我恰巧路过这里看到你在。

可恶。我暗想。我觉得他就像我心里的一个魔咒,不让我得到一刻安心。

你去死吧。我在心里骂。

回到座位上,朋友别有意味地看着我。

怎么了?我装作正常。

朋友将手机给我。上面是他拍的照片,饭店的门口,我似乎在和人说着什么。

对面没有人。

我艰难地睁开眼睛。表上显示着是下午三点,这说明我又错过了早餐和午餐。

两天前发的高烧直到现在才有所好转,我不知道我的脑子是不是烧糊涂了,看东西都有一种迷糊的感觉。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害怕。一个长得一样的人,不会加害于自己,不过是几次偶遇就让自己恐惧成这样。难道我的承受能力就脆弱到了这种程度?

不。我有一种说不出的预感,他的出现一定会改变我的生活。

他来探望过我。我刚发高烧那天晚上他就来了医院。后来医生告诉我我的体温超过40度,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当时我处于半昏迷状态,可我无比确定他来了。他在我身边坐了一会,嘴里似乎说着的什么“不要死”……

我有些疑惑。我死不死和他有什么关系?我突然联想到小说里常有的分身之术,莫非他是我的分身,本体死了分身也会死?

这个荒诞的想法吓了我一跳。我决定试一试。

我站在楼顶。微风和煦。

可我心里一点也不和煦。我打算跳楼。

我想要证实自己的想法。如果我猜的没错,那么他一定会出现救我。虽然我不知道他会怎么知道我要跳楼、怎么来救我,但是直觉告诉我我不会死。

我将头伸出屋顶。我终于知道了在两百米的高度俯瞰是怎样一种体验——整座城市爬满了蚂蚁。我觉得我的头好像变成了一座秤砣,下一秒就要把我带下去。

斜下方不远处有人站在阳台上朝上看来。我们四目相对。

我不寒而栗,缩回头去。我大喊,你怎么在这里?

没有回答。我有些激动,我想我知道答案了。

我走到楼梯口,发现他已经站在了那里。我们一起坐电梯到了底层。中途上了很多人,一位穿着黑色套装戴眼镜的女士总往我这边挤,好像我站的位置没有人一样。

出了电梯,我们在一楼的会客沙发坐下。

给我一百万。我直截了当。我觉得他得为我这段日子的心理损失和工作损失作出赔偿。并且我知道他不是正常的人类,肯定是通过某种类似于“寄生”的关系和我有所联系,这算是我进行威胁的筹码。

他停顿了一会,然后点头。

我面无表情,心里却有些欢呼雀跃。这个想法诞生时我有些鄙视自己,可我想到他带给我的心理压力,想到他开卡宴时是多么地风光,而自己每天早出晚归背负着巨大的生活压力。我在心里为自己不平,于是提出了这个要求。我想如果他不同意就把价格降得低一点儿,只要能拿到点钱就好。可我没想到他答应得这么干脆。

我走出大厦,感觉自己轻得像是要飘起来。

两天后一百万汇到了我的账户。我拿着银行卡,盘算着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我想把工作辞了,拿着这笔钱创业;我想去看看市区里的房子,拿这笔钱付笔首付;我又想直接解放自己,游遍全国直到钱花光了为止。我知道一百万并不算多,不能够挥霍,但至少有了这笔钱,我的生活会比以往好上十几倍。

我想去辞了工作。虽然之前它是我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机会,可我累死累活,倒是把那个啤酒肚的上司给累了上去。我知道他的业绩绝大部分来自于我。现在已经不是为了生活迫不得已的时候了,我觉得自己有必要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划清界限。

同时我心里也隐隐有些担心,一百万很快就会花完,那个时候我将凭什么在这个残忍苛刻的都市立足呢?

我按照电话中所说的到达指定的咖啡馆。他坐在里间的沙发上等我。

找我有什么事吗?他问。

我看着他,迟迟没有开口。

我要你代替我上班,我说。

什么?他提高了声音。这是我印象中他第一次失态,事实上说出这话后罪恶感充斥在我的心里。

可我还是无耻地说了下去,凭什么你是高高在上的集团总裁而我只是个奔波劳累的小职员?凭什么你开着豪车花天酒地而我早晚挤地铁上下班?凭什么你随手就是一百万而我连日常开销都要算了又算?

我还有话没有说出来,我觉得他的一切都是从我这里窃取得到的。

你得寸进尺。他生气了。

我得寸进尺?我冷笑,凑近他低声说,你难道不是因为我而活着的吗?

他目光复杂地看着我。

我避开他的目光,低头看向被子里拉花的叶子。褐色和米黄色的叶子左右对称,安静地躺在杯面上。我想起一句话,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那是年轻时我向天下宣告个性最常说的话。我突然觉得有片和自己相同的叶子未必不是好事,至少它可以用作被观看的风景。

这个时候他回答我了。

我可以代替你上班,但你也要代替我的工作。他说。

你的工作?我想,不就是集团总裁吗?轻松又风光。

我点头表示同意。

作为总裁上班的第一天,我穿上前天特地去买的西服,整理好新理的发型,满心愉悦地迈出家门。过来接我的司机有些难以置信看着周遭破败的环境,我撇撇嘴,我还住在这里,但我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我了。

熟悉的脸庞整齐地站在路边目送我离开,眼里满是惊讶和羡慕。我抑制不住地欣喜,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正在阅兵的国家元首,我的脸会通过电视直播传遍世界各地。

我昂首迈进办公室,秘书送上来一大份文件。我坐在真皮座椅上,一口喝光杯子中的液体。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我知道那很高级,很贵。年轻的秘书有些惊讶地看着我,我被盯得不耐烦,朝她呵斥了两句。

看着秘书低头走出办公室的背影,我突然想到几个月前的自己。那个时候因为一项工作上的失误被上司狠狠地责骂,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会不会丢掉饭碗。还是当老板爽啊,我闭上眼睛,无比惬意。

直到部门总监敲门进来,我才意识到桌子上的文件还没批阅。我急急翻开文件,却发现上面的内容我一个也看不懂。我有些懊恼,我一个写文案的,怎么会懂这些事情呢?我推托生病,让总监代替我将那份文件批阅了。

我又找到他,直截了当,你的工作我做不了。

他刚要说话被我打断,我说,你把两份工作都做了吧。

不出意料他很生气,我都觉得这个要求过分了些。我只是尝试着提出,看他会忍耐我到什么时候。他的存在已经超出了我的认知范畴,我想在报警前尽可能地捞点好处。事实上我觉得报警似乎也没什么用,这种诡异的事情如果不是真实发生在眼前,是没有人会相信的。

我所知道的是,他可以代替我吃苦,而我可以代替他享乐。

最后他同意了,我不知道他要怎么做到,我也不需要在意。

我彻底轻松了。

没有工作,没有奔波,我懒懒躺在床上睡了三天。然后我开始丢东西,能丢的东西全部丢掉,丢得远远的,丢到我永远不会再去的地方。我离开租住了三年的城中村,带着箱行李和一百万,踏上旅程。我想去向小吴告白,却突然发现自己不是那么喜欢她了。

离开前我把他找来喝酒,我像个老朋友一样搂着他的肩。他看着我说,你什么时候回来?

不回来了。我开怀大笑。

我去了很多地方,很快就把钱花光了。我犹豫着要不要回来,手机却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他又主动朝我的账户里汇了两百万。我想他是想清了自己作为“寄生物”的身份,开始任劳任怨起来了。

我继续我周游世界的计划。我沉浸在欢乐之中,全然没有注意到周围发生的变化。意识到的时候我在泰晤士河岸漫步,却发现整条河边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人。我觉得有些不对劲,我跑回酒店,才想起我入住的时候前台根本就没有人。

我的背后冒出冷汗,我觉得他肯定对我的世界做了什么。我在路边等的士,可是路上空无一人,整座城市像是瘟疫蔓延后的死地。我憋不住了,我跑回酒店,下到地下车库,终于找到一辆正在熄火的轿车。

我冲上去,驾驶室果然没有人,我瞄准时机趁车门打开时冲进车里,踩着油门就冲了出去。我一路狂飙驶向机场,路上我看到几个走得很慢的人,这让我稍稍安心。

偌大的机场显得空旷,因为里面一个人也没有。我直接冲向登机口,因为我知道不会有人来检票了。他一定是对我的世界做了什么,我咬牙切齿。

我回到公司,如意料中的一样,公司空无一人。我想找到他,可是我才发现自己连他的名字都记不清。也许他和我有着一样的名字吧,我想。我开始大声喊自己的名字,然后破口大骂。可不管我怎么骂,这个世界始终无动于衷。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我不知道这世界是怎么了。

我想回家了。迈入家门的那一刻,我好像看到妈妈笑着给我拿拖鞋,而爸爸在厨房忙得不亦乐乎。桌子上摆了三副碗筷,电视里放着爸妈常看的娱乐节目。我瘫在椅子上,死命往自己口中扒饭。

电视里空无一人,只有一只话筒孤零零地飘在那里。

主持人的声音还在从电视机里传来,热情、兴奋、满是激情。

南山南

大陆的正中是一座湖泊。湖浩无边顷,望至深处便是一片茫茫雾气,没有人分辨得出湖中央有什么。

湖边最繁华的城市,名叫紫云城。城内多山水湖泊,四季如春,宛若仙境。年年三月,贩货的商人或从西域,或从南疆,四面八方云集而至,将这里当作他们漫漫旅程的中转站。之后,他们就会前去东海岸上轩辕大都——那座全大陆最繁华的城市,将货物换为金币或是需要的东西,再原路回到家乡,保证着一家人一年的生活。

也有大陆各地慕名而来的游客,在这儿流连忘返,便留了下来,有钱的买座房子,没钱的帮人做工,总算也是在这有了一席之地。久而久之,紫云城中充斥着各地的方言叫卖声,走在街上放眼望去,那些服饰面貌令人眼花缭乱。

芸芸众生,繁衍生息。

(一)

到达这里的时候,正是三月,城内弥漫着一种慵懒的春意,古青色石板路上似乎也被染得些许发亮,让人踩在上面竟有不真实的感觉。路旁紫薇含苞待放——那是紫云城的城花,六月才开,早在三月却已迫不及待要去展示自己的美丽。

天空绵绵地飘着小雨。这个季节的雨,仿佛骨子里就有一种柔弱的气息,缠绵悱恻,使人安静却又搅人心神。

城中最高的那座阁楼的窗前,透过窗纱隐约露出一张俊秀的脸。然而此时,那张脸上却是微微蹙眉的表情,应该是有什么烦心事积在心头。男子对面,坐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少年面色苍白,眼里却是一种孤寂阴冷的光。

“公子,”男孩出声道,“已经逃了这么远,想来朝中军队应是追及不到了。”

听到这话,男子怔了一怔,眼睛死死盯着飘摇而至的雨丝。良久,轻轻地吐出一口气,“若是被找到了,我们就回去吧。”

“……”显然是没料到公子会这样说,男孩愣了一下,“公子不是十分抗拒这件事吗?”

男子微微笑了,伸手摸着男孩的头,“风,你还小,有些事情还不懂。”

那个被唤作风的男孩不甘地说道,“可是我们吃了多少苦才逃离了他们来到这里,为什么又轻易要屈服呢?如果注定要回去,为什么当初还拼了命要逃出来?”

男子语塞,想了一会,转头静静看着窗外。风定定地看着男子,眼神中满是不解,又不好直问,只好随着也看向窗外。

窗外雨淅淅沥沥地下着。

(二)

少女身穿淡紫色衣裳,吃力地拖着一袋东西,穿过拥挤的人群,好不容易来到紫云城内专有的集市里,麻利地摊开袋子,从中抓出一大把紫色的小花叫卖起来。

作为大陆之中的枢纽,紫云城内设四大集市,少女所在,便是专营奇珍异宝的东市。来往东市的皆是贵族商贾,故而东市的装修建筑比之其他三市要繁华复杂许多。

城中最大酒楼,望湖阁,便座落于其中。民间传说,望湖楼顶层,那个传说中可以看到沉碧湖中央的位置,甚至紫云城主都未必能坐得。那是专门预留为大陆各国皇族的位置,连血缘稍远的都没有机会。

一名中年贵族模样的男子走到少女摊前停了下来,仔细打量了少女容貌之后开口问道:“你这卖的是什么啊?”

见有客官,少女忙不迭地介绍道:“这是我家乡湖边上的花,名叫鸢尾草。它不仅长得漂亮……”

少女话还未说完就被中年男子打断,“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值钱货,你知道这里是干什么的吗?”

少女愣了愣,一双大眼睛转了转,却没有想出来,“卖东西的……吧?”

“哼,”中年男子冷笑一下,“区区野花,也敢来东市献丑。小丫头我看你有点姿色,不如去桃花楼坐台,保准比你现在赚的多得多。”

少女没有注意到男子后面那句话,因为在她的家乡,这种紫色小花可是被尊为圣花的,虽然开的遍地都是,可如果不是特别需要,是不会有人摘的。若不是村里需要维系生活,她也不会受命来到这种繁华的地方。所以一听对方说鸢尾草是野花,少女就忍不住反驳道,“不是野花——”

话还未说完,中年男子便打断道,“不是野花在这儿卖什么?”

大约是听懂了什么意思,少女脸一红低下头去,想反驳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本来东市人就不多,一出岔子人大多就聚集到这儿来。这些人大部分抱着一副看好戏的心态窃窃私语,脸上却仍勉力维持着不动声色。只有少数商贩似乎看不下去了,然而看到中年男子的脸,却又将英雄救美的心思按压了下去。

中年男子仍不打算放过这名可怜的少女,继续说道,“你看她,一看就是家里没钱只能出来卖卖花,可你看这是什么花啊,花瓣那么小,长得那么丑,这样也敢拿到这里来卖?我看她就是顶着卖花的名头来这里卖相,想要某个有钱的主儿看上,然后尽享荣华富贵……”

“你……够了!”一直沉默的少女忽然爆发开来,刚开口豆大的泪滴就不住地往下流去。

望湖阁顶层,男子静静地看着底下不远处的喧闹。末了起身,淡淡道,“风,随我走一趟。”

“公子……”震惊于公子今日的举动,风开口道,“公子不是常说勿扰世间纷争……吗”还未说完,见公子身影早已不见,暗自吸了一口气,提剑跟上。

(三)

市井繁华,乌衣弄巷。

一群衣着光鲜的人围在一起欺负一个初涉人世的少女, 似乎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没有人出手阻拦,也没有人敢。小贩正常地蹲在摊前,行人惧于权贵而路过,所有的一切就像是没发生一样。

但若不是如此,他和她的生命或许永远不会有交集。巧合,或是命中注定,谁又能分得清?

少女只觉得蓦然那个讨厌的声音就不见了,好像一下子就从这座城池消失了一般。抬头望去,却看见一个衣着普通的俊秀男子单手提着那个中年人长袍领口部分,紧扣的领口勒得中年男子说不出话来。

“啊——”看到中年男子涨得铁青的脸,少女发出一声尖叫,反而向他求起情来,“别这样……会害死人的!”

他有些惊讶地转过头来,看着少女:显然是刚刚受到的惊吓,少女单薄的衣衫已大半被汗湿,连光洁的额头上都散落着几滴汗珠;少女的身子微微地有些发抖,然而还是倔强地盯着他。

还有这样天真的人吗?他嘴角微微上扬,轻轻抬手,然后将中年人随意扔了出去。

围观的人哗然,这个中年人来自轩辕大都,家境殷实,其父是大陆上首屈一指的富商,虽然因不学无术被驱逐出家族,可仅仅是分得的财富,也足够他在这贵族云集的东市挥霍半生。更何况一旦结下梁子,哪有父亲不管自己儿子的?

中年人被摔在地上,痛得身体不停地扭动,然而就是不肯开口喊痛。末了,抬头问道,“敢问公子尊姓大名?”说这话时,那双眼睛里已是满满地阴狠毒枭。

男子没有理会,径自走向少女,“你是想走,还是想留?”

少女张大着嘴看着他走近,其实她心里是有些害怕这个男子的,但是一想到留下来会有什么后果,不禁浑身战栗,“我,我……但是我的花还没卖完……”

男子没有说话。怔了一会,他拉起少女的手,蓦地腾空飞起,转瞬已不知所向。

“别走!”中年人这才反应过来,怒吼道,“护卫!护卫!都他妈死哪去了,快给我追!”

“别急啊。”一个淡淡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中年人一惊,转头看去,只见一个瘦瘦高高的少年立在方才男子所站的地方,不过十三四岁的样子,却透发出一种狠厉阴郁的气息。

连自己都没察觉到声音中竟出现了些许颤抖,中年人开口道,“你又是谁?”随即挥手:“管你是谁,阻我者,灭之!”

少年冷笑道:“别说得那么大气凛然的样子,我本来就没打算和你打架。”

“你……”中年人吃了个瘪,气急败坏道,“上!上!”

(四)

少女紧紧盯着抱着自己的那个人,生怕对方会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事。她知道却又不敢去想,自己现在正飞在半空中,这个人明显不是什么好人,好人怎么会使用这样的歪魔邪道呢!

少女的家乡,南疆玉山山脚的那个小村庄,其实自古以来就是修习术法的。传说中有一位古神居住在鸢尾峰峰顶,古神生性仁慈,乐善好施,救人之后经常会传授些许法术。久之流传开来成了玉山一脉居民修习的术法。虽然被中原武林视为异类,但术法有成者,也无畏惧,于是术法成了新近崛起的修习方式,在大陆上引起过不小的轰动。

少女虽生于玉山脚下,因天资问题却未能习得过半点术法。这次派她来,也是村里的人出于锻炼一下的角度考虑,没想到碰到了这种事。

少女有些后怕的想着,如果不是他自己会怎样呢?这样想着,闪电般抬头看了一眼那个人,突然奇怪:他又是在哪学会飞行的呢?这是术法小成者才有的能力啊。

那个人带她飞到某一个很高的地方,放她下来。

“天哪……”少女吃惊地看着眼前的景色:一座浩瀚无边的湖泊,中间似乎有一块绿涔涔的圆点——不用说是座岛屿,整个视野都蒙上了一层薄薄的云彩,远处还有星星点点分布的城镇,这样看来都不如巴掌那么大。

“这是……望湖阁……吧?”少女眨巴着眼睛问道。天哪,这里比自己爬过的任何一座山都要高呢。那座传说中的鸢尾峰,自己也是只爬了一点点就因为体力不支下去了。

听到少女那不太确定的语气,再加上那样可爱的神情,男子控制住嘴角忍不住的笑意,反问道,“你说呢?”

“啊?我说啊?我说……我说是吧?”少女显然没想到会这么问,有些窘迫道。

“风……还没来吗?”男子皱了皱眉头,心里担心那个孩子又在大开杀戒了。

“风?”少女一愣,“有风啊,你看——”突然想到此人善恶不明,生生止住了口。

“……”看到她这个样子,男子觉得好笑,偏过身来,看到少女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道,“你觉得我是好人还是坏人呢?”

“好人……吧?”少女仔细瞧瞧男子,发现怎么看怎么不像坏人,长得那么俊,剑一般的眉毛,深邃沧桑的眼睛,还有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

一定是个看破人世的大叔,少女痴痴地想。脸不觉地就红了,少女连忙低下了头。

从小生活在尔虞我诈阴谋诡计的环境里,少女的这点细微变化又怎逃得过他的眼睛?男子不禁又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微微叹了口气。

“公子。”风突然出现在阁楼内,低头请示道。

“没打起来吧?你该好好控制自己的脾气啊风。”男子说道。

“是。”风恭敬地回答道。

“你是……风啊。”少女想到自己问的话,头低得更低了。

风微微点头,望向殿下,猜测着殿下如此反常的救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到底干什么。一时间三个人都没有说话,阁楼内格外安静。窗外不知道什么东西飞过,隐隐几声鸣叫。

应该是一种飞鸟吧,竟然穿破云层阻碍,飞得这么高。

(五)

“那是大天鹅!”识得那洁白的羽翼,少女陡然出声,“我在老家看到过,据说是世上飞得最高的鸟呢。”转头发现那两人,才想起来一直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你叫……恩人尊姓大名?”

风笑了,却听到殿下缓缓说道:“颜,路。”

风一怔,殿下不怕暴露自己的太子身份而被那群人逮捕回去吗?

“颜路,颜路,很好听呢,”少女仔细地念着这个名字,“我叫做陈兰溪,兰花的兰,小溪的溪。”

兰溪……男子心底默念着,十年后再相见,或许你就不会这般天真这般无暇了吧。毕竟,有些事你还没有经历过啊。

“你呢?”少女转向风,突然想到自己知道他叫风了,于是歉意地一笑。

风一怔,目光些许柔和下来,片刻后又恢复了之前的冰冷坚定。

“你这些花,我全买了。”颜路想了想,掏出两块金锭,“我们马上就走了,你拿这些回去生活吧。下次尽量少些来这里,也要稍微学些防身的剑术,知道吗?”

“什么嘛……就这样打发我走了?”少女咬了咬嘴,最后像是终于下定决心了一般,道:“我这些花,本来打算卖二十金锭的。”

“二十金锭?”颜路忍不住笑了,“你认为你这些东西值这么多吗?两金锭足够你生活一年了吧?”

“不是我啊,是我们一个村子,”陈兰溪咬咬牙道,“而且这花,是我们都奉为圣花的鸢尾草呢。”说这话时,少女的头微微抬起,竟是隐隐有些骄傲。

“你认为是圣花,我就必须认为它是圣花吗?”颜路笑道。

“你,”少女气道,“你不讲理!”

“……”颜路只好重新拿出一条金条,“行了吧?”

少女也没想到竟然真的给了这么大一条金条,心里高兴大家都有肉可以吃了,高兴的说:“现在终于确定你是好人了,我要和你学剑术!”

颜路被吓了一跳,“如果我没记错,鸢尾峰下的人应该都会术法的啊,你还想学剑术?”

“不是啊,”少女委屈道,“他们不教我,因为我学不会!”

怪不得会被人欺负呢……可怜的小姑娘,如果她一个人回去,会有很大危险吧?正好也没去过南疆,趁这次机会,也可以躲避那些人的追捕。谁都不会想到他堂堂北朔国太子会不远万里去到南疆吧?

想到这里,颜路开口答应了下来,“那好吧,我教你剑术,陪你回家,正好想去南疆看看呢。”

“太好了!”抑制不住心里的激动,少女一下子抱紧了颜路,“大叔你真好!”

“……我才26岁,”看到熊抱在自己身上显然是把自己当做长辈的少女,颜路失望道。真的有这么老吗?

“啊……”少女尴尬的放开手,笑道,“比我整整大了十岁呢。哈,哈哈,哈……”

所以就是大叔了?颜路生气地想。懒得理这个傻傻的女孩,背过身去,“但是你要负责我们的生活起居,打杂做饭这一类的事……你能做到吗?”

“没问题没问题。”少女忙保证道,像是想到了什么,又补充道,“但是你们要尊重我,不要像那个人……”

知道她想说什么,颜路挥了挥手。

(六)

几日来的熟悉,让陈兰溪更加了解这个“大叔”了:帅气,脾气好,打架很厉害,有好多好多钱,有个厉害的小跟班,而且还好贴心。她已经渐渐在心里把他当成哥哥——短短的几天,这个少女就这样认亲了。

找到归属感后,少女明显更活泼了,天性展露无遗。有时甚至忘了做饭,最后还是颜路无奈地掌起饭勺,做出风一再避让坚称无德受用的“宫廷盛宴”。倒是兰溪吃得很开心,边吃边夸颜叔你厨艺真好。

很快就要走了。颜路站在院子里的凉亭外,目送刚飞离不久的信鸽,刚刚收到的密报浮现在脑海里:

孙相已知殿下所在。

短短几个字。就是这短短几个字,他就不得不搬走了……多么可笑。这个世界上总是有那么多事情非人所情愿,可是又不得不做。看着一旁被鹦鹉逗得咯咯笑的少女,颜路微微叹气。

“什么?这么快就要走了?”少女显然是迷上了紫云城不想走了,“我还不想走呢。”

“由不得你,”颜路将包裹扔给少女,头也不回地率先迈步出去。

少女把求助的目光投给一旁的风,风一声不吭,跟随着颜路走了。

“什么嘛,”少女埋怨道,“还说尊重我呢,就是把我当做童工使唤嘛。”

颜路步子一顿,片刻后摇了摇头,继续向前走去。

一座座小木屋零零落落地散落在起伏的山丘上,宛若掉在粗布上的稻壳儿。三支轻骑飞快地在山丘之间穿梭着。

今天就在这住一宿吧。颜路顿住,抬头看看漆黑的天,走向那扇紧闭的木门。一路骑马过来,看这里的建筑风格,应该就是书上说的百元山地地区吧?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人居住了,书上说这里气候很干燥的。不知道兰溪能不能受得了,不过这小丫头,骑马倒是挺厉害的。

颜路敲门问道,“有人吗?”很久没人回答,推开门一看,整间屋子竟然只有一张破旧的床和角落里的一小堆干草,想来是很早就没人居住了。颜路出门四处望去,仅有的几座小木屋星星般散落在远方,就算是有人居住这么晚打扰还是不太方便的。

陈兰溪跨下马来,走过来问道,“可以住吗?我饿了。”

颜路点点头,一行三人就在屋前坐下,生火烤着前几天捕获的野兔。抬头看去,入眼的都是黑色,除了他们烤肉的这一点火光,整个视野里竟然全是黑色。

月光倾泻而下,却仿佛被黑暗吞噬了一般,没在地上留下任何痕迹。完全看不到地的边缘,尽头的尽头,是头顶漆黑的天空。

也许只有在黑暗里,天和地才可以心安理得地交融吧?北朔国太子,颜路,竟是第一次感觉到人的渺小。再强大的力量,就算是集天下之力,在这无边的山丘之上,又能燃起多少火光?自己自诩德才兼备、文武双全,不还是被朝内的军队追赶到如此地步?

颜路低头拼命撕咬着兔肉,像是在战场上与敌人疯狂厮杀一般。

陈兰溪见颜路如此反常,转向风表示不解。

风又如何知道他的殿下正在思考人生呢?平常的殿下总是淡然的,不管遇到什么事,从没见到他慌过,连被追捕从朔望城一直南下到紫云城,殿下一直都是一副淡淡的表情,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面瘫咧。

可自从遇到这个少女以后,殿下就变得不太正常。风从小在杀戮中长大,对这类问题很是不理解,不想再想下去,径自抓住一根兔腿嚼了下去。

填饱肚子就是睡觉了,颜路坚持要陈兰溪睡床上,自己和风睡干草垛。

“为什么啊?”陈兰溪不满。

“因为你是女的。”

“为什么女的就不能睡地上?”

“因为你还小。”

“那你们睡地上会着凉的……”

颜路真想敲这个丫头,一直争辩着争了半个多小时,眼看天就亮了,很远很远的地方隐隐有鸡鸣传出,不知道是真的还是累昏了。最后颜路终于发了火:“再不去床上睡明天就把你丢下来!”

显然这句话起了震慑作用,陈兰溪想了想,最终无力地垂下了眸子,“好吧。”估计是累坏了,一到床上就发出呼呼的声音。

颜路叹了口气,走上前去,脱下外衣给她盖上,然后回到干草垛上。躺定的时候甚至觉得在照顾自己的孩子,自嘲地笑了笑,很快便入梦睡去了。

那双床上的眼睛轻轻地睁开了,含满了泪水,黑夜里竟也折射出点点光亮,宛若天上的星星。陈兰溪轻轻地从床上爬起来,眼中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哗哗地流了下来。

“笨蛋,”陈兰溪轻轻地走过去,那双眸子却是倔强的,“我偏不睡床上,你的衣服也还你。”

轻轻地把大衣盖在颜路身上,少女找好位置,躺了下去,应是累极了,全然忘了头正枕在颜路大腿上。

百元山地正中有传说中的熔岩地狱,和极北之地的冰原并称“两极”。入夜的气候,却并无些许温和。寒气丝丝入骨,唯有小木屋四壁破旧的朽木勉强抵御着山地间呼啸而过的寒风。

(七)

颜路做了个奇怪的梦,梦里自己大腿上长了个奇怪的东西,太医说若不及时割除就会有生命危险。可是自己却又有些舍不得,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这是什么梦?!颜路一下子惊醒,发现大腿麻了,根本不能动,抬起手来才发现身上盖着一件大衣。怔了一会儿,刚醒的人立刻朝床上看去——不见了!怎么会?这茫茫荒野上,她能去哪儿?莫非……

顾不得多想了,颜路迅速坐起,却突然发现那个头枕在自己腿上,整个身体蜷缩着像个婴儿般安睡的少女,不禁哑然失笑。然而看到她那苍白的脸色和嘴唇,立马清醒了过来——她这是在干什么?她……这个倔强的丫头……

这样想着,陡然一种从未有过的暖流穿越心里,颜路赶紧将她抱在怀里,吩咐风去取些柴火点上。感觉到少女全身瑟瑟发抖却又安然睡着,仍然撅着嘴唇,颜路只有尽力地抱紧她。

泪水不知不觉从他的脸上滑下。

炭火快要燃尽的时候,陈兰溪终于睁开了眼睛,却发现自己被人紧紧抱在怀里,不由惊道,“你是谁?放开我!”

颜路看到少女一醒来就这副警惕的模样,又是生气又是好笑,“放开你你就被冻死了。”

“冻死就冻死!你这么大了,抱一个女的不害躁吗?”陈兰溪仍是不安分地挣扎着。可是几近虚脱的身体,哪里还有什么力气?感觉到连动一下都异常艰难,少女疲倦地合上眼皮,“好冷啊……”

“怎么会这样?怎么还会觉得冷?”颜路见少女又闭上眼睛,焦急地自由自语。然后连忙脱去大衣裹在少女身上,似是觉得不够,想了一会儿,将少女放在干草垛上,运功慢慢将干草垛捂热。

“公子!”风一惊,公子所修习剑术,辅以北朔国的皇室心法,却是偏向阴寒,如今强行逆向运功,不知又会引发什么后果。

眼看颜路渐渐体力不支似要倒下,风连忙出手阻止。谁料颜路一声厉叱:“住手!”

良久,颜路静静吐出一句话:“你就把她当成太子妃吧。”

风震惊,殿下的言外之意也就是为了这个女孩无论怎么做都会值得吗?殿下逃出来这么久了,或许,终将由这个少女的出现来改变着一切?

(八)

兰溪的身体终于慢慢地恢复,在小木屋暂住的这几天,每天风会外出捕杀一些飞鸟。山地里空荡荡的,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果腹的东西,不然也不会天天费大力气去捕捉这些狡猾的家伙。偏偏兰溪那丫头知道这是鸟肉后死活不肯下口,抱怨这两个北方汉子不懂得怜香惜玉。

颜路却是个打他三鞭子都要问清原因之后才会决定要不要还手的家伙,每天冒着反噬的风险运功给她疗伤,不管兰溪再怎么闹,都顺着她的意思。为了解决饮食问题,颜路甚至亲自下厨,可惜再好的厨师没有了调料,只能烧烧大白菜而已。

好在得知是这个大叔不顾性命救了自己后,也会将就着吃一点,每次都要皱紧眉头磨蹭好一阵子才把那团其实很香的肉塞到嘴里,还不停地做着祷告,为那些被送进自己嘴里的鸟儿感到惋惜。在这个少女的想象中,这些鸟儿本应该张开强劲有力的翅膀,自由自在地翱翔在美丽的蓝天里的。可是现在那些强劲有力的翅膀却变成了流满黄油的食物,无辜地被塞到自己的肚子里。为了这个事情,刘兰溪从醒来就一直撅着嘴好几天,直到身体好了后可以上路了才笑了出来。

难得出了很大的太阳,这片荒无人烟的山地里总算是有了些许生机。少女抬起头眯着眼望着那座小木屋,在心里不舍地说了声再见,然后爬上马,随着前面的两人离去了。

街上行人穿着具有南疆特色的服装,女子打着繁复的发髻,直到此时颜路才确认自己已经到达南方了。从小生活在北方王宫的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有趣的东西,一下子变得像个孩子一样,拉着陈兰溪给他介绍这介绍那。

陈兰溪盯着大叔的眼睛里出现一点亮色,一点一点细心地给颜路讲解相关的东西。风跟在他们后面,一脸严肃的表情被衬托得竟有些温馨。

“我们这里把它叫做降鬼符,挂一个这样的东西在身上,就不用再怕鬼啦,”陈兰溪笑着说,“可是太贵了,我买不起。”

“你们真的相信有鬼这东西?”颜路有些惊讶。

“这是真的!”少女嚷道,“我们乡下就经常闹鬼,村长都亲眼见过鬼的呢!所以我们每个人要学会一点术法,就是用来防身的。”

“那你怎么不会?”颜路笑着调侃道。

“……我怎么知道!”陈兰溪嘟起嘴,假装生气。

颜路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掏出一沓黄黑色的纸片:“降鬼符!买给你的,怎么样?这下不怕鬼了吧?”

陈兰溪绷紧的脸色一下就松开了:“不怕了不怕了。”

颜路有些得意地甩了甩手,指向街的那边:“我们去那边吧?”

风一直跟在两人的身后,沉默不语。

……

(九)

颜路躺在客栈的床上,从怀里掏出一个方方的木块,木块呈八角形,上面雕刻着一些繁复的花纹,兰溪说这个叫做护身符,戴在身上可以保一生平安。

天哪,颜路真想敲敲这家伙的脑袋,左一个降鬼符右一个护身符的,不如全身戴满了那岂不是成仙了?可是当兰溪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给他的金条要买一个送给他时,他又怔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那是她要带回去当作卖花的钱啊。颜路对钱没什么概念,可是他知道少女是不会舍得买这么昂贵的东西的,虽然说自己帮了她这么多,可是……

“兰溪,别买了吧,我觉得这东西对我没什么用……”颜路试着阻止。

“不行。”这一次少女的拒绝异常坚定,“这是我卖花的钱。”

“那我买行吧?”颜路觉得不太好意思让一个小姑娘出钱帮自己买东西。

“哎呀,”陈兰溪有些口齿不清地说:“我是买东西送给你,送给你知道吗?要你出钱还算我送的吗?”

颜路定定地看着那个小小的木头,嘴角不自觉地露出了微笑。

窗外一道黑影闪过。

“公子,客栈内似乎有丞相的人,我们要出去避一避。”风传音过来。

颜路没想到丞相的人这么快,一时有些惊讶,把护身符塞在床单下面,拿起佩剑就从窗户中飞身出去。

“公子,需要带上……陈小姐吗?”风藏在一棵树上,问道。

“不用,让她多睡一会吧。”颜路回答。

少女听到吵闹声,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站着几个男人,官兵打扮,手中拿着佩剑。

“你……你们是谁?大叔呢?”少女一下子爬起来,双手抱在胸前。

“大叔?大叔是你叫的吗?”几个人中一个貌似头领的家伙喝道,“他是太子!休得无礼!”

“太子……”少女有些茫然地念叨着。

“这是他让我们交给你的东西,”那人拿出一个方方的木块,正是颜路埋在床单下面的护身符,“这破东西他不稀罕,快滚回家吧!”

少女呆在那里,好久才反应回来,一下子哭了,“不会的……”

几个官兵哈哈大笑,然后离开了。

“不会的……”少女抱紧了腿蜷缩在床边,“大叔他那么好……”

颜路和风回来的时候,少女已经睡着了。她倒在床头,脸上满是泪痕。

“公子?”风惊异道。

“别叫公子了,”颜路一脸颓败地靠在墙边,“他们既然来找过兰溪,我们也不必躲下去了。明早启程,回朝去吧。”

“可是……兰溪……”风第一次对殿下的命令出现了犹豫。

“我对不起她。”颜路看着还在睡梦中的少女,在她额角轻轻一吻。再抬起头时,眼角已是一片湿润。

夜。无声。

颜路抬头看天上点点的星光,而在那遥远的北方,一片漆黑。

少女醒来,看到桌子上放着的金条,忍不住又哭了起来。她一把抓住金条向窗外扔去,然后蹲在墙角,傻傻地盯着床头那沓黑色的纸片。

泪水无声地划下,她的眼中,仿佛多出一座孤岛。

(十)

二十年后。

“师傅!师傅!”一个粉嘟嘟的小男孩在山路上跑着,手里拿着一把紫色的小花。他顺着山道摇摇晃晃往上爬,倒也没有什么毒物或者野兽拦路。整座山充满了仙气。

一位拥有绝代容貌的女子站在峰顶,静静看向北方。

这些年南疆一直流传着一个故事:有一位隐居在南疆群山的神仙,每次有弱小女子遇难的时候,总会突然现身相助。而且每次出现的时候,总是穿着一身淡紫的裙子,所以被叫做紫鸢仙子。据说有次她现身时恰巧有人看到了她的样貌,那人傻笑了三天,足以说明仙子美得无可方物。

北朔国皇宫。

颜路坐在花园里静静看着天空。当年回到皇宫后,他立马和丞相之女完婚,然后继承了皇位。这些年勾心斗角,政务劳身,他感觉自己已经渐渐老了。很多时候他盯着向南方飞去的大雁,多希望自己也变成那无忧无虑的小鸟,到他思念的地方去看一看。

她还好吗?还会被人欺负吗?那里的鸢尾草,一定开的遍地都是吧……想想自己这一生,年幼时骑马射猎广读诗书只为能有配得上皇位的才能,却因一桩不得已的婚事被迫出逃。年老时勾心斗角,处处算计,手里掌握的是整个国家的兴衰命运。唯有和她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里,自在而快乐,才是这一生最值得的日子。

多么像一场梦啊。

梦里皑皑白雪,女子手里拿着紫色的小花,放在他的墓碑前。

风呼呼地吹过。

这个世界有些不对

校园里乱哄哄的。

“听说了吗?克莱科技的董事长卫琯要来我们学校做讲座了!就是今天下午!”

“克莱科技?就是那个几乎囊括了当今所有科技成果的集团?在哪在哪?”

……

卫琯整理着浅蓝色衬衣的纽扣,透过墨镜打量着周围。阳光和煦,行人匆匆,路旁的老汉吆喝着卖一块钱一串的糖葫芦。这样明媚的天,却没有太阳,其实从来就没有太阳,至少他活到现在,还没有见到过太阳。他不知道阳光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学校的建筑是清一色的摩天大厦,一层一间教室,每间教室空旷得可以同时打上三四场篮球。卫琯呆在那里摸墙壁,橙色的墙面从指间传来冰凉的感觉,有人在背后叫他。

那是这所大学的校长。卫琯一路寒暄,走进礼堂。

“快看!天黑了!”演讲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忽然有学生喊。

坐在第一排的主任赶紧站起来,急急忙忙就要揪出这个大声喧哗的家伙。台上的卫琯却停住了,挥手示意一下就跑下台去。整个礼堂的学生瞪大眼睛看着卫董事长开门冲了出去。

天的确黑了。

卫琯透过礼堂的光看了看表,两点二十六分。滴滴答答的秒针和眼前的景色呈现出奇特纠结的矛盾。

不远处有嘈杂的声音,所有正常的工作运转一瞬间停止,所有人都跑到窗户旁,傻傻地往天上看——那儿什么也没有,只是好像有什么东西坠落下来,越压越重。

整个城市尖叫起来。

卫琯已经记不清持续了多久。他睁开眼睛,阳光和煦,可是所有的行人都倒在地上,老汉的糖葫芦摔在地上。大家相互对望,想从对方的眼睛里发现什么,可是每个人都一无所知。
大家都相信自己做了一个相同的噩梦。

卫琯慌张从地上爬起,跌跌撞撞跑进车库。他确信路上的所有人都被狠狠地压在地上,可是建筑物都直挺挺立在那里,毫发无损。他试着活动全身,没有任何损伤,仿佛受到压迫的只有自己的意识。他的跑车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车窗闪亮。

“这么早回来了?”妻子放下手中的书,抬头问道。

他一言不发冲进房间,将自己死死裹在被子里。

妻子想和他讨论刚才发生的“日食”——她在一本古老的书籍中看到,这种情况被称作“日食”,其发生是完全随机、没有任何规律的。至于为什么叫“日食”,书中并没有解释,她猜想是来源于利普峡谷的神语。

其实她是一个很安静的人,没事做的时候就抱一本书就着阳光慢慢地读。而她生活的这个年代,几乎是没有黑夜的,丈夫工作忙,有时一个人读着读着,才发现已经23点——快要到第二天了。

黑夜,这是她最向往的事物。书中说,黑夜和白天一样,最长能持续半个世纪。黑夜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会被音乐声包围,那声音空灵辽阔,仿佛来自十分十分遥远的地方。每次黑夜期都有数十年的时间,西边的天空会出现莹莹的彩色光芒,不时有巨大的黑影划过,每次黑影划过,彩色光芒就会变化,绚丽无比。她想,生活在那个时期的人真是幸福。

而利普峡谷,就她目前在书中所看到的来说,大多被描述成一个恐怖、寸草不生的地方。也有的宗教书籍说那里是神的栖息地,历经磨难的人若能够到达那里遇到神祗,便会获得幸福。一本名叫《人类语言起源》的书提到,利普峡谷很可能是人类语言的发源地。书中记载着一个传说,利普峡谷的每次地震,都可能会伴随浩大如洪钟般的声音,那些声音正是语言的起源,被语言学家认作是上帝的恩赐,称为“神语”。

可是现在那里根本没有人居住,谁知道是真是假呢?看到这时,她想。

卫琯喜欢听她讲故事。除了风光无限的董事长,他其实是一个科技迷,这一点恐怕只有她知道。卫琯兴趣所在,说是科技,其实涉及到很多人类历史、神话传说,于是妻子每天睡觉前都会给他讲一个故事。

其实说过很多了。最著名的“通天之路”和“定界之树”,卫琯已经前前后后听过十多遍。每次听完他都会拍着胸脯保证有时间一定要带她和儿子去通天之路看一看。

可是太远了。他们在世界的东面,通天之路却在最西最西的地方。传说从这里向西,穿越阴阳沼泽之后是人类统一的机械化农田,再往西根本就没有人涉足过。那是一片险恶之地,地势崎岖、自然灾害频发,根本没有人可以生存下来。每年只有一班飞向通天之路的飞机,载着游客晃悠两圈,收费却要十亿。

其实卫琯给她的内部消息是,飞往通天之路的飞机从来就没能回来过。出发之前每名游客都会签署协议,放弃自己的生命权利,家属们也都会严格保守秘密。

付出这么大代价,只为见识一下一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东西。她想。

真理值得用生命去换取。卫琯说。

她不明白。

卫琯脑子里满是奇奇怪怪的传说,属于这个世界却又不属于人类的传说。传说阴阳沼泽正中不是白色而是黑色的,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传说两片阴阳沼泽之间有一座山,顺着山脉就能到达天堂。人们给山脉取名叫天堂山,卫琯去阴阳沼泽旅游时看到过。那是两个国家合资建设的公园,位于两片沼泽之间,也是天堂山脉的起始点。导游带他们沿着山脉往上走,卫琯向前望去,山越来越大,越来越高,直到完全遮住视野。传说天堂山最高的那面有两个山洞,进去的人从来没出来过。

涌上心头的东西越来越多,卫琯觉得自己的脑袋要爆炸掉。卫琯有个科学家朋友,信奉科学与理性,对宗教和人类的迷信行为不屑一顾。他曾对卫琯说,科学是建立在规律之上的,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有规律。

可是卫琯不这么认为。比如每隔半个世纪会有一次世界范围的洪水,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能找出原因。科学的确可以解释很多东西,可这个世界上还有太多的东西是不规律、是说不清楚的。有的时候卫琯觉得周围的一切都不正常,即使一切看上去都那么正常。妻子觉得他工作劳累需要休息,可是他不觉得这和工作劳累有什么关系。

长期积累的疑惑和不安让他觉得很多人类习以为常的事情变得不可理喻。比如法定休息日,民俗里叫“凶日”,这种日子会有透明的流星雨降落,很多人都能看到天上硕大的水珠一样的东西划过天际,却几乎没有人真真切切近距离观察过。那些东西都落在哪里了呢?

大部分下流星雨的时候,东方的恐怖森林上方会出现一个很大很大的保护罩,整个天空瞬间就暗了下来。保护罩很大,大到卫琯抬头望去天空竟然有一大半被遮住。这种日子的出现是不规律的,法律条文中写的是:“凡是民间所说的‘凶日’都是法定休息日。”

似乎没有人质疑“凶日”的形成。在克林教的解释中,世界上有两个神祗,一个居住在恐怖森林,一个居住在利普峡谷。凶日的形成是神的力量此消彼长的表现,和生活中大多数事物一样。

克林教是世界上唯一存在的宗教。克林教将“神”的概念和人们的客观认知巧妙地结合在一起,让世界变得有理有据,因而得到政府的承认。

科学和宗教将世界的裂缝完美地缝合。也许在居于其中的大多数人看来,这就是世界,没什么好奇怪的。可是卫琯看着“保护罩”和天空之间黑白分明的界限,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早餐已经做好摆在桌子上,卫琯拉开椅子坐下。

电视节目上主持人言语兴奋,下方标题是显目的几个大字:神迹再现!

卫琯扭头看电视,画面入眼是一片漆黑。密密麻麻的树枝缠绕扭曲,模样诡异恐怖。卫琯知道那是恐怖森林,据说恐怖森林里的树木都是自上古时期就有,存在至今不知道多少年了。克林教认为那里的树木都已成精,会食人性命,再加上树木太高遮住阳光、森林底部暗无天日,渐渐人迹罕至,被称作“恐怖森林”。

摄像机升起,画面上移,卫琯惊讶地看到恐怖森林上方出现了一个大到盖住大半个天空的东西,一边的参天古木已经被砍掉,嗡嗡的声音缓慢,却如雷霆。

卫琯呆在那里,耳边是主持人兴奋的声音:“这些上古时期的神木就这样被齐齐砍断,据目击者所见被砍断的那部分竟然全部飞向了天空!相信不出大家所料这又是我们伟大的……”

“爸爸?”上中学的儿子在一旁喊道。

卫琯回过神来,脑子里却塞满了无数树木不停嚎叫的恐怖景象。

卫琯决定辞去董事长的职务。他打点好行装,准备到外面去一趟。他觉得这个世界太大了,有太多太多奇怪的问题,不弄清楚会很遗憾。他拒绝了妻子一同前去的要求,孤身出发。

我对不起你们。卫琯在心里说。

做这个决定他挣扎了很久。家人、公司、社会,很多事他放不下,很多责任他不能放下。可是一个老朋友去天堂山回来说,自己登到山顶了。

大家都笑他扯淡,只有卫琯一人信了。朋友说,他带足干粮开了十多天的飞机,终于走到了天堂山脉的尽头。

你知道吗?当你终于站在那个神秘莫测的顶峰,虽然一切不过如此,可是你会觉得这一生值了。朋友仰头灌酒,开怀大笑。

山那边有什么?他不禁问。

朋友使个神秘的眼色靠近他,利普峡谷!传说都是真的!

他定在那里。

如果利普峡谷是真的,卫琯告别朋友,一个人躺在沙发上,那么其他传说都可能是真的。世界可能隐藏了另一个面目。

我一定要找到它。

旅程开始了。卫琯一个人开着跑车向北开去。妻子说,他们的东、南、北三面都是恐怖森林,只要开车去那里,森林的土壤里会有足够的油分,可以提炼出燃油。恐怖森林大约占整个世界的一半,步行是走不出去的。而且南北两边的森林比较稀疏,可以容车子通过。

卫琯有些惊讶,你怎么会这么多的?妻子笑着扬扬手中的古书,我只是不确定它说的是不是真的。不过既然你说所有传说都是真的,那就当成是真的来看好了。

他转身,听见妻子在身后说道,一旦有危险,要赶快回来。

他笑,点头。

记不清开了多久,只看到手表上指针一圈一圈地转,卫琯有点头晕。穿过城市与乡村一路向北,每到一处必先将油箱加满,渐渐地眼前荒凉起来。好在每隔一大段路都有棵“定界之树”傻傻地躺在那里等他,倒也不觉得孤单。

其实法律是明文禁止触碰“定界之树”的,据说拔“定界之树”可能会引起天罚,具体就是以那棵树为中心的一大块区域会遭受几根硕大无比的柱子的碾压。柱子从天而降,顶端有透明平整的冰山。

卫琯开始有些怀念以往的日子了。直到真正走出城市去探索,他才发现世界有多大。在以往的认知中,世界不过是两个国家和无尽的荒地。两个国家之间友好通商,却又不相往来;互相征战,用的却又都是冷兵器。初中教政治的老头子每每说到这里,义愤填膺,玩政治的都他妈是脑残!

现在卫琯有点明白了。政府知道很多事情,可是一般人却不能知道。一般人都知道了,世界就乱了。其实世界本来就是乱的,不过生活在其中的人认为他是有规律的。可是如果世界没有规律的话,它又是怎么存在并且自我运转的呢?

玩政治的是脑残,玩科学的也是脑残,我们都是脑残。卫琯有些悲观地想。

他猜想为什么两个国家都只肯使用冷兵器了。如果用原子弹,可能会承受和拔“定界之树”一样的后果。越想他越感觉后背发凉,或许冥冥之中就有一只手在冷眼旁观,主导着这一切。

终于到了恐怖森林的边缘。卫琯下车,看到棕黑的树木直直斜在那里,比在直播里见到的要矮了许多,但也比城市里最高的建筑还要高。林子很密,虽然可以容下一辆车子通行,可是不经意就会撞到树干。

进了林子以后,卫琯有意识地根据罗盘表向西行驶。燃油不够的时候,卫琯就下车在地面刮油。他的妻子说的不错,这里的地面竟然会有这么多的油,他想如果平原地区的油开采完了,只要来这里随便刮一刮,就能卖一大笔钱。

很多天没有洗澡了。在城市的时候会有政府将洪水储存起来按户分配,半个世纪一次的洪水,足够人们正常用水半个世纪了。可是出了城市,竟然完全找不到有水的地方,大部分地下水都夹杂着油脂,令人恶心。

不知开了多少天,面前出现一面巨大的石壁。石壁呈流线形向内弯曲,遮天蔽日。卫琯想到了中学时地理老师说过,世界上所有黄金都来自恐怖森林边缘的两座金矿。金矿依山而建,据说两座山都形似月牙,却没有人知道它们到底在哪里。

卫琯感觉地面好像有微微震动,下意识地沿森林边缘加速离开了。

卫琯就这样一直向前开着,不知道过了多久,眼前出现了一面石壁,石壁很高很大,隔断了所有去路。卫琯抬头,觉得石壁很高很高的那头,似乎有很多不一样的东西。他沿着石壁往前开,竟然产生自己在拐弯的错觉。

都饿昏了。卫琯自嘲地笑笑,这应该就是通天之路吧?好想知道一直往上飞会看到什么,可是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卫琯突然想在这里刻个墓碑,记下自己的疑惑,也许很多年后有人能够过来,看到墓碑他应该会想到很多吧。

怎么会有人能过来呢?卫琯这样想,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有几个着装奇异的人看着他,嘴里叽里咕噜地说着些什么。卫琯挣扎着爬起来,发现自己坐在一个帐篷里,帐外篝火明亮。那几个人见他醒了,就走上来要说话,可是卫琯根本听不懂。

卫琯比着手势尝试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奈几个家伙叽里咕噜个不停,只好走出帐外,四处望去,却是空旷的一片草地。这里的“定界之树”似乎格外地密集,只是没有了通天之路的踪影。
那几个人递上来一块食物,卫琯一声谢谢接过就吃,不管他们听不听得懂。他实在太饿了。几个人见卫琯吃得高兴,也咧开嘴笑了起来。

在帐篷里住了几日卫琯才大概搞清楚状况,这个游牧民族自上古时期就住在这里,传说里所谓的灾难似乎从未发生过。卫琯比划了半天手势向他们要了一匹马和一些食物,道谢过后继续向西去。

游牧民族听不懂卫琯的话,指了错误的方向,正疑惑还没见到通天之路的时候,他已经到了一片隆起的土地上——传说中既是火山又是峡谷的利普峡谷。

卫琯想起妻子给他讲的故事,每半个世纪这里会有一次火山喷发,白色的岩浆直冲天际。由于峡谷周围经常地震,这儿的居民都相继向东迁移,最后荒无人烟。有人曾在火山口安营扎寨,有一天见到无数硕大的东西落入峡谷,那人鼓起勇气朝下看去,看到两排钢板将落入的东西碾得粉碎。

故事的真实性无法考证,可是卫琯选择相信,他没有了不相信的理由。卫琯选了一个视角好的地方安营扎寨,每日打猎为生,终于见到了故事里说的场景:无数硕大的东西落入峡谷中,地面开始剧烈震动,奇怪的噪音声如洪钟,阵阵水雾从峡谷口喷出。

卫琯待不下去了,他骑马转身离开。他觉得自己的身体状况每日愈下,可能撑不回去了。很快他看到前方一望无际的农田,庄稼远看一片通红,他知道那是庄稼熟透了的象征。又是丰收的季节了吗?卫琯咧开嘴笑,原来我们吃的东西就是从这里来的。

他不经意间回头,差点没从马上摔下来。

天暗下来,一面有整个世界那么大的石壁斜压了下来,大约在利普峡谷的位置压到地面,然后停住不动。卫琯惊异地发现那面石壁上竟然也有座山,几乎和天堂山一模一样。而自己的正上方,正是红扑扑的一片——那是熟透了的庄稼,让他想起和妻子亲吻时通红的脸颊……

卫琯冒出一身冷汗。

庄稼们摇摆着,愈发地红了。

卫琯后来是跟随政府的粮食车回去的。

他才知道已经过了十几年,妻子来接他,才看到他的头发已经全白了。他抚摸妻子的肩膀不说话。

他又开了一次讲座。还是那个大学。讲座上他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全部说出来,满座的学生都瞪大了眼睛。他说他要揭开世界的真面目,他严肃地对着学生们说,我们的世界不过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的我们。

校长皱着眉头关掉麦克风,解释说思想压力太大就会发疯,这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卫琯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报纸开始大幅报道著名企业家失踪数十年成疯子,很多人好奇,很多人叹息。

没多久就没人关注这个消息了。因为政府指导媒体开始报道为期半个世纪的黑夜的来临,人们疯狂地谈论,满怀着期待。

卫琯坐在椅子上。对面的人严肃地看着他,说说吧。

说说?卫琯笑,满脸的皱纹,反正你们都不信。

那是真的。对面的人说。

为什么不公布出来?我们有权利知道真相。

你们的确有权利。但你要知道,无论再怎么做都逃脱不了灭亡的命运,这便是我们的悲哀。

部落风云-残卷

第一章 崔斯特

很多年后,面对人族的火箭和电磁炮,崔斯特一定会想起那个金黄色的下午,自己和爷爷抢走的金黄色的烤鸡。那是一个瘦弱的蛮族少年,金黄色的头发金黄色的眼睛,这和背景很搭调的颜色让崔斯特觉得很刺眼。他对自己的惨绿色皮肤很恼怒,于是在临走前狠狠地踹了那个家伙的脑袋。

那个时候草还很绿,是早春的季节。鸟儿叽叽喳喳地叫,风儿哗啦哗啦地跑。崔斯特抱着烤鸡,跟着爷爷在草原上狂奔。爷爷是一个年老的哥布林,经久的岁月压弯了他的脊背,但是那双细腿依然是一副健硕有力的样子。崔斯特觉得要是爷爷鼓足了劲,可以一脚把那些耀武扬威的蛮胖子给踢到草原外面去。至于草原外面有什么,他希望是成群结队的烤鸡,拥挤着、吵闹着、泛着油光想要挤进草原来。

“哪里有什么烤鸡,”爷爷撇撇嘴,“你是没去过外面,外面比草原可好玩多了。”

“外面有什么?”崔斯特瞪着眼珠子。

“外面……”爷爷说着突然停住了,“你不能去外面。”

“为什么!”崔斯特不满。

“不准就是不准!”爷爷生气了。

“不准就不准。”崔斯特小声说, 反正我肯定是要出去看看的。

哥布林靠腿吃饭。这个丑陋的民族披着令人恶心的绿色皮肤,瞪着可怖的大眼睛,瘦到畸形的身体没有任何生存的技能,他们不会种地,不会打猎,不会生火,不会摘果子,他们唯一会的就是去偷、去抢。他们埋伏在蛮族迁徙的路上,吹着口哨一拥而上,奔向木车上塞得鼓鼓的货物。他们速度很快——这也是他们唯一值得骄傲的一点——在蛮胖子反应过来时行李已经被他们劫了大半。恼怒的蛮人挥着笨重的铁剑四处乱砍,忙得焦头烂额。偶尔也有一两个倒霉的哥布林被砍中,可是谁管那么多呢!大家抱着抢来的金子、粮食四处乱窜,大半都能一脸兴奋地跑回来,那些倒霉鬼,谁叫他们跑那么慢呢!

有时候崔斯特觉得自己很没用。他最好的伙伴是一名弓箭手,出生在人族的东城,从小就展现出过人的天分,被引荐去皇城接受弓箭女皇的教导,崔斯特毫不怀疑她可以在百米之外一箭射中自己的肚脐。如果不是她草绿色的头发还算是跟自己有些共同点的话,崔斯特简直找不出她跟自己做朋友的理由。还有小黑,蓄着帅气的胡子,胯下是野猪又尖又长的獠牙,看起来只要轻轻一挑就能刺穿自己的肚子。小黑的肤色也不怎么讨喜,但崔斯特认为总比自己的惨绿色要好太多,于是他叫他小黑,小黑喊他小绿,慢慢地大家都忘了彼此原来的名字了。

崔斯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人族还有蛮族交上朋友。他印象中的自己,还是那个眼睁睁看着族人哄抢金子的胆小鬼,眼睁睁看着族人被铁剑斩为两半、坐在地上默默流眼泪的胆小鬼。仿佛昨天还在,转眼间他就成了这个自信、满心正义感的哥布林王。他身边站着的,是来自不同地方的有着同样梦想的异族,他们英俊美丽,他们身上有着不同于哥布林的高贵的、强大的气质。

现在,他也可以勉强将自己看作这高贵、强大的之一了。他是一只哥布林,但他不做偷鸡摸狗的事情——他确实很久没做了。他觉得那是一种耻辱,为了填饱肚子而忍受世人的厌恶和毒骂是不值得的。很多族人甚至把这当做是乐趣,他们在偷抢的时候张大嘴巴、手舞足蹈,眼珠子兴奋得要瞪掉出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或许是那个金黄色头发的蛮族少年,或许是某只糊了的烤鸡,崔斯特开始厌恶起这样的生活。他不明白同样的生活,别人可以自给自足,而自己却只能去偷、去抢,去用别人的,他觉得哥布林也是可以自力更生的。

爷爷曾经跟他说过,有些事情是生而注定的。他还记得爷爷看着夕阳,面色惆怅,爷爷说,哥布林就是一个偷抢的民族,活这么大岁数算是明白啦。这话像是对他说的,又像是对着天说的。那时他啃着烤鸡,鼓着嘴巴看爷爷,看见爷爷闭上眼睛在流泪。金黄色的光把烤鸡照得油油的,他的嘴也油油的,他问爷爷:“吃烤鸡吗?”

爷爷挥挥手。他愣了一会儿,然后兴奋地吃掉了整个烤鸡。那个过程中他想起了那个被抢的金黄头发的蛮族少年,突然觉得有点寂寞。

崔斯特努力地伸直脖子,好让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地矮。

第二章 草原

崔斯特生在草原。

草原很大。无边的野草和风浪四处游弋,世界永远以沙沙声作背景。秋天快来的时候,草是惨绿色的,和他的皮肤一样。所以崔斯特最讨厌的季节就是初秋,他不愿看到自己那令人心烦的颜色被放大到整个世界,被包围、被观赏。他的那些伙伴们,都在这个季节里兴奋起来,一个个瞪肿眼睛上蹿下跳,像潜伏在皮毛里的虱子。

崔斯特讨厌虱子,它们的生活建立在别人的生活之上,它们却使别人痛苦。一点点事情就能让他们兴奋,让他们手舞足蹈。大地不过变了个颜色,他们就把这当作是世界的认同。

崔斯特不止一次想逃出去了。有一次他拼了命朝一个方向跑,想看看草原外面是什么。他跑啊跑啊,不停有草尖划过他的鼻子。草原慢慢地变成了很多很多条线,而他自己开始慢慢融化,有温热的气流从双腿间涌出。他最后记得的,是耳畔呼呼的声音,还有软软的草和附在边缘朦胧粘滞的光。

那次他确信自己去到了另一个世界。此后他在彼端凝望,却再也找不到那里了。他只有一遍一遍在梦与回忆里追觅,梦却已经定格,野草、微光,世界自然而然。

他再也没有那样跑过了。

蛮人顶着火把冲过来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哥布林睡觉时习惯躲在野草里,身材矮小使他们无法被轻易发现。他们还喜欢抱在一起,崔斯特觉得这会让彼此产生安全感。事实上他抱着爷爷的时候心里是安定而满足的,他觉得爷爷会保护自己,就算有危险也跑不过爷爷那双健硕有力的腿。有时他会做梦把爷爷当成烤鸡,在爷爷的脸上狠咬一口。他发现流出的血液是红色的,一种鲜活、生动的颜色。他像发现了宝藏一般大呼小叫,惹得很多伙伴瞪大眼睛朝他看。那时他觉得红色那么好看,后来才明白那是死亡的颜色。

草原里是没有红色的。所以蛮人们顶着火把悄悄靠近的时候,崔斯特醒了。蛮人绕着他们围了个圈,点燃野草,然后开始欢呼庆祝。很多伙伴都醒了,大家相互瞪着,然后上蹿下跳,不知所措。

“没想到蛮胖子们能摸到这里来。”爷爷叹气。

“草原不是很大吗?”崔斯特要哭了。

“他们可以安营扎寨,总会到的。”爷爷声音苦涩,“不像我们,只会偷抢,我们跑到哪里,哪里就得有食物,不然就饿死。”

崔斯特愣了。

他隔着火焰可以看到蛮人的手舞足蹈,和黄胡子下的大嘴巴。其实蛮人也不怎么好看,他想。但是他们有着强壮的身体,他们可以自己打猎,自己铸造铁剑,他们挥起剑来可以带起一阵一阵的风声,就像自己跑起来时听到的那样。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熊熊肆虐的火焰张牙舞爪地停在半空,崔斯特看向四周,他的伙伴们满脸惊恐,充斥着被火包围的每一个角落。空气里泛着奇异燥热的波动,蛮人的笑声和哥布林的尖叫恶鬼一般扑食他的脑袋,豆大的汗珠不停地滴落。

崔斯特觉得自己的血液要被蒸发了。这时爷爷拉他过去,掏出一面精致的镜子。镜子上刻着繁复缠绕的花纹,在火焰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冰冷。

“带上他。”爷爷语气虚弱,“用力……跑吧。”

“什么?”崔斯特一时懵住了,“那你呢爷爷?”

“快跑……”爷爷用力推他,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

“快跑……”崔斯特还要说话却被爷爷打断,这次的声音轻得几乎无法听见。崔斯特看向爷爷,他发现爷爷的皮肤已经开始褶皱萎缩,死绿色的皮肤不停地透着热气。

“爷爷!”崔斯特背起爷爷就朝火焰外跑去。如果这个镜子不能保佑他俩穿过火海,那就让他和爷爷一起死在这里!

崔斯特想起了那个世界,想起了耳边呼呼的风声,想起了野草和阳光,想起了那个金黄色的午后,那个金黄色头发的蛮族少年。他努力地跑,可是双腿越发使不上力气。他才发现原来一个哥布林倾尽所有的体力,也就可以跑这么远而已……

爷爷从他的肩头滑下,他想停住脚步,双腿却不受控制地划动。眼泪止不住地留下,恍惚中仿佛有爷爷在他耳边轻轻地说:“快跑……”

第三章 希尔梅里亚

“有些种族,生来就注定要活在阴影与耻辱里吗?”

逃出来的那个晚上,崔斯特独自躺在地上看天。他不知道那面镜子是什么,但是他记得他的同伴一个个在烈火中被灼烧、扭曲变形的影子。伙伴们的惨叫犹在耳畔,现在世界却那么安静,星星懒懒挂在天上,夜幕如流水。微风把草尖吹得弯弯,可崔斯特明明记得晚上没有风。即使现在离了这么远,仍有热浪折磨着他。

那个时候自己已经死了吧。有时崔斯特会这么想。

可是他没有死。那个幻灭的夜晚,崔斯特看向天空,他惊讶地发现天上有自己的伙伴。那些又绿又丑的伙伴。他们一闪一闪,发着绿色的光。夜色朝他流过去,他的伤口在疼,可是他透过夜色看到了未来,那些星星点点泛起的希望。

有些种族,生来就注定要活在阴影与耻辱里吗?崔斯特一遍一遍问着自己。这句话绕着他疲惫的大脑飞速地转,直到他失去了意识。

那个金黄色的下午,当崔斯特抢走蛮族少年手中的烤鸡的时候,他看见了少年金黄色的眼睛。现在他想起来自己当时为什么那么恼怒了。蛮族少年很瘦弱,可是他看向崔斯特的眼神里却全是不屑和鄙视。那个眼神一把将崔斯特拉到了清醒的边缘。从那以后一个问题一直缠绕着他,直到那场大火烧死了他的爷爷和伙伴。金黄色的阳光将所有模糊的薄膜刺透,回忆汹涌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后来他躺在地上,又渴又饿。那是一片赭红色的山石,他从草原里逃出来,就发现天地变了颜色。他见过这种颜色,是爷爷的血液,满世界的红色让他难受、恶心想吐。可是他实在不想回头,他一面握紧镜子一面向前走,直到双脚耗尽力气、失去知觉。

崔斯特死了般躺在地上,对食物的渴望已经充斥他的大脑,因缺乏食物带来的痛楚慢慢地杀死着他,这是他从前没有经历过的。逃出来时他曾看见一个落单的蛮族,那时他满可以凭着天生的速度和所剩不多的力气抢走食物,可一股力量制止了他。久久埋藏在他心里的耻辱在那一刻爆发,崔斯塔告诉自己,如果他真的去抢了,那么他和他的族人就该被活活烧死。

崔斯特就这样瘪着肚子往前跑,当然他倒下了。他意识模糊的时候看见一只烤鸡慢悠悠地从眼前飘过,他伸手去抓,明明抓住了却怎么也放不到自己嘴里去。后来他放弃了,看着那只烤鸡在空中转着圈儿,心里想着自己就要死了。

希尔梅里亚很早就发现了这个矮小丑陋、遍体鳞伤的绿皮子。这是她第一次见到绿皮子,却早已从家族长辈的口中听过无数绿皮子的事迹。他们说绿皮子是一种丑陋恶心、肮脏下贱的生物,靠偷抢他族的劳动成果为生,丝毫没有一个族群的荣誉与尊严。小时候每次逮蝴蝶不去吃饭就会被管家吓唬说不吃饭没有力气会被绿皮子把所有东西都给抢去。绿皮子们长着铜铃大的眼睛,泛着可怖的血丝,滴着唾液的牙齿滋滋作响,身形却瘦小到畸形,是世界上最丑最肮脏的生物。当然大守护者是公平的,他也给予了绿皮子们惊人的速度,而当后者将这天赋用于偷抢,则更招致天下生灵的厌恶。

眼前这只绿皮似乎不像长辈们说的那么恐怖,但却也是希尔梅里亚所见过的最丑的生物了。天生的调皮让她决定暗中跟踪这只绿皮,好看看大家说的都是不是真的。跟踪对她来说不是一件难事,她从小天资聪颖,被家族推荐去皇城接受弓箭女皇的教导,十年后的现在,她锋芒毕露,在人族的年轻一代中出类拔萃,甚至差点在上一次擂台赛中击败公主。

这时她却有些怀疑了。这只绿皮看起来瘦弱不堪,似乎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却一直没有去抢别人的。希尔梅里亚当然不会觉得是这只绿皮不够快,相反按照长辈们的说法,绿皮们的速度几乎是世界上最快的。怪异的对比激起了她的好奇心,她决定继续跟踪以暗中观察。

单身狗历险记2014

这个寒冷的冬天,我瑟瑟发抖地迎接着传说中的光棍节。

早在十月底,就听到一群光棍哭诉没人疼没人爱甚至为求脱单不惜自喻为狗,纵横叱咤于各群之间,极尽水之能事。我也混迹其中,妄图藉此寻找安慰。谁料世事无常,狗之高度决定其只能仰望。

抬头看去,但凡目力所及之处,出入者莫不是成双入对,即使是同性相依,也足以令人胆寒。只见女生半是羞涩半是幸福,男生半是坏笑半是傻笑,一股甜蜜气息弥漫开来,在空中徘徊往复,久久不肯散去。

单身狗嗅着这股气息,一路狂奔追赶,想着在半路或许可以截击一只落单的妹子。但闻气息逐渐浓郁,心下大惊,抬头看去,前方不足十里处,有一精巧店面立于路中,上书二字“淘宝”。

有杀气!

单身狗不敢懈怠,遂提高警惕,小碎步逐步逼近,至店门前。此门竟是紫檀木所制,虽蒙满灰尘,却从内到外散发出一股高贵气息。

单身狗大为惶恐,唯唯诺诺不知所措,却步不敢上前。

此时狂风大起,乌云四合,天边一股黑色气息席卷而来。王霸之气!单身狗惊呼,四下逃窜躲避。黑色气息逼近,从中出来一位黑衣男子,手持三尖两刃四窍八环刀,巍峨立在门前。
“来者天庭二郎神杨戬座下第一骁骑哮天犬,速速开门!”

小屋不动。

黑衣男子遂道,“戬儿向我撒娇,想买一件精品女士冬装。”

店门大开,现一猫,“吾乃天猫,本店只接受情侣,单身狗勿入!”说罢,目光横扫过去,满地单身狗不禁浑身颤抖,犬毛纷飞。

“你们,”哮天犬回头望去,不怒自威,“还想要女朋友吗?!”

“不好!关店门!”天猫急道。

可是已经迟了。单身狗们如脱缰的野马,欢呼着雀跃着奔跑着撒着欢儿一拥而入,将店内货物一扫而空。抢到的单身狗喜于形色,汪汪叫着要去寻找自己的幸福;未抢到的汪汪直叫,一脸颓废。

“别急,我的族人,随我来。”

单身狗们顺着哮天犬所指的地方跑去,发现前方耸立着一座二层小木屋,木屋前门开着,似是要迎接远方归来的客人。

“就是这儿!家的感觉!”人群中有人叫道。

“家的感觉!家的感觉!”尖叫声此起彼伏。

木屋背后挂着一座牌匾,“京东”二字闪闪发光。

夕阳西下,单身狗满载而归。余晖映在他们幸福的脸上,映出满满的帅气。

只是,世上已无妹子,苦苦追寻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最后的精神支柱倒了,单身狗嚎啕大哭。良久,一只深情地注视着另一只的眼睛,“你的眼睛,好美。”

另一只听到这话,微微一愣,旋即羞涩一笑,“我们配对吧!”

——如意的人就在身边,只是我们却没有去发现。

我静静地蜷缩在角落里,不敢惊动任何人。秀恩爱的令我仰望,我却又不敢加入单身狗的队列中。

因为我是一只孤独的狼,奔跑在无边的旷野上。

单身狗历险记2015

上回说到,因妒忌恋人恩爱,单身狗聚众作乱,不料为京东淘宝所截,多伏于半路。余者数十头退避狗洞,整顿军纪,调理生息,妄图东山再起。

天寒料峭,冰封千里,单身狗唯有一身皮毛,难以取暖,随时日渐进,愈加体力不支。眼见弹尽粮绝,狗王心有不甘,踉跄站起,意欲挥师北上。

众犬正要劝阻,见角落里闪出三狗,三狗目光不动,正视前方,似是坚定,似是迷茫。

当先一狗,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若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

其后一狗,身长八尺,燕颔虎须,豹头环眼,声若巨雷,势如烈马。

中间一狗,由于光芒太过耀眼,面目不详。

暂且称三狗为甲狗、乙狗和丙狗。

不可,不可。甲狗抚二尺长髯,叹。

为何?为何?狗王目泛迷离之色。

若全军出击,行至半路补给耗尽,必无功而返;不如派我等兄弟三人前去打探敌情,烧杀掳掠无所不为,极尽先锋之能事。

狗王接道,知己知彼,方可抱得美人归。

正是,正是。甲狗微笑。

赐尔等小船一只,速去速回!

三狗转身。

且慢!

甲狗回头,对上狗王迷蒙的大眼睛,“可否顺带一棉服回来?本王长期不近女色,身体状况每日愈下,而今老病又犯,如无棉服保暖,恐时日不多矣……”

甲狗点头。狗王低下头,目光如水,面若桃花。

三狗遂出。众狗拜伏两旁,皆言壮士也。

有歌云,风萧萧兮狗洞寒,辛格道格兮不复返。

行至中途,甲狗环顾四周,曰:不如稍作歇息,入夜再行。

入夜。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 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三狗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见三狗,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三狗,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双十一,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三狗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洞下,诣狗王,说如此。狗王即遣狗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

南阳哮天犬,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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